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 》 政策学习认识心得体会 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触及要害,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激发自查自纠的内生动力。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促使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自觉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以思想发动促自查自纠。加强政策宣讲,深刻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坚定性。以组织帮助促自查自纠。要综合运用领导带头查、组织约谈查等手段,促使政法干警自查自纠。以外部协查促自查自纠。对政法干警自查事项开展专项核查。以.宽严政策促自查自纠。研究制定依纪依法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意见,明确从宽、从严的适用时间、适用对象、处置流程等。“自查从宽”主要是针对主动自查、主 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被查从严” 主要是针对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同时运用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典型案例。
2.发挥组织查处的强大威力。组织查处工作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问题,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政法队伍,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充分依托举报平台,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渠道获取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落实案件线索督办和清零制度。加强与扫黑除恶的衔接。把教育整顿作为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重要举措,深挖彻查背后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强核查办理工作。健全问题线索移交、督办等制度机制。对重大、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线索,采取交叉办理、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等方式,确保查深查透查实。
3.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综合效力。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老大难”问题,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深入查找问题。要结合实际,全面梳理排查,找准找实问题,建立顽瘴痼疾台账,奠定销号管理基础。深入检视原因。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准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特别要深入检视问题症结滋生的土壤,有针对性制定整洽方案。对于一个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发挥“块”的优势、“条”的长处,协调联动加以解决。深入解决问题。把是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检验教育成效的标准,在即查即改、立竿见影的同时,举一反三,在推动制度机制建设上下
功夫,确保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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