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责任书由项目负责人与所雇工人签,项目负责人签在“单位”位置,一式两份。
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书( 个人)
(单位)
(个人) 本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民族: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岗位或工种:
为了全力支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我向单位郑重承诺: 1. 如实报告与疫情有关的旅居史、接触史。
2. 本人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进行预检分诊。
3. 本人主动不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不去疫情高发区;不接触疫情高发区人员,或虽接触过但主动落实满足 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期,坚决服从医疗单位和防控指挥部的隔离要求。
4. 本人主动配合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检查和有关规定,遵守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5. 返疆、来疆工作后能够保持正确佩戴口罩,谈话和工作保持1.5 米以上适度距离,不与他人有密切接触,勤洗手、不聚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工作及休息场所随时保持通风,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
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废弃口罩按要求丢到专用收集桶,预防疫情传播和扩散。
6.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有关疫情防控各类宣教和培训活动,熟悉掌握病毒传播方式、危害及症状、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有人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及时劝阻,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不隐瞒、不谎报、不乱报本人或他人的疫情信息。
7.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开展志愿服务。如发现自己及他人有健康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 法律责任。本人须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违反承诺造成疫情发生传播或蔓延的,本人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处罚款。
承诺人(签字并摁手印):
单位(盖章并领导签字):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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