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员工抚恤规章制度] 超市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31 14:00:56 来源:网友投稿

 员工抚恤规章制度

 ( 一 ) 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 有伤病亡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细则。

 ( 二 ) 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 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用。( 三 ) 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公伤,一时不能工作者,在其医 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 24 个月为限。( 四 ) 在职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服务未满 1 年者,给予 1 万元。

 服务 1 年以上未满 2年者,给予 2 万元。

 服务 2 年以上未满 3年者,给予 3 万元。

 服务 3 年以上未满 4 年者,给予 4 万元。

 服务4年以上未满XX年者,给予5万元。

 服务XX年以上者,给予6万元。

 4条( 五 ) 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伤死亡者,除照第 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呈报总经理核定,另行 酌给特别抚恤金,但以 5 个月薪津为限。

 4条

 明知危险而奋勇抢救同仁或公物者。

 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于危险地点或危险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 六 ) 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

 职死亡请恤,但在停薪留职后 6 个月内为限

 ( 七 ) 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 一份继承人以分配顺序表及同意书件等随同申请表送交人 事单位。( 八 ) 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后呈奉 核准后发给。

 ( 九 ) 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 的顺序如下:

 1. 配偶。

 2. 直系血统的子女。

 3. 父母。

 4. 兄弟姊妹。

 5. 祖父母。

 6. 孙子女。( 十 ) 死亡者如无遗族或遗族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 亲临埋葬时,由公司指定人员代为埋葬,其费用在应给的抚 恤金内支用。( 十一 ) 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 3 个月内申请,但遇有人 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 十二 ) 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相关内容

 《员工过失单》管理制度 店铺员工纪律守则 酒吧“优秀员工”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美容院员工规章制度企业员工着装规范化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厨房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相关热词搜索: 抚恤 规章制度 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