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及环保制度
1.1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编制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
(1)承包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2)施工生产废水(如:基坑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机修废水等)处理措施;
(3)施工区粉尘、废气的处理措施;
(4)施工区噪声控制措施;
(5)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6)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7)本工程存料场、弃渣场的挡护工程、坡面保护工程和排水工程;
(8)施工辅助生产区(如混凝土系统的生产区及加工场等)、工程枢纽施工区、施工生活营地等所有场地周边的截、排水措施,开挖边坡支护措施、挡护建筑物的排水措施等;
(9)施工区边坡工程的水土保护措施;
(10)完工后场地清理、恢复措施。
1.2环境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是确保做好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本工程拟建立以下环境保护制度:
(1)环保记录、通报制度;
(2)环保工作计划制度;
(3)环保责任制度;
(4)环保教育制度;
(5)环保巡视制度;
(6)环保例会制度;
(7)环保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8)环保考核、奖罚制度;
(9)工会群众监督制度;
(10)环保活动制度;
(11)环保管理制度。
通过制度和计划的建立,有效的进行环保工作管理,使环保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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