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水平,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好的城市人居环境,针对我市冬春季节交替,城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第十七届八次全会提出的谋划“三大城市定位”,加快构筑“五大战略支撑”,统筹抓好“六个第一”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感。
二、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
1.巩固治理成果,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及商家店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文明、包亮化“门前五包”责任;要在洗净擦亮责任区门窗、牌匾、外墙的同时,把所属旧物件粉刷涂漆;要经常对公交站亭等公共设施进行擦洗;要全面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分担区)、园区企业及临街商户、企业责任区环境卫生。
2.加大保洁力度,达到“三无一净”(无垃圾、无纸屑、无灰尘,擦亮洗净)标准。做好主街路机械化保洁,突出治理巷道、小区脏冰积雪、垃圾乱扔乱堆等问题,使精细化保洁向辅路、人行道、巷道延伸,做到环境卫生无死角。做好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口路段养护管理保洁工作,公园、广场的设施要干净整洁无破损,垃圾要及时清理。
3.整治工地环境卫生。重点集中治理工地冲洗设备不完善、施工车辆进出工地造成路面污染,运输弃土、砂石车辆违规装载造成扬尘污染等问题,建筑工地要物料摆放整齐有序、无垃圾废料。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交通局、市工信科技局、城郊乡、通信部门、各街道办。
(二)市容市貌整治。
1.严格治理乱摆乱放。规范店面装修审批程序,要严格监管,封闭施工,杜绝街道两侧、临街墙体外摆放杂物、堆放垃圾现象。
2.加大临时经营场所管理力度。严禁私设马路市场、露天烧烤,未经审批坚决取缔;加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摊位摆设要整齐,车辆停靠要有序;加强市场、校园周边、客运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通道、主要街道及连接干道等人
员密集地段占道经营、跨店经营、私设帐篷、遮阳伞等经营现象的治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有经营执照却不遵守秩序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从重处罚;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力度,着重治理占用道路进行维修、洗车及汽车美容等行为;禁止中心城区占道停放交易二手车,整治并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
3.严格审批弱电施工。网线、有线电视等光纤、光缆必须经过规划审批,方可施工和改造,决不允许私自破坏楼体入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全面整治乱贴乱画。及时清除房屋墙体、桥梁、围墙、公交站亭、信号灯杆等城市设施上的乱贴乱画。
5.依法拆除私搭乱建。重点对城区、国省道干线沿线违法建筑,以及占用楼顶、公共场所、公用通道、消防通道私搭乱建住房、彩钢棚、伸缩篷等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体量较大的违法建筑坚决拆除。
6.做好城市绿化管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区绿化力度,在重要节点建造简洁新颖大方的精品花卉、绿景造型。机关、学校、企业、小区等单位要有计划实施“拆墙透绿”、“护栏挂绿”、“沿街补绿”、“拆违还绿”,保障城市绿化效果。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树木花草浇水、整形等养护工作,及时清理树池、绿化带、行道树垃圾,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绿地。严禁私自在绿地开设道口行为。
7.及时更换修复工程围挡。对于破损的工程围挡要责成企业更换修复,围挡外观设计要靓丽、内容要体现“正能量”。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通信部门、龙江网络、各街道办、开发企业。
(三)城市综合整治。
1.及时维修破损设施。对破损的路面、步道板、路边石、商家门前台阶等设施第一时间进行修复、更换。市排水、供热、供水等部门要对各自产权的检查井进行维修。
2.加大排污整治力度。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取消燃煤小锅炉、小烟囱,逐步实现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餐饮、洗浴等行业排烟、排污必须符合相应标准。市城管执法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餐饮业排污治理力度,严禁泔水乱倒。
3.有效治理噪音污染。严格约束商户和流动商贩使用音响等噪声扰民行为。市交警部门要依法处理城区内车辆高音鸣笛、宣传车辆高音宣传广告等噪音扰民行为。
4.严格规范建设工地及工程车辆。工地残土外运要限时、限路线,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重货车在城中穿行,禁止粉煤灰罐车在城区内行驶。
5.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需求。清除城区内道路两侧及街面的“僵尸”车辆,完善、规范主干道交通标识标牌。
6.全面开展道路照明、夜景亮化集中整治。消除城区照明“死角”。及时修复陈旧损坏的夜景照明设施。加大沿街楼体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等亮化包装;解决部分区域亮化线条单薄,缺乏层次感的现状,营造精致、简洁、大气、流畅的城市夜景氛围。
7.管理好现有公厕。做好公厕卫生管理,悬挂公厕指引牌,实行 24 小时开放。
牵头 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强化文明意识。
坚持“治城育人”,强化宣传与引导,培养市民良好行为习惯,营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动员和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整治城市环境,以主题班会、文化走廊、小小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着重培养中小学生从小树立“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观念,倡导学生提高文明意识、环境卫生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开辟专栏、专访、曝光台等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此项活动的进展跟踪报道,适时报道正反典型,促进活动扎实
开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团市委、妇联、市教体局、市文广旅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3 月 月 26 。
日)。召开全市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活动动员大会,并下发《x市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整治阶段(3 月 月 26 日—4 月 月 26 日)。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对照检查,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验收阶段(4 月 月 26 日—4 月 月 30 日)。市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活动办公室对照任务组织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春季环境卫生大清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
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推进机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围绕整治活动的重点、标准、时限等内容,充分利用各相关媒体,加大对此项活动的报道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形成人人爱护家园,创建幸福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形象。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综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形成城市综合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制定长远规划,在动态发展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达到综合整治工作活动要求,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附件:
x 市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 活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活动内容 牵头 单位 责任单位 1 增强全市市民和青少年爱护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的意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市委宣传部 团市委、妇联、市教体局、市文广旅局 2 加大对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各街道办
3 清理巷道、小区内脏冰、积雪、杂物、垃圾、乱贴乱画等 各街道办 市房产服务中心、各物业公司 4 巩固亮化维修成果 市城管执法局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5 及时更换修复建筑工地工程围挡 市住建局 各建筑施工企业 6 进一步提高公厕利用率 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各物业公司 7 提高机械化清扫覆盖率 8 做好城市绿化管护工作 9 加快城区绿化建设速度 10 整治工地环境卫生 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 11 取缔无照经营业户(小吃摊车)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12 全力推进小区环境建设 市房产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各物业公司 13 各企业庭院及办公环境综合整治 市工信科技局 市经开区、各企业 14 及时维修破损公共设施及管线 市城管执法局 市住建局、供水、供热企业、通讯部门 15 整治未经审批和破损牌匾 市城管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各街道办、各物业公司 严格管理乱摆乱放 依法拆除私搭乱建 加大临时经营场所管理力度
16 治理噪音扰民 市城管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整治流动广告宣传车 整治渣土车、工程车辆 17 清理违规占用道路的机动车(“僵尸”车、二手车交易)
市公安交警大队 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 18 加强餐饮、洗浴行业排烟、排油、排污、燃煤小锅炉整治力度,坚决控制室外烧烤经营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理局、市卫健局 19 做好城市进出口路养护管理保洁工作 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 20 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城郊乡 城郊乡 21 规范公共交通、出租车行业经营秩序 市交通局 市公安交警大队 22 做好党政机关及中、省、黑河市直驻北安各单位区域内环境、绿化、卫生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 各有关单位 23 开展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点清理整顿行动 市商粮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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