安全 生产自 查表
自查单位: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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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序号 检查内容和标准 检查方法 自行评价 处理意见 良 差 1 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2 消防设施、救生设备、防污染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3 船舶系缆设备牢固、可靠,缆绳无断裂、损伤
4 船员配备不得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
5 从业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救生设备
6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预警预报系统健全,联络通讯通畅
7 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
8 认真召开航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9 认真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
10 制定重大危险源、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生、人员疏散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11 客船、站埠按规定配备危险品专(兼)职检查人员,人员严于职守,严格查堵携带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上船
12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及其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13 客船、站埠、码头电线线路无老化和私接乱拉现象,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14 保持客船、站埠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识明显
15 按船舶核载售票,按船舶核定吨位装载,无超载和人货混装现象
16 按进出港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要求坚持对船舶进行检查
17 对安全检查中或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做到及时排除和限期整改
存在 主要 问题
整改 具体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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