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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承诺书

时间:2021-10-22 12:58:52 来源:网友投稿

  1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承诺书

 根据 XX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XX 市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要求,针对管理服务的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我企业承诺做到:

 一、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并实行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小区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配合消防、公安、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

 (四)对小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在物业管理办公室、门卫、治安岗亭等场所,集中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六)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

 (七)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二、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 (一)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符合要求,无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具有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资质的机构签订维保合同,明确维保责任,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公共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三、生命通道畅通

 (一)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三)不占用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和消防车通行的绿化或障碍物。

 (四)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不违规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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