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13篇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1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里面讲述了东汉末年各路诸侯争霸的战史。其中主要是指魏、蜀、吴三国,最后司马家族领导的军队灭掉了这三个国家,使得一个分裂的国家重新得到了统一。
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有名的战争,以及有特色的人物。《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三顾茅庐》是比较经典的。它讲述的是刘备曾经三次带着结拜兄弟关羽、张飞去诸葛亮居住的家中,以帮助他统一分裂的国家,上演了值得后世称颂的传奇。故事中:第一次是寒冬腊月,大雪分飞,去拜访诸葛亮,他不在家,没有成功。第二次去诸葛亮又不在家,只是遇到了诸葛亮的弟弟,也没有成功。
第三次终于见到了诸葛亮,可是他在睡觉,刘备为了不惊醒他,就地等待多时,其中还出现了急性子的张飞差一点烧房的情节。过了好久,诸葛亮终于睡醒,与刘备讲述了三分天下的规划,为此刘备再三恳求他出山帮助。最后,诸葛亮为了报答他的知遇知恩,终于答应帮助刘备完成一番大业。《三国演义》中有名的战争里,最吸引我的是《赤壁之战》、《官渡之战》、《诸葛亮北伐之站》,最不喜欢的是《街亭之战》,令我最难忘的是《汉中之战》。在《赤壁之战》中,诸葛亮以他过人的才智,帮助周瑜《草船借箭》、《借东风》,把曹操的百万大军打得落花流水,上演了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
其中,我对诸葛亮呼风唤雨的本领真是感到好奇。《三国演义》中具有鲜明特色的人物里,做事不屈不铙以刘备最具代表性,他为了恢复汉朝对当时中国的统治,从没有一个兵、一寸地开始,以坚强的毅力、仁义治天下的胸怀,最终建立了蜀国。
同时,诸葛亮是个充满智慧且做事又极其谨慎的人、关羽是个忠义的人,张飞是个鲁莽的人,而曹操是个奸诈的人,孙权是个阴险的人,董卓是个残暴的人······
因此,我最喜欢刘备、诸葛亮、关羽,要学习他们的坚韧不跋、团结合作的态度,同时要养成遇到问题多思考解决的良好习惯。而我要建议一下大家,千万不能学习董卓这个人,因为他是一个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
《三国演义》有这么多精彩的内容,难怪会成为古代最有名的四大名著。朋友们,快来看吧!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2
暑假里老师布置我们必须读完三本书,其中一篇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以前我看过四大名著的《三国演义》、《西游记》。我最讨厌看《红楼梦》,总觉得这是女孩看的,也不太喜欢看《水浒传》,总觉得里面的人物都是一些草莽之辈。
经过了半个暑假,我终于把《水浒传》啃完了,好辛苦!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令我的看法有了一个大改观。《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不,他们却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如今的我们应该从小就培养出一种正义感,面对不良现象要勇于站出来指出。还有,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其实我们如今的社会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3
这几天我看了《小王子》这本书,看完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会抬头看看天空,因为这本书上说:面对困难的时候就抬头看看星空,没什么大不了的,明天又是一个新的一天……
《小 王子》说的是作者因飞机故障迫降到撒哈拉沙漠上,碰巧遇到一名来自外星的小人儿——小王子。通过与小王子的交流,作者了解到他所居住的星球的奇特情况以及 他所在太空中的奇遇,他拜访了形形色色的星球,见到了许多奇怪的大人,最后才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蛇、玫瑰花、狐狸、扳道工、商贩等等,由此他明 白了生活的道理和生命的本质……
我非常喜欢富有哲理的书籍,《小王子》很明显就属于这一类,书中的很多处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再见了!”狐狸说,“我告诉你这个秘密,很简单。凡事只要用心观察才看得清楚,用眼睛是看不到事物的本质的。”
“人们已经忘记了这条真理,可是你不该忘, 对你照料过的东西要永远负起责任。你对你的花儿是负有责任的……”
“月光下,我看着他苍白的额头、紧闭的眼睛和在风中颤动的发绺,自语到:‘我看到的仅仅是外表,最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几年来,我读过很多书,《小王子》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他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道理,这本书将让我一生受用不尽!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4
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将我带入一个神奇的世界,使我特别着迷。书中记载了十几种昆虫的生活方式,上演了一幕幕昆虫大战,让我知道原来昆虫之间的爱恨情仇竟然和我们人类相似……
首先,让我们认识一下掠夺者——红蚂蚁。它们骁勇好战,以抢夺为生。它们不会哺育儿女,也不善于寻找食物,它们需要有人伺候,因此它们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抢夺黑蚂蚁的蛹,孵化成自己的奴隶。在红蚂蚁进军的途中,作者法布尔耐心地设下了四次圈套“阻扰”红蚂蚁的集团大军前进,尽管难度一次次加大,但是竟没有一次能够成功阻止红蚂蚁前进的步伐。由此可见红蚂蚁不仅有着坚强的毅力,而且还具有极高准确的记忆力。
接下来,我们再认识一下歌唱家——蝈蝈。蝈蝈为三大鸣虫之首,一般发出声音的是雄性蝈蝈,在深夜的田野里我们经常能听到它的“歌唱声”。蝈蝈以食昆虫为生,是农民伯伯的小助手,因此它还有“田间卫士”的称号。
最后,将要登场的是勤劳者——蜜蜂,小蜜蜂的脑袋圆圆的,黑溜溜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甜蜜蜜的嘴巴小小的,小巧玲珑的身子,细手细脚。别看它长得小,它可是一种危险的昆虫,它的尾巴里藏着一根小小的毒针。毒针一旦扎到人身上,就会让人的身体起个大泡。每到春暖花开的季节,小蜜蜂就会飞到花丛中采蜜,一直到秋天收集花粉结束后才放肯慢脚步,休息一下,可真算的上是昆虫中的“劳模”了。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写出像《昆虫记》这样了不起的作品,就要像法布尔一样做一个有恒心、有毅力的人。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5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大大小小的昆虫都介绍得很具体,其中我最了解的昆虫是螳螂。
通过法布尔具体的描写,我知道了许多关于螳螂的知识。它的刀是主要的武器,上面长着几十个小小的倒钩,在刀的最前端,有一个5毫米长的倒钩,螳螂捕食时,通常站在墙上,猎物在墙下经过时,它突然从墙上跳下来抓住猎物,将猎物一口一口地活着吃掉,当它遇到比自己大的猎物时,会张开两张巨大无比的翅膀把猎物吓倒,再把猎物吃掉。但这些都是雌螳螂的捕食方法,它通常吃较大的蝗虫。
雄螳螂飞得很快,通常去捉几只苍蝇吃。在两只螳螂交配时,雌螳螂会吃掉雄螳螂。螳螂也有不吃许多肉的种类,如椎头螳螂,它只吃一些幼苍蝇吧!
螳螂的颜色也不一样,有绿色的叶螳螂,雄性叶螳螂是棕色和绿色的;有白色的花螳螂,雄性花螳螂颜色不详;还有绿色和黑色的竹节螳,雄性竹节螳颜色不详。
螳螂在秋天产卵,一个卵里最多有400多个小螳螂,一只雌性螳螂能产下3个卵,这些卵会从白色变成棕色,最后在春天孵出小螳螂,小螳螂是棕色的,经常被蚂蚁和蝗虫吃掉,剩下的慢慢长大。
我爱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从书里我了解到螳螂是永不畏惧的斗士,它从不惧怕对手,即使是比自己大很多的对手。这一点让我感到生活中、学习中都要勇于挑战,不惧怕困难。
写得还可以吧!回来后他又讲了一则小插曲,让我感到这孩子是真正热爱螳螂的人呢。原来他们班有个同学也想写螳螂,可是记不清了,儿子就给人家口述,把螳螂的特点全部口述了出来,直到那同学写完为止。我听罢直乐,这是儿子的风格,平时跟我们讲起昆虫来都是出口成章,一套一套的呢。看来只有喜欢的书才能读到这个份上啊!值得夸奖一番。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6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小王子》,因为想到是童话,觉得找一个时间安安静静的读,不愿意拿平时碎碎的时间来读。不是真找不出时间,是真正有了时间,我就干那些闲七碎八的事情去了。然后,一直到放假作业完了,电脑坏了的情况下,我终于开始了不停的扫书。花了2个小时安安静静读完了《小王子》。
开篇看到的蛇吞象在我眼中也成了帽子,然后想起小时候。小时候的许多事情现在在我眼中都成了幼稚,无聊的“黑历史”。这在于小时候所能想得少而有多,长大了想得多而又少。小时候,所知道的东西少,想得少,可是这少又延伸的很多,很多那些单纯,奇异的东西。长大了,知识增长了,想得多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小王子》,因为想到是童话,觉得找一个时间安安静静的读,不愿意拿平时碎碎的时间来读。不是,不,应该是考虑的多了,多的又压缩得很窄,因为许多东西没有了那么多弯弯角角,直达我们所谓的正确的东西。几多无奈又如何,“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可是所有孩子最终都会成长为大人。
我看这本书竟然看哭了,哭的简直比当初看那些言情小说还伤心。我对小C说我看哭了,小C应该是极为无奈的--回了我一句,我还不至于看哭。有那么几个点,我觉得很伤心。
小王子向飞行员询问羊吃花,然后进行一连串争辩的时候,我觉得小王子就像是一个孤单的人,玫瑰对于他来说,是能让所有星星亮起来的存在。对小王子来说,因为是知道世界上有个她,所以一切都可以变得美好起来。他爱她,所以如果羊吃了花,他的世界就崩塌了。我想,爱上了什么(我不想给什么定边界了),对于其他人无关紧要的事,就会变得很重要。(“如果有人爱上一朵花,天上的星星有亿万颗,而这朵花只长在其中的一颗,这足以让他在仰望天空是感到很快乐。他会告诉自己∶‘在星空的某处有我的花。’但如果绵羊把花吃掉了,对他来说就等于所有的星星突然熄灭了!这也根本不重要吧”)
然后是小王子与玫瑰告别的时候。我觉得玫瑰就是任性的小女孩,可是她只会对小王子任性,因为她爱他,所以希望能够偶尔的向他撒撒娇,是的,她的刁蛮任性只是撒娇,只是为了证明她的存在。小王子走了玫瑰便让小王子把玻璃罩拿走了。我觉得玻璃罩就是其中撒娇的道具。当那个能让她撒娇的人都走了,还要这道具做什么。我觉得伤心是因为小王子那么爱玫瑰可他却走了,玫瑰那么爱小王子可这最后她却没有挽留,应该是没有任性撒娇。(他很惊讶花儿居然没有责怪他。他愣住了,玻璃罩也停在半空。他无法理解这种平静的甜蜜。
“是的,我是爱你的,”花儿说,“你却什么都不知道,这是我的错。没关系。但你和我一样笨。祝你幸福……把玻璃罩拿走吧,我再也不想要它了。”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7
《昆虫记》向我们描述了许多昆虫的生活习惯、捕猎方式和天敌。他把昆虫描写的那么真切、那么美丽、那么动人,那么活灵活现,这都来之于他长期对昆虫生活精细的观察和研究。法布尔研究昆虫,一呆就是一天,他不知时间,不知疲倦,不知艰苦,不顾一切的研究昆虫。没有设备,他就用家里的瓶瓶罐罐打造一个“昆虫园”,他和蝎子,精龟子,蟋蟀,螳螂等等同居一室,他把自己的家变成了虫宅。
就如蔬菜大食客:菜蜂蝶,菜蜂蝶以惊人的速度吃掉卷心菜,还会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成长。虽然菜蜂蝶一次可产下多达200粒左右的卵,但其中只有20多粒卵能够孵化成虫。而且即使能够顺利成长为蝴蝶,还要随时面临被鸟类,蜘蛛或螳螂等天敌吃掉的危险,所以,最终只有三四只能成功完成传宗接代的重任。菜蜂蝶的天敌是赤眼卵寄生蜂,小茧蜂和黄金小蜂等昆虫,它们会吃掉菜蜂蝶的幼虫。神奇的自然界维持着生态平衡,菜蜂蝶通过提高产卵数量的方式,来增加下一代存活的几率,从而维持种群数量的稳定。这就是自然界的神奇所在。
昆虫们真的太有趣了,我爱昆虫!我相信如果我平时学习也能像法布尔一样努力,一样细心的去观察,一样坚持不懈的话,我一定会很棒的!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8
话红楼,由盛至衰。《红楼梦》这本书是带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的,作者曹雪芹通过对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的叙述,折射出封建大家庭中成员们的由乐而悲的曲折过程。
盛时,贾府荣华富贵令人无比向往。不论招待远客的宴席,还是丫鬟婆子的穿着打扮。那都是普通人无法比拟的。当初,海棠社成员共同作诗,众多有才的女子与偏爱诗词歌赋的宝玉一起吟诗作赋,尽情挥发他们的才华。他们写的诗都蕴含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后来,大家又同进家宴,一起吃螃蟹,一起喝酒,乐哉!只可惜好景不长,那些读来着实让人佩服和惊叹的诗词与海棠社的辉煌和快乐是那么的短暂,紧接着一个一个的厄运便降临到他们头上了。
贾元春嫁到宫中成了贵妃娘娘,享尽了荣华富贵,却可惜死的过早。从此以后,贾府变得衰败了。贾政、贾赦的家产被查,贾氏府邸被封。府中的女子家人一个个离去,贾府也渐渐冷清了。黛玉病死,宝玉、宝钗成婚。宝玉再次发起狂风病来,最终出家。贾母、凤姐病死,迎春嫁至孙绍祖,不到一年时间就被活活折磨死了。探春远嫁,惜春当了尼姑。最终,宝钗、湘云守了寡。
可惜,可怜。有情人终不能成为眷属;无辜之人也会被受牵连。终究逃不出的厄运,叹贾府如此悲惨的命运与结局。这是一场悲剧,悲伤凄惨的爱情,悲惨的命运。贾府终为充满了忧郁感与悲悯的存在。
让我们一起品红楼,读盛衰。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9
在暑期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对我感触很深。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包括“小王子”“飞行员奇遇记”“夜航记”“幸福王子”四个故事集锦。
其中“小王子”是写作者在一个荒无人烟的星球上孤独的生活,书中描写的场景让人真实的置身于作者所要叙述的孤寂荒漠的环境下,非常生动逼真,当他遇到了来自外星的另一个王子时,他这种孤独的生活也就结束了,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每天生活在一起。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小王子走了,那个王子很伤心,但他相信小王子终究会回来的。而另外三部中最好看的我觉得是“幸福王子”其中简单概括主题就是描述的幸福王子看到了世上的种种不幸因此痛碎了自己的心。
小王子告诉我孤独的时候是最难熬的时刻,因为那时候没有人会关心自己,对事物的未知性,对自己是否能活下去等等令人可怕的问题会接踵而来,这也让我认识到我们人与人之间沟通与交流是多么的重要,之后遇到另一个王子也让我知道生活中有一个知心朋友会让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也会使自己的人生道路更加一帆风顺,而“幸福王子”带给我的启示则是我们总不能把看不见的事情想的过于美好或是过于理想化,要看到事物的两面性和实质。
这就是我在暑期读的《小王子》,你读过吗?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10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奸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11
暑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合上这本书时,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具有正义感的人物。不过,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了。
他十分的机智,灵敏。自从刘备请他出山后,他便专心致志地辅佐刘备。当刘备在白帝城逝世之后,诸葛亮还是忠贞不二的辅佐刘备的儿子——刘禅。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攻打五丈原时,诸葛亮发誓一定要打败司马懿。
在那几年间,他一直为战争的事情而忙碌,积劳成疾得了肺结核,可他在患病期间,还是一直为战争而劳累。直到死时,也不忘把战后事理一一告诉自己的属下。诸葛亮,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人士,他为一件事奋斗到底的决心,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写成了一个狠毒、奸诈的阴谋家、大奸臣。曾有人评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但我认为并不能简简单单地说曹操是能臣,或是奸雄。
第一,曹操很擅长打仗,在他所指挥的官渡之战中,他以七万精兵,大破袁绍七十万大军,他堪称是军事史上杰出的军事家。
第二,曹操又是出色的政治家。治理国家是曹操的强项,他不仅爱惜人才,而且重视土地制度,粮食问题。
所以,说他是能臣没有错,可这不能说曹操不是奸雄。
曹操就是有“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极端唯我主义世界观。曹操还做过许多不仁不义的事情,正是他的“谋略”使他更狡诈,他的“才干”使他更残暴。
曹操出于恐惧与猜忌,杀死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将俘虏来的群众当炮灰;为报父仇,攻打徐州时,大军所到之处“杀人民,发掘坟墓”。
曹操患有严重的头疼病,神医华佗医术高明,他只给曹操扎了一针,曹操的头就不疼了。曹操想让华佗留在他的身边,专门给他看病。可是华佗立志为天下百姓解除病痛,曹操见他如此固执,便把他杀了。
其实无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还是“乱世之奸雄”,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为北方的统一,作出无比卓越的贡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我还要再多看几遍,从中吸取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多的精华。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12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关于丑小鸭的阅读感受篇13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又一个国度——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杰出的、有天赋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毕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形式——戏剧。那时一个民族,他那时代不灭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现着自己、充实着自己。正如莎士比亚与戏剧的微妙关系一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前面说都都是前八十回,而后四十回我认为恰恰相反。从中有许多的破绽,例如贾宝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示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参加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衔接,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
《红楼梦》是无法写好的。再说想象曹雪芹一样的来刻画人物是非常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到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还是很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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