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装运管理规定
2/4
1.总则
1.1 目的 为使外来车辆进入本公司装运公司产品业务规范化而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外来车辆进入本公司装运本公司产品业务的管理。
1.3 用词定义 无。
1.4 制定·改废·追加 本规定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制定,公司最高管理者承认发行。其改废、追加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更实施。改废、追加内容将记录在表纸来历栏上。
2.管理部门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定的管理及实施状况的监督和违规事项的调查处理。
3.职责·权限
3.1 行政人力资源部保安队 a.对进入本公司的外来装货车辆进行确认、登记。
b.对出公司车辆进行放行手续的查验、放行。
c.安排、监督、指挥车辆装货顺序和装货车辆的调度。
3.2 营销中心·综合部 a.负责对外来装货车辆、人员在本公司内因装运货物(产品)发生问题向经销商、厂商沟通、协调处理。
b.负责向经销商、厂商传达本规定。
c.开票员负责开具「产品提货单」。
3.3 财务部
a.对营销中心/综合部开具的「产品提货单」进行确认。
b.货款的收缴、结算。
3.4 成品仓库 a.确认「产品提货单」内容,对手续、「产品提货单」内容要确认无误。
b.负责填写「移库清单」,办理转仓手续。
c.负责装货。
4.装运程序
详见附图「外来车辆产品装运流程图」。
5.装运场地
产品装运管理规定
3/4
5.1 车槽:成品仓库设 1 车槽/2 车槽共两个车槽,每车槽分 3 条装货车道(共 6 条)。
5.2 机动车道:装货车道分为抛光砖(优等/正品)车道和砖坯/抛光砖(合格品以下)车道,保安员/仓库负责人可根据当天外来装运产品品种车辆的多少,合理调整车道的比例。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只有同一品种装货时,本款规定车道不予调整,所有车道只为单一品种装货车道。
6.提货出入证
「提货出入证」共分为以下两种,分别以颜色和文字区分。
6.1 抛光砖(优等/正品):绿色,标有“抛光砖(优等/正品)”字样。
6.2 砖坯/抛光砖(合格品以下):粉红色,标有“砖坯/抛光砖(合格品以下)”字样。
7.要求·注意事项
7.1 装运产品车辆司机未出具「提货出入证」,营销中心、综合部不得提具「产品提货单」。违反者依 8.1 款处理。
7.2 开票员开票及财务部办理收款等手续时,对于同时到达的外来装货办理手续的司机,要按「提货出入证」规定的顺序号码给予办理。违者依 8.1 款处理。
7.3 成品仓库要依照保安员安排/编列的顺序,并详细确认「产品提货单」内容准确无误后负责装货。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成品仓不予安排装货。违反者依 8.2 款处理。
7.4 因仓库原因造成当天不能装货的,仓库当班负责人要及时与当班保安员沟通/交接,并在未能装货车辆司机的「产品提货单」后面注明原因,共同签名,第二天当班保安员确认后可优先安排装货。违反者依 8.3 款处理。
7.5 因司机原因致使当天不能装货的,司机及车辆离开本公司时,大门岗保安员要将「提货出入证」收回。其当天排列的装货顺序号码作废。
7.6 属清货项目内容的,由开票员确认无误后可手写「产品提货单」〔只限砖坯/抛光砖(合格品以下)使用〕并签名,保安员可视同有效提货凭证给予安排/编列装货顺序。违反者依 8.4 款处理。
7.7 按顺序编号,如装货的车辆没有到位(司机原因),保安员确认后,知会仓库当班负责人再确认,达成共识后,共同在黑板上对应的未到位车辆号码后签名。保安员可按编号顺序安排未到位车辆的后一个车辆进入货位(车槽)装货。之前未到位车辆到位后,保安员要按优先于其他车辆的原则安排其装货。
7.8 外来装货司机在手续未办理完整及接到保安员调度的情况下,不准进入货位(车槽)标识线内及其他不应停车的场所。对于保安员多次提醒不予理睬者,保安员可予以驱逐出工厂。
7.9 各部门担当办理装运产品业务的人员要礼貌待人,公平办理。不得与客户及司机发生纠纷或利用职权刁难客户及司机。违反者依 8.5 款处理。
8.违规处罚
产品装运管理规定
4/4
8.1 违反第 7.1、7.2 款规定的内容中一项,给予当事人罚款 100 元人民币的处罚。
8.2 违反第 7.3 款规定的内容,成品仓库人员不按保安人员安排/编列的顺序装货,给予当事人各罚款 50 元人民币的处罚,当班负责人罚款 100 元人民币的处罚。
8.3 违反第 7.4 款规定的内容,属仓库当班负责人员未及时与保安人员沟通/交接,并造成后果者,给予仓库当班负责人罚款 100 元人民币的处罚。
8.4 违反第 7.6 款规定的内容,开票员开出不符合规定的手写「产品提货单」,经发现,给予当事人 罚款 100 元人民币的处罚。
8.5 违反第 7.9 款规定的内容,经调查属实,给予当事人罚款 100 元人民币的处罚。
8.6 违法本规定各款及在办理业务时因个人疏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赔偿,公司还将给予当事人解雇处理。
9.生效
9.1 本规定自公司最高管理者承认之日起实行。
9.2 2003 年 8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装货排队的规定』同时废止。
9.3 之前有关规定如有与本规定抵触之条款,依本规定为准。
10.相关表格(图)
附图
外来车辆产品装运流程图
佛山市 XXXX 有限公司 抛光砖(优等/正品)
提货出入证 使用说明 1.本证作为外部车辆来本公司装运抛光砖(优等/正品)的进出、装货排队顺序号和开票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2.本证限一证一车使用。
3.车辆进入本公司时,司机要向保安员说明装运的产品品种,以便对应登记发证。
4.领取本证后,请到中门岗保安值班室交保安员按本证正面编号排列初步装货顺序号。
1/1
1/1
『产品装运管理规定』(B 版)实施前准备工作
1.说明·讨论会 ① 议题:B 版草案(基本确定版)讨论。
② 时间:04/02/23。
③ 参加者:公司最高管理者、相关部门部署主管(营销中心正副总经理、综合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部仓库主管、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人力资源部保安代理队长)。
2.实施前准备 ① 顺序号卡证制作(担当:行政人力资源部)。
② 黑板制作(担当:行政人力资源部保安队)。
③ 流程图制作(担当:行政人力资源部)。
承
认 作
成
佛山市 XXXX 有限公司 抛光砖(优等/正品)
提货出入证 编号:03
使用说明 1.本证作为外部车辆来本公司装运抛光砖(优等/正品)的进出、装货排队顺序号和开票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2.本证限一证一车使用。
3.车辆进入本公司时,司机要向保安员说明装运的产品品种,以便对应登记发证。
4.领取本证后,请到中门岗保安值班室交保安员按本证正面编号排列初步装货顺序号。
5.办理开票、交款等手续时,其办理顺序依照本证正面编号为准。
6.本证加盖行政人力资源部公章后方可有效。
7.车辆离开本公司时要将本证交回保安员。
8.详细排队装货程序请参照本公司『产品装运管理规定』及其附表「外来车辆产品装运流程图」(司机休息场所贴附)执行。
9.本证如遗失,保安员将按每证 20 元收取工本费,并开具收据。
佛山市 XXXX 有限公司 抛光砖(优等/正品)
提货出入证 编号:02
使用说明 1.本证作为外部车辆来本公司装运抛光砖(优等/正品)的进出、装货排队顺序号和开票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2.本证限一证一车使用。
3.车辆进入本公司时,司机要向保安员说明装运的产品品种,以便对应登记发证。
4.领取本证后,请到中门岗保安值班室交保安员按本证正面编号排列初步装货顺序号。
5.办理开票、交款等手续时,其办理顺序依照本证正面编号为准。
6.本证加盖行政人力资源部公章后方可有效。
7.车辆离开本公司时要将本证交回保安员。
8.详细排队装货程序请参照本公司『产品装运管理规定』及其附表「外来车辆产品装运流程图」(司机休息场所贴附)执行。
9.本证如遗失,保安员将按每证 20 元收取工本费,并开具收据。
佛山市 XXXX 有限公司 砖坯/抛光砖(合格品以下)
提货出入证
编号:19
使用说明 1.本证作为外部车辆来本公司装运砖坯/抛光砖(合格品以下)的进出、装货排队顺序号和开票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2.本证限一证一车使用。
3.车辆进入本公司时,司机要向保安员说明装运的产品品种,以便对应登记发证。
4.领取本证后,请到中门岗保安值班室交保安员按本证正面编号排列初步装货顺序号。
5.办理开票、交款等手续时,其办理顺序依照本证正面编号为准。
6.本证加盖行政人力资源部公章后方可有效。
7.车辆离开本公司时要将本证交回保安员。
8.详细排队装货程序请参照本公司『产品装运管理规定』及其附表「外来车辆产品装运流程图」(司机休息场所贴附)执行。
9.本证如遗失,保安员将按每证 20 元收取工本费,并开具收据。
④ 货位(车槽)标识线制作(担当:财务部仓库)。
⑤ 标识牌(区分车道用)制作(担当:行政人力资源部)。
⑥ 信息传达(担当:营销中心、综合部)。
3.正式实施 ① 审查、承认。
② 发放。
以上
02/02/23
相关热词搜索: 装运 管理规定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