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宣传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以及区教育局部署具体防控措施的相关精神,为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结合学校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司其职,忙而不乱
1、第一时间以校长室为主,成立疫情防控指导组,启动制定学校防控传染病、流行性病应急预案。加强领导,保证传染病防治的物资保障,按照卫生部门和区教育局要求,组织学校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2、实行责任追究制,以各部门主管为主体,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组、应急处置组、教学管理组、教育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网络服务组。各部门分工合作,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主动与区教育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积极协助与配合区疾控中心、区教育局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疫情报告,迅速准确
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发烧(体温超过 37.3℃)、头痛、咳嗽、
咽痛、食欲不振、腹泻或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将发热学生送至临时留观区,经复测体温仍为异常,立即联系监护人(带好医保卡),上报学校防疫领导组、区教育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因病缺勤缺课每日网络直报系统”。监护人到校后,学校填写并盖章《上海市学校方便就诊卡》,督促其两小时内前往指定医院,经“绿色通道”挂号就诊和检测。
针对非聚集性发热病例,学校应将该学生所在班级转移至临时教室,待原教室消毒完毕方可返回,并指导发热学生的同班同学加强在校、途中和居家的健康防护。针对聚集性发热病例,立即将该班学生转移至隔离区,放学时错峰出校由家长接回(勿乘坐公共交通),在发热学生检测报告出具前居家隔离观察。学校如接到卫生健康部门异常情况通知,发热学生的同班同学暂不安排返校,学校在卫生健康和教育部门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如接到发热学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通知后,同班同学方可正常上课与上下学。
在学校防控指导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协助区疾控中心做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配合做好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培训教育,心中有数
1、学校校长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午检及日常巡查,及早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
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必须做好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课、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病宣传,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针对不同层面的群体开展消毒、防范培训工作,为学生在校保驾护航。
3、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师生,面对疫情,善于接纳和处理自己的紧张情绪,不慌张不害怕;辩证看待网络信息,不随意猜测;培养良好的生活作息,增强身心的免疫力。
4、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全体老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行动上和操作口径上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研读《上海市昆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应急预案》,做到心中有数,逐项落实,有效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把学生安全真正放到心里。
相关热词搜索: 传染病 防控 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