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时间:2021-11-04 12:42:31 来源:网友投稿

  1 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实现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总体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号)、《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南环指办、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开展安全检查与整改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对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检查,主要是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法规、安全施工标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施工人员作业遵章守纪、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完善情况等。

 第四条 南环指办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一)定期检查:每季度 1 次安全大检查,南环指办各处室相关人员对全线施工现场、内业资料进行检查,检查前应书面通知(可采用指办参与、监理标段互查形式); (二)不定期检查:遇到恶劣自然条件、灾害性天气、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部省专项安全活动等, 由南环指办相关人员对全线工程现场进行检查; (三)专项检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安全环保处组织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四)日常巡查:日常巡查由安全环保处人员组织实施。

  2 (五)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条

 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均须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巡查等。

 总监组织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副总监组织不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结构、道路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日巡查,并建立每日巡查台账记录报至南环指办安全环保处。

 项目经理组织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组织不定期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巡查。

 第六条 南环指办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项目经理部、总监办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第七条 南环指办依据《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和《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进行安全检查。

 (一)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是否健全。

 2、安全监理责任制、安全监理管理制度、人员持证情况。

 3、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4、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 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情况;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加强巡视,并如实做好施工安全巡视、检查记录,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验收施工 安全问题整改结

  3 果。

 (二)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是否健全。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3、安全管理活动的开展: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是否层层分解;安全日志、台帐、会议记录等资料是否完整; 是否开展日常的安全检查,有无整改、奖惩记录等。

 4、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 对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是否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 等。

 5、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6、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及保险办理情况。

 7、施工现场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公告牌和各种禁止 标志是否按要求设置,施工便道、便桥养护是否进行正常养护及管理,泥浆池、取土坑、基坑、挖(钻)孔桩周围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等。

 8、施工机具管理情况:是否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是否具有安检部门的检测证书;电器是否安全;是否使用国家禁止和淘汰的机具等。

 9、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临时用电方 案;有无用电保护措施;电线架设、配电箱设置是否符合要 求等。

 10、现场施工作业情况:是否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是否知晓操作规程;高空等作业是否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11、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等。

 12、应急救援方案及落实人员、器材、设备等情况。

 13、特殊季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到位。

  4 第八条 指挥部办公室、总监办管理人员对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指挥部、总监办检查人员分别签发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在约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一)发现问题及时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见附件八), 并督促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南环指办收到施工单位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后应派专人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形成闭合; (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顿的应责令总监现场开具停工指令,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必须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所属项目经理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整改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报南环指办同意方可复工。

 (三)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等条件不能及时彻底整改的隐患,可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先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然后再明确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

 第九条 检查组成员在定期检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并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及时下发检查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总监办负责督促相关项目经理部按检查通报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按期整改落实并上报相关整改资料。

 第十条 检查组成员在不定期检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并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在完成检查工作后下发检查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总监办负责督促相关项目经理部按检查通报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按期整改落实并上报相关整改资料。

 第十一条 南环指办应及时受理对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5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事故隐患以及安全检查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十二条 南环指办、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反馈。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南环指办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交工为止。

 - 81 -

 6 附表 1

 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专项检查)

 受检单位

 检查项目

 主要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形式

 检查组长

 检查人员

 检查情况: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检查单位、受检单位各一份

 - 81 -

 7 附表 2

  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安全大检查问题清单(季度安全大检查)

 序号

 存在问题

 问题照片

 备注

  检查人员:

  受检单位人员: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检查单位、受检单位各一份。

相关热词搜索: 整改 安全检查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