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党委领导、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 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 14 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 2 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 天内出现 2 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 3 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 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社区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要向公众发布就诊建议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就诊时主动向接诊医生提供可疑接触史和疫区旅行史。社区要根据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市指挥部向各区下发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提供的武汉等疫区返津人员信息底册(电子版)。各区要于 1 月 29 日中午前,到市卫生健康委(和平区贵州路 94 号)办公室 408 领取,联系人袁靖。各单位务必妥善保存数据,切勿外泄。
社区要参照武汉来津人员医学观察工作要求启动相关工作,必要时发布告示进行警示,要求从湖北省等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主动自行隔离 14 天,尽量单独居住并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每天两次监测体温(间隔 6-8 小时)和健康状况,并填写《疫源地来津人员医学观察登记表(修订版)》(附件 1),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引导至指定发热门诊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也应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优先采取单间隔离形式。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为减少交通工具引发的聚集性疫情,扩大交通工具相关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火车、航空器等交通
工具上,如有来自湖北省的发热病人,病人相关整节车厢、整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所有乘客和乘务人员就地隔离,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联系 120 急救车转运至发热门诊,经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准予放行;如为确诊病例,将病例所在整节车厢、整个航空器等所有乘客和乘务人员均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予以集中隔离。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 6 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病例调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辖区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关注病例接触史和旅行史,尽可能列出所有接触者名单以便疾控部门进行密切接触者的判定,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调查任务后应 2 小时内完成对病例的电话调查;若无法对病例实施电话调查的(如危重病例、聋哑者等),应由辖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调。
8.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9.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并对辖区学校、集体单位、
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提供指导。具体消毒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3、4。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 8 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 2 项措施。
10.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1.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不同社区疫情的防控策略及措施一览表详见附件 5。 四、责任分工 (一)区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严格社区网格化管理。要广泛发挥镇、街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综治网格员、志愿者等,对密切接触者实施拉网式摸排,保证排查隔离到位。通过社区网格深入宣传预防知识,大力倡导“口罩文明”。要加强区级集中隔离点建设,根据相关标准与管理要求(附件 6)规范设置并立即全面启动,集中隔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交通工具上湖北省赴津发热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发布风险防控公告及相关建议,具体发布条件、形式及建议发布内容详见附件 7。 (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标本采集、院感防控、环境消毒、个人防护等内容的组织指导,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三)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工作,根据患者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引导病例至专门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为就诊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减少通过医院传播机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转诊至定点医
院诊治收治,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疫情调查处置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病例个案和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详细调查病例的感染来源,确定疫情波及范围,评估疫情影响及可能发展趋势,掌握病例发病至被隔离期间的接触人员,判定密切接触者。指导一般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落实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市级疾控机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启动培训,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日常技术指导。
附件:1.疫源地来津人员医学观察登记表(居委会调查用表) 2.AA 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性消 毒指南(试行) 3.AA 市机关、事业及企业等集体单位防控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性消毒指南(试行) 4.AA 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共场所预 防性消毒指南(试行) 5.不同社区疫情的防控策略及措施一览表 6. AA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标准与管理要求(2020 年第二版) 7.风险防控公告及相关建议标准
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同行人员姓名 车次/ 航班/ 汽车/ 自驾 沿途是否停留? 如是,停留地点 现住址 联系 电话 抵达AA日期 开展观察日期 临床表现 完结 体温(2 次/天) 咳嗽、胸闷等不适(2 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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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乘坐火车或飞机的,请同时填写车次/航班号、座位号。
附件 2
AA 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预防性消毒指南(试行)
随着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各大院校及中小学生将陆续开学,目前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已经启动一级响应,为落实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科学、规范、有效地做好学生返校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拟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所有大专院校、职(技)校和中小学校。
二、管理要求 1.各区教育局和卫生健康委应建立联防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学校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并开展联合督导,保证措施到位。同时,两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结对子”行动,将学校与其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捆绑,结成工作对子,便于日常工作实施与指导。
2.学校应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在校内设置消毒管理专职人员,并准备足量、合规的防护用品。消毒人员负责本校内预防性消毒工作,完成工作后进行记录和存档。
3.辖区疾控中心负责培训和指导工作,并协助辖区卫生健康委和教委开展技术督导和检查。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结对子的学校日常工作联络与指导,必要时帮助学校开展相关消毒工作。
三、预防性消毒措施 (一)室内空气 1.加强通风换气:每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半小时,注意通风应门窗同时
打开形成对流。
2. 紫外线灯照射:教室通风不良时,如无法形成空气对流等情况,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每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半小时。消毒前应清空教室内所有人员,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打开紫外线灯。注意消毒期间不允许学生进入教室。
(二)物体表面 包括教室和学生宿舍桌椅、地面、门把手、讲台、教具、家具等。
推荐使用含有效氯500mg/片的消毒片,每次使用4片溶于4升水中,全部用于一间教室内所有上述物体表面的擦拭消毒,消毒后至少作用30分钟,再使用清水擦拭干净,完成消毒。每天1次,应在放学清空教室后,由学校专职消毒人员指导各班班主任进行消毒。
(三)纺织品 主要指学生宿舍内衣被等纺织用品。床上用品应每周清洗更换,无法清洗的纺织用品可在阳光下晾晒,持续4小时。
(四)卫生洁具 包括教学楼内和学生宿舍内卫生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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