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和议题提报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和议题提报程序,提高机关工作运转质量和效率,现就公文制发和议题提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主办部门负责代拟草稿,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文件有修改意见的,要列明相关依据,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文件没有意见的,要在《区政府文稿会签单》会签意见上明确标注无意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主办部门。主办部门要于正式公文印发前 5 个工作日将代拟稿及相关部门会签意见一并报区政府办公室文秘股。制发公文涉及重要事项的,主办部门应先向分管副区长汇报同意后,再报区政府办公室运转。
二、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议题承办部门负责起草并组织会签,议题承办部门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区政府会议议题提报审批单》、议题材料及涉及部门的会签意见报方面秘书,由协调区政府领导工
作的科级干部把关并呈分管副区长审核同意后,由方面秘书将相关上会材料于每周周四上午下班前报区政府办公室文秘股。
三、凡制发的公文和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中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需按照《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有关要求到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联系电话:
XX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1.区政府文稿会签单 2.区政府会议议题提报审批单
附件 1
区政府文稿会签单
文 件 名 称
撰 文 单 位
会 签 时 间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会 签 意 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区政府会议议题提报审批单
议题名称
提报 单位
提报 时间
提报 会议
分管区长 签
批
分管副主任 文稿审核
涉及单位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拟稿人:
电话:
□是否己组织会签
□是否有保密事项
□是否经合法性审查
区政府会议议题材料格式要求
一、制版印刷采用 A4 纸双面印刷。
二、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 3.2mm,左右 2.7mm;版式页脚设置为 2.3mm。
三、正文标题:用 2 号大标宋简体字,行距 36 磅,居中排布。
四、单位名称:标题下 1 行标注议题承办单位名称,用3 号楷体字,行距 30 磅,居中排布。
五、议题正文:标注单位下空 1 行,3 号仿宋体字,行距 28—30 磅; 一级标题:“一、×××”,用 3 号黑体字; 二级标题:“(二)×××”,用 3 号楷体字; 三级标题:“1.×××”,用 3 号仿宋体字。
六、附件:在正文下空 1 行左空 2 字用 3 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如有序号则标识“附件:1.×××”; 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 1 行顶格标识“附件:”,用 3 号黑体字;附件序号和名称前后应一致。
七、页码:对齐方式为外侧,用 4 号宋体数码标识,数码左右各放一条 4 号“—”字线;空白页不标识页码。
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
签
批:分管副区长 文稿审核:分管副主任
关于 ××××× 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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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办公会议议题材料
签
批:分管副区长 文稿审核:分管副主任
关于 ××××× 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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