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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技术投资的发展研究及启示

时间:2022-10-31 14:00:27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在全球气候变迁与节能减碳趋势中,清洁技术投资已成为许多国家维持生态平衡、解决能源短缺的重要手段。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制定各种财税、金融支持等政策,投资清洁技术,取得了显著成果,已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中国目前正向低碳经济迈进,积极投资清洁技术,加速新技术的商品化,促进产业向低碳化、高附加值转型升级。文章阐述清洁技术的内涵和投资动因,着重分析国际清洁技术投资的市场潜力、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政策,借鉴发达国家在清洁技术投资中的经验提出对中国的启示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 清洁技术投资;新能源;低碳经济;VC

[中图分类号] F830.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4)09-0087-05

收稿日期:2014-04-15

网络出版网址:.cn/qkpdf/jjgl/jjgl201409/jjgl20140917.pdf" style="color:red" target="_blank">原版全文

4. 清洁技术投资的就业机会

根据 BMU、NAPEE等机构的评估,投资清洁技术可以创造可观的绿领工作机会,目前已成为美国第五大就业部门。绿领工作主要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操作和维修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技术相关工作。2010 年,全球再生能源就业人数至少350万名,其中风力发电 63万人、太阳光电 35 万人、太阳热能 30万人、生物质能150万人。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行业可能产生1 100万个新就业岗位。另外,以美国为例,就每百万瓦电力的安装、每单位能源的生产,以及每 1 美元投资而言,再生能源都比化石能源部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4]美国 E2的研究也发现,每增加 1 亿美元的创业投资,平均可创造2 700 个新就业机会。

三、发达国家清洁技术投资的相关政策

近年来发达国家都提出促进清洁技术投资的具体措施,以下将从4个层面,综合整理以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

1. 建立完善的制度环境

(1) 制定RPS和RFS。制定再生能源配比标准(RPS)和再生能源燃料标准(RFS),可以创造清洁技术的市场需求。目前,美国的大多数州政府已经制定RPS,即无论化石燃料价格下跌多低,都必须要求该州一定比例的电力来自再生能源,从而保证清洁能源企业的生产具有某一需求下限的稳定市场。又如,美国联邦政府在《能源政策法案》的基础上制定RFS,要求燃料提炼业、燃料销售及进口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燃料(如:酒精、生物质柴油和丁醇),并逐年提高该比例。美国加州制定的低碳燃料标准(LCFS),要求运输燃料至 2020年减少 10%的温室气体排放。

(2)建立排放交易制度。建立排放交易制度(Cap and Trade),是各国实施节能减排、促进清洁技术发展最常用的政策。目前除了欧盟建立了EU ETS 排放交易机制外,美国东北部和中部大西洋地区7个州也实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推动区域排放交易,预计至2019年将可降低 10%的温室气体排放,各州政府都同意逐年扩大发电厂的碳排放减量,让企业有诱因采用更清洁而有效率的技术,以加速清洁技术企业的成长。美国加州、新墨西哥州等西部5个州,签署协议建立西部区域气候行动倡议(WRCAI),促进排放交易的发展;其中,美国加州制定全球暖化应对法,建立强制性总量管制和排放交易制度,同时也制定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标准,以确保使用一定比例清洁和低碳电力。此外,日本也开始试办国内排放交易制度,将由制定自主减量目标的电力、钢铁业者,优先参与交易。

(3)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计划是迈向低碳经济、促进清洁技术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更是树立绿色消费的公共榜样。美国自1992年开始推动《能源之星计划》以来,为住宅、商业及工业部门投资能源效率排除障碍,取得可观的成效。此外,英国环境创新咨询小组提出的远期承诺采购计划(The Forward Commitment Procurement Project),也有助于利用政府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改善清洁技术产品的市场条件,促进企业投资开发新产品。

2. 加强清洁技术的研究发展

政府部门投资 R&D,可以激励企业投入创新,改善清洁技术产业的竞争力。美国能源部的能源效率和再生能源办公室(EERE),正积极推动《先进能源计划》,预定将能源部的清洁能源研究经费增加 22%,加强对太阳能和风能技术、零排放燃煤发电厂、清洁核能技术及酒精等技术的研发;美国加州资助的公益能源研究计划(PIER),每年最高提供 0.62 亿美元的奖励,执行在建筑、工业、农业等领域最具潜力的公益能源研究;纽约州的能源研究发展局(NYSERDA),透过管理向消费者(用户)收取系统利益费(SBC)成立的公共利益基金(Public Benefits Fund, PBF),支持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的研究发展。

3. 提供税收优惠

政府提供税收优惠,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刺激企业投资清洁技术。例如,美国联邦政府提供酒精从量货物税的税收抵减(VEETC),即分别提供酒精汽油和生物质柴油生产者每加仑0.51 美元和 1 美元的税收抵减,同时课征进口酒精每加仑 0.54 美元的关税。在生物质能、太阳光电和风力发电等再生能源领域中,美国也都提供了生产税收抵减(PTC)或投资税收抵减(ITC),从而促进各种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日本的实例则包括对新建的燃料电池发电设备,提供 10%的免税额及 30%的加速折旧,并将混合电动汽车等环保车辆的减税期延长两年;提供 LED 照明装置税收奖励,企业或组织使用 LED 照明装置取代白炽照明装置,可获得投资额 130%的超额折旧,或投资额 7%的税收抵减。英国对于满足零排放标准的住宅、生物质燃料及低排放汽车,提供税收减免优惠,包括:适用 5%较低的附加价值税(VAT)税率;另外,英国还采取对清洁技术的资本抵减优惠(ECAs)制度,即企业可以将投入购买环境科技及器材设备的资金成本,于该笔费用发生时同一会计年度内,从企业本身年度应课税盈余中加以扣除。

4. 提供政府补贴和金融支持

美国主要是通过成立清洁能源基金来提供对清洁技术企业的政府补贴和金融支持。美国成立的公共私人合伙创业投资基金,就提供早期阶段清洁技术企业种子融资和分阶段化的奖金资助。英国重新启动清洁技术投资的补贴项目和小企业贷款计划(SFLG),提供融资信用保证;与此同时,英国碳信托(Carbon Trust)与私人创业投资家正合作推动低碳技术创业投资计划,透过补贴,进一步“孵化”和“加速” 投资清洁能源的新创机构,比如Angel、Imperial和Life-IC 等。其它国家也以不同形式支持本国优先发展的清洁能源企业,比如日本则主要通过本国开发银行的低息贷款发展燃料电池;德国通过制定再生能源优先法和规范收购电价来推动太阳光发电及风力发电的蓬勃发展。

四、中国的启示

清洁技术投资已成为当前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新机会,是全球面临气候变迁、维持环境生态平衡的重要产业选择。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率先实施发展新能源战略,制定了促进清洁技术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目前欧洲和日本安装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再生能源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美国则拥有大多数清洁技术的创业投资。可以说,绝大多数的新能源技术和能源金融市场基本被欧美发达国家垄断。

目前,亚洲的崛起已成为世界清洁能源发展的中心。过去10年里,亚洲及大洋洲的清洁能源投资持续增长,2012年亚洲首次成为吸引清洁能源投资最多的地区,投资额平均增长了16%,达到1 010亿美元,占全球总额的42%。新能源是中国21世纪一个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中国正积极的加快清洁技术投资,政府的推动是清洁技术行业成长的第一原动力,中国凭借制造业的成本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优势已成为各国“绿色”投资的重要选择。2012年,中国清洁能源共吸引投资高达651亿美元,占亚洲的近65%,占整个G20国家的30%以上。与此同时,投资总额在G20国中位居第二的美国,2012年清洁能源投资356亿美元,下降了37%,且与中国有较大差距。毫无疑问,中国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方面上绝对数量上的优势已经显现。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延续了中国传统制造业的老路,仍然面对原材料依赖进口、核心技术缺失、产业主要出口“三头在外”的严峻现实,依靠购买核心技术、原材料和关键设备,然后扩大产能的发展模式在全球产业链条中的优势并不显著,亟待调整。因此,参考西方国家最新促进清洁技术投资的做法,制定符合国情的相关政策,可以改善我国清洁技术产业的投资环境。

1. 加快建立以“碳金融”为核心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

国外经验显示,建立现代排放交易制度,对企业投资清洁技术具有关键性影响。碳金融是指将碳排放量在交易市场中通过包装和开发,变身附加值更高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目前,碳交易的定价权被欧美发达国家垄断,比如:欧盟排放权交易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等。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碳减排的最大供给国,但由于缺乏交易信息平台和相关人才以及各种渠道限制,碳金融交易却处于相对滞后阶段,现有碳交易偶然性很大,价格低、数量少,导致清洁发展机制(CDM)的项目公司以较低价格将每年的CO2“减排量”贱卖给国外中介机构,使中国碳交易市场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大大消弱了企业使用清洁技术、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在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政府承诺将在2020年将碳排放指标下降40%~50%,这突显了节能减排、实施低碳经济发展的决心。因此,中国要加快建立以“碳金融”为核心的温室气体管制与排放制度。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碳金融机制加以引进和创新,加强对信息平台、风险监控等方面的建设,增强碳交易的定价能力;运用金融市场机制奖励清洁而有效率的低碳企业,促进企业采取最具有效的方式,减少环境污染和遵循减碳管制,鼓励企业实施“碳管理”和清洁技术投资。

2. 加强清洁技术研发和人才培育

缺乏核心技术和人才是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最大瓶颈,直接降低了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作为清洁能源的最大动力,可以通过专项拨款,并带动民间创新与投资,大力加强R&D,加速研究创新和发展,确保投资者投入重要而值得投资的领域,协助企业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创造新的经济机会。中国可以实施“公共能源计划”,每年提供一定的奖励金,执行在最具潜力的公共能源研究中(比如美国的PIER机构)。另外,欧盟制定的《环境技术行动计划》(ETAP)选定具发展潜力清洁技术领域(如:燃料电池、太阳光电等),推动建立技术平台机制,协助技术交流、资金协助、落实商业市场化活动,提供产业界所需相关配套措施,也值得参考借鉴。美国的研究显示,缺乏合格人才和技能培训,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成长的一项主要障碍。德国推出“创造环境愿景”计划,广泛提供培训场所,利用培训合伙人制度,提高专业训练的精确度,改善企业的培训能力,培养更多清洁技术人才;此外,美国 MIT推动新英格兰创业训练营,透过一系列创业实务课程及活动,培训成替代能源企业的绿色创业家。这些都成为我国清洁技术人才培育和能力建构的借鉴。

3. 建立便捷的测试和认证机制

清洁技术企业推出创新性技术,常因成本、缺乏测试设备或标准,或无法满足现有标准等因素,而无法适时获得绩效验证。政府提供测试和认证的程序应该更具创新友善性,才能加快清洁技术企业新产品上市的时间。英国贸工部和英国标准协会合作,在较早期阶段参与创新技术并利用快轨规范(fast-track specifications),降低清洁技术获得认证的成本和时间负担,是值得参考的作法。此外,英国标准协会积极建立再生材料的前置标准(pre-standards),并推广使用“公开可用规范” (PAS),以取代正式的标准,缩短测试及认证时间之作法,也值得参考。

4. 推动国际项目合作,争取核心技术转让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清洁技术创新领域中的大型国际研究计划越来越普遍。国际能源机构推动 40项执行协议,开放给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参加,协助各国政府或其它机构集合资源,开发清洁能源关键新技术,如:碳捕获和封存(CCS)、再生能源和氢燃料、最终使用技术等,也是可供参考的国际合作案例。目前,我国正积极参与到清洁技术合作的国际进程中,比如,尽管中国CDM的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达到了世界第一,项目中约有40%涉及技术转让,但其中2/3的项目只是设备输入,而且设备购买也是一般商业价格,没有优惠条款。另外1/3的项目只是简单的设备运行和维护培训,没有核心的设备制造技术和维护技能的输入。所以,我国必须在国际合作项目中重点注重技术的引进,争取通过核心技术转让来长期发展清洁技术领域。

5. 建立清洁技术创投投资的预警机制

根据Intel公司的统计数据,中国清洁技术的投资主题在VC与PE中越来越热,同时在基金组合中的比重也逐步上升,少则一二成,多则三成以上。清洁技术领域已成为中国VC/PE投资的新焦点,但这主要动因是政策的推动,却缺乏实质技术的开发。一旦VC/PE蜂拥进入清洁技术领域,势必会让清洁技术在概念上大于实质,估值大大超过其真实价值,很容易接近危险的泡沫边缘。所以,中国有必要评估建立如何防范清洁技术投资的泡沫,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监管来降低创投资金的风险,从而有利于清洁技术产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Cleantech Venture Network and E2. Cleantech Venture Capital: How Public Policy Has Stimulated Private Investment[R]. 2007.

[2] Clean Edge. Clean Energy Trends 2013[R]. 2013.

[3] Global Trends in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2013[EB/OL]. .cn/qkpdf/jjgl/jjgl201409/jjgl20140917-2.pdf" style="color:red" target="_blank">原版全文 相关热词搜索: 启示 清洁 投资 研究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