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部门考核加、减分指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说明
指标管理部门
加分指标
上级嘉奖
市级及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直接正式发文(不含其相关委局以及各直属机构)就二级部门某一事项的突出贡献提出嘉奖的,每次加0.1分
综合部
通报表扬
公司党政正式发文就某一事项的突出贡献对二级部门做出通报表扬的,每次加0.05分
综合部
减分指标
通报批评
公司党政正式发文就某一事项对二级部门做出通报批评的,每次减0.05分
综合部
公司规章执行及履责情况
在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过程中,发生违反规章制度、履责失职情况的予以扣分
各职能部门
安全质量管理
按《总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条款,按程度进行扣分:1.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单位,每件扣0.2分,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不达标”;
2.发生较大事故或一般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总公司下达指标的单位,每件扣0.1分,取消评选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优秀”资格;
3.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单位,每件扣0.05分
总工室
监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
未按照《监察建议书》或《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监察或审计意见整改的,每项扣0.05分;对于重大的监察或审计意见,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项扣0.1分,取消评选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优秀”资格;
总公司监审部、公司综合部
违法事件
每发生一人次员工职务犯罪或违法的案件(无论起诉与否),扣0.2分,本部门领导人员发生1人次或其他员工发生2人次及以上职务犯罪或违法的案件(无论起诉与否),取消评选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优秀”资格;在事件被发现年度进行考核。
综合部
注:
若同一事项同时适用多个考核项,则按从重原则处理,不重复考核;
减分指标以累计减分不超过0.5分为准(党政联席会决定超出减分上限的除外),加分指标上限以年度考核成绩不超过5分为准。
附件3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与管理责任评价标准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与管理责任从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或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及其影响等方面评价,按违规或履责失职严重程度及次数进行评定,分为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两种情况。
一般违规或履责失职
造成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视为一般违规或履责失职:
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30万元的;
发生部门员工违反廉政纪律事件的;
相关监管部门对违规事件在总公司或公司内部正式通报批评的(行文中明确:A、就某事件对某单位或某部门进行“通报批评”;B、提请纳入年度组织或部门绩效“规章制度执行与管理责任”考核);
经考评领导小组审议认定的其他事项。
2、按以下评价标准,评价等级为二、三、四、五的部门,分别从该部门本年度考核得分中扣减0.04、0.06、0.08、0.1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扣分标准
一
严格执行总公司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严格履行部门管理职责,没有出现履责失职。
0
二
认真执行总公司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部门管理职责;上述两项中,共计不超过一次的一般违反制度或履责失职。
0.04
三
基本能认真执行总公司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部门管理职责;上述两项中,共计不超过二次的一般违反制度或履责失职。
0.06
四
基本能执行总公司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部门管理职责;上述两项中,共计不超过三次的一般违反制度或履责失职。
0.08
五
在执行总公司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部门管理职责过程中,出现超过三次的一般违反制度或履责失职。
0.1
严重违规或履责失职
造成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视为严重违规或履责失职:
累计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的;
违反国家和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受到政府或领导书面批评或批示追责的;
经考评领导小组审议认定的其他事项。
若出现过一次或以上的严重违反制度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扣0.2分。
备注:1、同一类事件或由同一事件引起的相关事件为一次;
2、相关部门出现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的,在相关事项被发现的年度进行考核,最高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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