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产业园主要相关规划解读
1.1 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
1.1.1 规划期限
综合考虑多规协调的需要、近期的发展可能与未来的发展趋势、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与规划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本次规划的期限为:近期为2014-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1.1.2 规划理念
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的规划理念是“产城融合”,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达到产业园与城市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以现有工业生产为基础,通过产业链延伸、引进新产业等方式进行工业重组,完善产业区块,兼具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同时配套建设宜居社区,商务办公、商业商贸、教育培训等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和居住功能,实现产业、服务、居住三大板块的相互促进,向多元化、高科技、高品质的方向发展,共同构筑具有活力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图4-1产业园内部产城融合模式
1.1.3 总体发展目标
在珠江三角洲“双转移”的大背景下,在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驱动下,立足于园区区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以高端高效、节约集约、生态绿色发展为思路,拖动园区交通、环境、产业、科技、人文五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将园区建设成为集工作、生活、学习、休闲于一体的国际一流水平的现代都市型以汽车装备制造为特色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发展定位:
(1)华南高端装备制造示范基地
(2)莞东宜居宜业生态综合新城
1.1.4 土地利用规划
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761.73公顷,其中现状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02.50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22.85%。
本次规划中,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分为城乡建设用地和水域用地两大类型。规划至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为1640.07公顷,将达到总用地的93.09%;水域面积为121.66公顷,占总面积的6.91%。
建设用地中以工业用地为主,结合现状产业园的发展,未来粤海产业园将进一步带动企业的发展,形成西部汽车零部件产业片区和东部高端装备制造片区两大工业园区,总面积为470.48公顷,占总用地的26.71%。配套工业园形成89.87公顷的仓储用地,占总用地的5.10%。
规划到2030年,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用地面积为270.6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5.3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2.38公顷,占总用地的8.08%;未来奥特莱斯等商业的入驻将带动本地区的商业发展,规划到2030年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118.29公顷,占总用地的6.71%。此外,有55.63公顷的商业和居住混合用地。
规划期末将保留现状园区西部的山体,形成规划区内的主要生态景观公园,同时规划区内结合多条南北向水系形成楔形公园绿地,规划将形成91.27公顷的公园用地,结合231.75公顷的防护绿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占总用地的18.34%。在现状水域的基础上进行河道的疏通和整治,连通局部地段的水系形成网状,规划水域面积为121.66公顷,占总用地的6.91%。
规划期内扩大公共绿地以及防护绿带的面积,加强公共绿地系统和防护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并对规划区内的河流进行整治和疏通;同时进一步推进绿道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构建谢岗“山-城-水”的景观空间格局,形成“山水中有城市,城市中有山水”的城市空间。
表4SEQ 表格 \* ARABIC \s 11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构成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R
居住用地
270.65
15.36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270.65
15.36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2.38
8.08
其中
A2
文化设施
5.86
0.33
A33
中小学用地
21.46
1.39
A35
科研用地
105.73
6.00
A4
体育用地
0.76
0.04
A5
医疗卫生用地
5.57
0.32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8.29
6.71
其中
B1
商业设施用地
47.41
2.69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42
0.08
B1/B2
商贸用地
69.47
3.94
M
工业用地
470.48
26.71
其中
M2
二类工业用地
470.48
26.71
W
物流仓储用地
89.87
5.10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89.87
5.10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65.60
9.40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150.94
8.57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2.44
0.14
S3
交通枢纽用地
2.65
0.15
S4
交通站场用地
9.57
0.5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323.02
18.34
其中
G1
公园绿地
91.27
5.18
G2
防护绿地
231.75
13.15
U
公用设施用地
1.14
0.23
其中
U12
供电用地
2.93
0.17
U15
邮政设施用地
0.55
0.03
U31
消防设施用地
0.66
0.04
B2/R
商业与居住用地
55.63
3.16
E
非建设用地
121.66
6.91
其中
E1
水域
121.66
6.91
合计
-
1761.73
100.00
图4-2土地利用规划图
1.2东莞市谢岗镇防洪排涝规划(2008~2020)
防洪排涝规划范围为谢岗镇全镇,面积103km2,包括黎村围、大厚湖围、谢山围、谢岗围、赵林围、曹乐围、潼湖围谢岗段。
规划水平年:近期2015,远期2020年。
防洪标准: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谢岗镇属中等城市,城市等别为三等,谢岗镇主要截洪渠、排洪渠设计标准采用20年一遇。各水库设计标准为50~20 年一遇,校核标准为500~200年一遇。
排涝标准:根据“东府办[2007]132号文”,谢岗镇城区、农业用地排涝标准均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
防洪排涝布局:防洪以现有的排渠为基础,南部依靠多座小型水库蓄洪,尽量扩宽、整合中部镇区河道,疏挖北侧截洪渠,使河道达到平稳泄洪的目的,尽可能减小沿河两岸的洪涝损失。排涝根据现状地形地势及现有工程设施情况,疏通水系,遵照总体规划排水布局情况,分片控制,力争自排,科学利用水体调蓄,增扩排站,提高排涝能力。
规划基本沿袭由堤围、水库、内河涌、水体、水闸、排站等组成的谢岗镇现状防洪排涝体系,维持原有堤围布局,确定了堤防和水闸标准,复核了防洪排水能力,在原堤防基础上按防洪潮标准达标加固,水闸按防洪排涝要求进行重建和新建。
规划加高培厚镇管堤防工程34km,并延伸堤防达到高程闭合要求,规划完成后镇管堤防总长38.54km。规划整治河涌共16条,共38.87km。现状有44座桥梁不满足20年一遇防洪要求,对各河渠规划完成后,梁底高程仍不能满足20年一遇行洪要求的27座桥梁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使桥梁断面达到过流要求。拆除马公坑水上游军校附近阻水溢流堰,对于其他河道临时阻水建筑亦应清障拆除。
拆除扩建麻湖塘水闸、格塘水闸共2座,拆除重建窑背塘抢排闸1座。规划完成后,涝区自排闸总净宽达到68m。扩建大洲排站和银湖排站共2座,新建大窝、格塘、吓角排站3座,拆除重建竹树岗、和尚岗及鸡公石排站3座。规划完成后,涝区总装机流量达到148.4m3/s,每平方公里约3.76m3/s.km2。结合泵站、水闸的建设,规划渠道21条,包括现有主排渠17条,新开4条,总长29.5km。结合泵站、水闸的建设,规划修建调蓄湖共60亩。
1.3 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水系综合规划
1.3.1 防洪排涝总体布局
针对现状河堤过高,分割地块的情况,规划通过建设水闸泵站,对南部山洪进行抽排,降低截洪渠洪水位,从而拆除相关截洪渠堤防,实现土地整体利用。
规划在现有水系基础上连通河道,形成一条东西向排渠,将园区作为一个整体防洪排涝区域,通过在各截洪渠河口处建电排站,对南部山洪和区内涝水进行抽排;同时,利用现状黎村截洪渠下游弯道处和林屋边环湖调蓄水面进行扩挖,修建调蓄湖,兼顾调蓄洪水和改善水环境、营造水景观作用。方案总体布局如下图所示。
图4-3 规划区总体防洪布局
1.3.2 主要规划工程措施
根据防洪布局,本次新开挖连接渠主要有两条:连接谢岗截洪渠与大厚湖截洪渠的谢湖渠以及连接黎村截洪渠与大厚湖截洪渠的黎湖渠。
新开谢湖渠和黎湖渠作为排洪渠,将谢岗截洪渠和黎村截洪渠上游来水分别引入大厚湖截洪渠,因此,必须要在新开两条排洪渠两岸建造堤防以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为实现将谢岗及黎村两条截洪渠变为内排河涌从而降低其堤岸高度的目的,拟在两截洪渠与各自新开连接渠交汇处新建节制闸以配合渠道开挖工程达到截洪的目的。
经过本次防洪水系规划,赵林截洪渠、大厚湖截洪渠作为园区内排洪通道,承担着排泄上游山洪的任务,为保证园区防洪安全,有必要对其进行清淤疏浚,确保其河道满足片区50年一遇洪水过流能力。
1.3.3设计水位
设计水位计算及说明详见《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水系综合规划排涝专项》。
图4-4设计水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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