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笔录(2018 版)
第
页,共
页 谈话人:
记录员:
时
间:
地
点:
学生(代理人):
学院:
年级专业班级:
学号:
笔录内容我已认真阅读,记录内容准确无误。)
学生(代理人)签名(手印):
备注:1、谈话人在找当事人(学生或代理人)谈话之前首先应告知其处分级别、依据、享有的的权利;
2、谈话人至少应为 2 人(含记录员); 3、认真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做好记录,并根据笔录做好《听取学生(或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报告》的填写; 4、谈话后 2 日内将《听取学生(或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报告》和《学生(或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笔录》报审批部门;
听取学生(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报告( 208 18 版)
姓
名
学号/ / 身份证号
学
院
专
业
事
由
拟处分
级
别
依据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
条第
款第
项 谈话内容
见学生(或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笔录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笔录员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处理意见或建议:
“处理意见或建议”按一下原则撰写报告:
1、学生(或代理人)对违纪处理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或无正当理由,又拒不接受或无理由取闹,谈话负责人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通报学生所在系(院)做好相关工作; 2、发现违纪处理与事实或定性却有偏差的,应提请学生违纪处理的审批部门予以复查和补证或重新取证; 3、无法听取学生(或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的,请说明具体理由。
学生(代理人)签名(手印):
谈话负责人签名: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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