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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时间:2021-10-23 15:32:41 来源:网友投稿

 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第一章

 引言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规范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增强新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项目廉政建设。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谈话对象包括:已通过公司组织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提拔任用的公司领导干部。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廉政谈话是公司纪委按照“关口前移”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领导干部的谈话,是对新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四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五章

 工作内容和办法

 第五条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形式。具体由负责主谈的公司领导根据情况,临时确定。

  第六条与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纪委书记或分管纪委工作的副书记进行;参加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和谈话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第七条廉政谈话,一般在任命后及时进行。具体由纪委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安排。谈话前,纪委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并严格保密。

 第八条谈话前,纪委应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围绕加强项目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对可能或易发的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提出谈话意见。

 第九条廉政谈话要向被谈话人讲明以下内容:

 (一)和省上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本规定; (二)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的责任内容; (三)在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在加强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其它要求。

 (五)要通过廉政谈话使得新任干部懂得: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与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 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自觉接受各项监督等。

 第十条进行谈话时,谈话对象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廉政建设要表明态度。第十一条公司纪委要切实加强对任前廉政谈话工作的领导,将谈话 工作列入纪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项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

 第十二条纪委要主动做好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及时收集反馈信息, 不断完善谈话工作。

  第十三条要建立谈话工作的档案和台帐。每次谈话后,纪委都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备案表》,归入被谈话人的《廉政档案》,保存备查。

 第六章 附录附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备案表》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备案表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人

 被谈话人

 谈话内容

 个人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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