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报告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报告5篇
【篇1】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报告
2013年以来实际发展党员排查情况报告
街道党员发展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组织部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有关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努力做好培养、考察、发展各个环节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对我街道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自查如下:一、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章》关于党员发展的程序和制度以及十六字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健全了党员的吐故纳新新机制,对新发展的党员做到了入党前培训、考察、审批、公示、入党后交任务、压担子、跟踪培养,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切实做到了成熟一名、发展一名,真正把那些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文化素质高、具有年龄优势的入党积极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进一步优化了党员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今年,我们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2名,实际完成情况为:各党(总)支部共参加培训2名,转正党员8名,党的发展对象3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其中,按文化程度分,初中文化程度1人,高中文化程度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人;按年龄分29岁以下的1人,29岁至40岁的1人,40岁以上的2人,新党员结构体现了“两提高一降低”,党员队伍的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更趋优化。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的基础上,我们主要采取支部引导、党小组带动、党员结对帮扶等形式,把致富能人中的先进分子尽快培养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使其政治上不断追求进步,进一步加大发现、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我们初步建立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后备队伍。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问题上,我们严格按照全区统一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回执单手续进行,清除了“口袋”党员的问题。三、严格健全党员信息库2013年,我街道全面健全了党员信息库工作,把全街道429名党员分支部进行了登记造册,同时详尽注明了党员的相关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对党员信息库进行及时地更新维护,确保党员信息工作的精确到位,为实现对党员的全方位管理提供了坚实基础。四、存在的问题我街道在今年发展党员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极个别村支部在党员发展材料整理上不太规范;二是党员汇报的主动性不是很高,每次汇报都需要提醒。2016年,我街道将对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好的支部进行全面的督促指导,进行一到两次党员发展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保证党员发展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2】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报告
发展党员预审报告
县委组织部:
我党(工)委安排相关人员对XXX等XX名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对象(名单附后)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培训、公示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召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认为以上XX名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整治历史清白,入党程序规范,完全符合入党条件。
特此报告
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对象名册
中共XXXXXXX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附:
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对象名册
(此报告一式两份,县委组织部加注意见后,党工委按程序进行发展。)
【篇3】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报告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是为上级机关进行宏观领导提供依据, 一般不需要受文机关的批复, 属于单向行文。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XX单位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排查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单位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排查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8月3日党建工作部署培训会上要求,我镇党委对系统内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审查发展党员的档案和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党委高度重视新党员发展工作,十八大以来,党委下属71个基层支部共发展了168名共产党员、8名发展对象、21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情况
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是否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等情况。
(二)严格组织程序,保证党员质量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制度保证和重要环节。一是注重入党前培养教育。党委、支部注重发展前培养和筛选工作,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职工参与党员学习和培养,定期与其谈心交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发展工作。在选择入党积极分子的环节充分听取民意,不仅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过,还要听取普通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不仅促进了党员结构不断优化,而且与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相契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建党对象综合素质
加强对入党对象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是发展党员的关键环节。我镇党委和有关支部结合党员大会、党课、党员活动日、志愿服务等纳入建党对象学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活动,进一步激发争当先锋争模范的积极性。及时组织参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观看了党性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与普通党员一同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明确新时期党员干部标准的同时,充分让其感受严肃负责的党内政治环境,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还不够,主动学习教育少,被动传达应付较多;二是讨论研究有关问题不够及时,比如有些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主动向党支部和培养人思想汇报还不够;三是预备党员没有及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并申请转正,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转正批复不够及时。
四、意见建议
严肃工作纪律。审核党员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在档案审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保密意识,排查工作信息和成效一律不得宣传报道,排查工作数据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加强舆论引导。针对部分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可利用微信、微博、红星云、益村等社交媒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激发人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
XX单位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排查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XX党委高度重视,对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顾、深入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党员基本情况
XX党委下设X个党支部,截止目前,有正式党员X名(其中在职在岗X名,退休X名),预备党员X名。
近年以来,共发展党员X名。2013年发展党员X名,14年发展党员X名,15年发展党员X名,16年发展党员X名,17年发展党员X名,18年发展党员X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X人;35岁及以下党员X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X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5个阶段25个程序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委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5个阶段25个程序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入口关”,对自愿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组织党员与其谈话;把好“考察关”,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支部及时吸收他们参加组织活动,逐步增强其党的意识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确定X名培养联系人。确定为发展对象,指定X名入党介绍人,进行政治审查。开展集中培训,召开支委会审查;把好“公示关”,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对象,思想行动上有突出表现的,能起到很好地带头模范作用的同志。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进行入党宣誓继续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由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三、全面深入排查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党委深入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对发展党员工作5个阶段25个环节逐项进行自查。排查执行谈心谈话程序、开展政治审查、入党宣誓不及时、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等情况,经排查,我司严格按照5个阶段25个程序执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政治审查制度开展政治审查工作,及时开展入党宣誓。对发展党员谈心谈话程序进行排查,经查,近年以来发展党员均执行谈心谈话程序,在各党员《入党志愿书》中体现有党员谈话记录,但无单独的谈心谈话纸质材料,现已整改完毕,补充谈心谈话纸质材料。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力度还不够,学习形式不够丰富多样。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做好在高学历、青年职工、干部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发展党员过和后续教育工作,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单位的主力军。
XX单位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排查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措查的通知》(豫组办(2018)8号)要求,我局严格对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员发展情况
基本情况;运管局党总支下设5个基层党组织,党员总数111人,在职党员93人,占党员总数的84%;退休党员18人,占党员总数的16%;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20人,其中2人为运管局正式编织,其余18人(3名预备党员)均为国企工作人员。
2、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做法;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增强发展党员的邊明度,党支部根据党员、群众推荐结果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对其进行培养教育,一年后对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进行党内外推荐和评议,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在此基础上再经公示成为预备党员,满一年后具备党员条件的转正成为正式党员。通过“两推一审公示制”和民生评议票决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加强了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增强了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二、排查情况
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在排查中,我们通过重点排查《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支部综合政审材料》、《个人思想汇报》等是否填写规范,排查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是否均为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支部是否按要求确定培养人,培养人是否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经过培训,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入党志愿书》中应该签名盖章的位置是否有签名和盖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是否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符合逻辑关系等。通过排查发现,我支部入党材料齐全,发展党员工作完成后,入党材料按規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三、存在问题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在排查中发现了个别积极分子鉴定书和入党志愿书中有填写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申请人有填写笔迹不一致现象;二是培养联系人的填写有一笔到底的现象;三是在时间的填写上有违反逻辑的现象。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正存在的问题,积极想方设法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在工作中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篇4】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报告
农村青年党员发展工作报告
一、坚持把发展重点放在高素质的青年农民中 认清形势调思路。近年来,县委对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结构现状和近五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发现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年龄老化、文化偏低,致富能力偏弱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研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把发展重点放在年纪轻、文化高、政治素质强、致富 能力强的群体中。 立足实际订规划。在明确发展重点之后,县委提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发展农村党员3000名,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占80%,高中以上文化的占60%,拥有一技之长的占90%,种养大户和致富能手占70%,并具体制定了年度计划,加强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 明确分工定职责。建立了发展农村党员工作责任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是具体责任人,要经常抓。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发展工作不力,一年考评不合格的,党委书记实行诫免谈话,二年考评不合格的予以免职。 二、增强农村青年教育引导工作的针对性 深入调研,建立台帐。我们对农村青年进行了“拉网式”的摸底,全面掌握农村高素质青年的分布、数量等情况,发现农村高素质青年主要分布在外出务工人员、“两新”组织的从业人员、农村生产经营大户和退伍网军人中。在此基础上,乡镇建立管理台账,特别优秀的还单独建立了个人档案。县委组织部实行宏观管理,每半年检查一次台账的建立情况。 教育引导,激发热情。由于受市场经济和生活方式多样化等因素负面效应的影响,农村青年特别是部分外出务工青年对党组织的认识不高,缺乏政治热情。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凝聚力、吸引力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和激励。一是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基层党员干部典型,增强他们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认同感。二是强化服务进行引导。我们在劳务输出部门和培训中介机构建立党组织,及时收集他们的诉求信息,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对他们进行感召。三是广泛开展联谊活动。基层党组织指派专人长期联系,利用集中返乡机会召开座谈会,在流动人口集中地举办联谊会,广泛宣传党的政策理论和宗旨信仰,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教育引导,近三年来,全县有1700多名外出务工青年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注重源头,实行对接。抓好农村中学生的教育培养,对发展高素质的农村党员有事半功倍之效。为此,我们将目光前移,实行了农村党组织与学校党组织的有效对接,在全县20所乡镇中学中成立了业余党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定期考评,毕业返乡后及时移交村党组织,继续培养。近三年来,全县重点培养农村中学生2500多名,有700多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切实解决发展农村青年党员工作的突出难题 创新教育方式,解决培养难的问题。一是择时集中培训。利用大部分外出农村青年返乡的冬季农闲时节,以乡镇为单位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县委派出党性教育讲师团,逐乡(镇)授课。培训对象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作为发展对象。二是联系帮带培养。我们建立了多层次的联系帮带体系,乡镇班子成员包片联村,乡镇干部包村联系重点对象,村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联系到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联系帮扶,了解情况,沟通思想,解决成长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三是跟踪委托培养。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明确专人进行联系,定期了解思想学习状况。同时,积极与外出务工人员所在的当地党组织联系,进行委托培养。 创新发展方式,解决支部难通过的问题。一是设立乡镇团委党支部。在乡镇团委中建立党支部,把宗派严重、党员思想保守等原因阻碍青年入党的村的优秀农村青年纳入乡镇团委党支部培养和发展。近三年来,依托乡镇团委党支部共发展120多名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另外,我们还建立柑橘协会、马头羊公司等新经济组织党支部,大力发展其中的优秀农村青年入党。二是配备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员。县委组织部对二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下派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员,参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调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协助村党支部挑选培养对象,帮助村党支部共同实施培养,督促村党支部及时进行纳新,监督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落实。三是利用节假日召开支部大会。我们在“国庆”、“五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利用外出人员返乡的机会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解决了入党积极分子不能按时到会的问题.
【篇5】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报告
XX镇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20〕10号)以及《XX省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2020年7月至11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二、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主要排查各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4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三、排查问题的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区分为违规与违纪、一般性违规与严重违规、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个人责任与组织责任,综合分析把握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站所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准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
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
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
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四、排查整顿工作的具体步骤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基层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严格程序、讲究方法,准确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四个阶段积极稳妥推进。
(一)出台方案,动员部署(7月中旬至8月中旬)。
1.出台方案(7月底前完成)。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全县排查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经镇党委会专题研究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2.组建专班(7月底前完成)。成立XX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常务)、镇分管政法领导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民族宗教、信访、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加强领导指导,有力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场所安排、经费保障等各项事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审慎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同时,从每个领导小组成员站、办、所各抽调1名骨干力量,组建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整顿工作。镇党政负责人每人联系一个村,指导做好排查整顿工作。
3.谈心谈话(8月上旬前完成)。严格落实四个必谈,即镇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谈,以个别谈话、集中座谈等方式引导基层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扎实开展工作。
4.动员培训(8月中旬前完成)。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和专题业务培训会,对镇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认真核实(8月中旬至10月底)。
1.组织自查(8月底前完成)。镇组织室要将辖区内村(社区)党组织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含党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花名册整理好,于8月7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党员档案于8月13日前送县委组织部4楼会议室封存保管。同时,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通过对比问题清单、查阅相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镇、村两级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镇党委将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在8月2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委组织部。
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镇党委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2.审查核实(10月下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组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要注重听取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
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镇纪委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到村(社区)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将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3.综合复查(10月底前完成)。及时做好迎接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开展的交叉抽检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分级分类,依规处理(10月底至11月中下旬)。
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和处理,由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作出处理前,镇党委派人与拟处理人员深入谈心,做细做实思想工作。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镇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
整顿处理工作自镇党委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作出答复。
(四)总结提升,完善制度(11月底完成)。
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选取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于11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健全完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研究提出防范和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办法措施。要严格对照《重点对象入党备案审批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实行镇党委组织考察、报县委组织部预审,镇党委派人列席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相关会议等做法。认真研究解决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执行程序随意性大以及少数村(社区)党组织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等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排查整顿工作,将其列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排查整顿工作将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配合镇里做好调查核实、整顿处理等工作,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落实排查整顿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统筹联动强化指导。坚持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建立沟通会商制度,深入调研督查,及时分析研判并解决排查和处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加强法规政策衔接,指导研究认定标准和处理意见。镇联点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村(社区)的具体指导。
(三)精准吃透政策精神。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准确把握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从严从实,严禁规避遮掩、隐瞒不报,注重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着力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
(四)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排查发现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分析研判,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及时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舆情管控。排查整顿相关情况一律不宣传、不报道、不上网,相关人员不得就这项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通过互联网传输。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相关信息外泄和负面炒作。
要以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为契机,增强基层党务干部发展党员的政治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标准与程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要深化党员的党性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从源头上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相关热词搜索: 发展党员 排查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