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党政办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我镇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党政办公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努力做到公文处理的安全、准确、及时。
二、 党政办公文的处理主要包括收文、发文办理和公文的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以及起草、校核以镇党委和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
三、 以镇党委、政府或党政联合行文的公文,拟稿人完成文件的起草工作后,要交办公室主任审阅并签字,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凡不履行以上手续的,该公文可视为无效公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 下发和上报文件的文号要做好衔接,严格避免重号和断号。
五、 做好公文处理中的保密等工作。
六、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党政文书要做好文件的拟办和传阅工作。
七、 所有上级来文和本级发文,都要及时进行归档。
八、 归档资料要做好登记工作,外借的文件资料要有借阅档案,并要及时催促归还。
九、 档案管理员要保持档案室的卫生清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要排列系统、存放有序、美观整洁、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十、 要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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