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实施单位(公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主管部门(公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项目负责人(签章):冯东 填报时间:
2021
年
3 月 19 日
新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2020 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财监〔2021〕2 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了 2020 年度疾病应急救治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医疗救助补助 — 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专项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 下达预算情况:2019 年 10 月《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207 号),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20 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1385 万元。
2020 年 6 月《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 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8 号),中央财政追加拨付我区 2020 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37 万元,因此 2020 年共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
助资金共计 1422 万元。
2. 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财政部随文下达新疆区域绩效目标,具体为: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422 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1422 万元
地方资金
年 度 总 体 目 标
目标 1: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目标 2:补助医疗机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目标 3:救助基金使用率不断提高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制度覆盖率 100% 质量指标
救治对象为符合救助制度要求的患者比例 100% 时效指标
基金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资金审核拨付时间 缩短
社会效益 指标
符合制度要求患者的救治及时情况 持续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医疗机构对基金拨付效率的满意度 持续提高
。
(二)自治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 1 、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19 年自治区 《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新财社〔2019〕212 号)1385 万元,2020 年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 2020 年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新财社〔2020〕126 号)37 万元,中央拨付疾病应急救助资金项目共计 1422万元。
提前下达 2020 年自治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地、州、市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州名称 人口数量(万人)
人口比例 基金40%按照人口比例拨付金额 自2014年以来累计累计拨付资金总额 自2014年以来累计剩余资金 自2014年以来累计使用资金 基金使用比例 基金60%按照基金使用比例拨付金额 2020年度基金拨付总金额 1 乌鲁木齐市 222.62 10.21% 33.9 297.7 100.00
197.70
66.41% 43.1
78 2 克拉玛依市 30.74 1.41% 4.7 156 133.39
22.61
14.49% 9.4
14
3 吐鲁番市 63.73 2.92% 9.7 104.3 94.00
10.30
9.88% 6.4
16
4 哈密市 56.11 2.57% 8.5 384.2 82.00
302.20
78.66% 51.1
60
5 昌吉州 140.61 6.45% 21.4 382.7 254.00
128.70
33.63% 21.8
43
6 伊犁州 293.64 13.46% 44.7 612.8 0.00
612.80
100.00% 65.0
110
7 塔城地区 100.9 4.63% 15.4 386.1 72.70
313.40
81.17% 52.7
68
8 阿勒泰地区 67.16 3.08% 10.2 284.9 96.00
188.90
66.30% 43.1
53
9 博州 47.54 2.18% 7.2 262.5 130.00
132.50
50.48% 32.8
40
10 巴州 124.13 5.69% 18.9 382.7 256.73
125.97
32.92% 21.4
40
11 阿克苏地区 254.58 11.67% 38.8 594.3 10.80
583.50
98.18% 63.8
103
12 克州 62.06 2.85% 9.4 121.1 114.00
7.10
5.86% 3.8
13
13 喀什地区 464.97 21.32% 70.8 661.5 95.80
565.70
85.52% 55.6
126
14 和田地区 252.28 11.57% 38.4 350.3 194.44
155.86
44.49% 28.9
67
合计 2181.07 100% 332.00
0.50
499.00
831.00
提前下达 2020 年自治区级医疗机构疾病救助基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自 2014 年以来累计累计拨付资金总额 自 2014年以来累计使用资金 基金使用率 2020 年资金分配金额总数 1 自治区人民医院
625.96
419.96
67.09% 33
2 自治区胸科医院
174.90
41.15
23.53% 12
3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105
4.15
3.95% 2
4 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
266.30
239.47
89.92% 44
5 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
218.40
183.60
84.07% 41
6 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
189.50
189.50
100.00% 49
7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289.90
314.49
108.48% 53
8 自治区生殖健康医院 新增三级医院
54
9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33.40
555.40
75.73% 37
10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317.42
149.19
47.00% 23
11 自治区肿瘤医院
325.22
25.03
7.70% 4
12 自治区中医医院
681.62
357.33
52.42% 26
13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310.40
295.80
95.30% 47
14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115.90
62.84
54.22% 27
15 乌鲁木齐市 120 急救中心
82.80
28.64
34.59% 17
16 新疆心脑血管病医院
131.50
101.50
77.19% 38
17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90.58
88.28
97.46% 48
合计
554.0
2020 年自治区级医疗机构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自 2014年以来累计累计拨付资金总额(万元)
自 2014年以来累计使用资金(万元)
自 2014年以来累计结余资金
(万元)
基金使用率 2020 年资金初次分配 2020年追加 金额总数
(万元)
资金分配数额(万元)
2 2 、 自治区分解下达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1 自治区人民医院 625.96 419.96 206 67.09% 33 0 2 自治区胸科医院 174.9 41.15 133.75 23.53% 12 0 3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105 4.15 100.85 3.95% 2 0 4 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 266.3 239.47 26.83 89.92% 44 0 5 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 218.4 183.6 34.8 84.07% 41 0 6 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 189.5 189.5 0 100.00% 49 18.5 7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289.9 314.49 0 108.48% 53 18.5 8 自治区生殖健康医院 新增三级医院
54 0 9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33.4 555.4 178 75.73% 37 0 10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317.42 149.19 168.23 47.00% 23 0 11 自治区肿瘤医院 325.22 25.03 300.19 7.70% 4 0 12 自治区中医医院 681.62 357.33 324.29 52.42% 26 0 13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310.4 295.8 14.6 95.30% 47 0 14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115.9 62.84 53.06 54.22% 27 0 15 乌鲁木齐市 120急救中心 82.8 28.64 54.16 34.59% 17 0 16 新疆心脑血管病医院 131.5 101.5 30 77.19% 38 0 17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90.58 88.28 2.3 97.46% 48 0 合计
554 37
( 2020 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1422 万元 地方资金 0 年度 总体 目标 目标 1: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目标 2:补助医疗机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目标 3:救助基金使用率不断提高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指标 1:16 家自治区级区医疗机构和 14 个地州实现 100%覆盖 100%全覆盖
指标 2: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及时救治率在92%以上
指标 3:不得出现“无钱不救、无名不收”的情况 0 例 质量指标
指标 1:救治对象为符合救助制度要求的患者比例 达到 90%以上
指标 2: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急危重伤病患者抢救成功率较上一年度提高 2%-3%
指标 3:救助信息录入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信息录入完善度提高 5% 时效指标
指标 1:基金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资金审核拨付时间 拨付效率较上一年度提高
指标 2:推进临床路径工作,临床路径入径率、完成率等指标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 临床路径入径率、完成率等指标较上一年度提升 3%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 2:不得出现“无钱不救、无名不收”的情况,树立政府办医、公立医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无钱不救、无名不收”的情况为 0 例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 1:加强基金使用管理,规范区域内和机构内基金使用审核流程,严格界定使用范围,发挥基金救急作用。
基金使用规范、审核流程等制度建设覆盖率达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 1:医疗机构对基金拨付效率的满意度 达到 85%以上
指标 2:不存在“无钱、无名”人员推诿、不救情况发生 “无钱不救、无名不收”的情况为 0 例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 ( 一) )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 年度中央下达新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总预算资金为 1422 万元,资金到位 1422 万元,到位率 100%。其中,2019年10月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1385 万元,2020 年 6 月中央财政追加拨付我区2020 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37 万元。
2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用于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的资金总计 1422 万元、共计执行 1299.02 万元,执行率 91.35%。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 2019 年 10 月《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207 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 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8 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 2020 年医疗救助(疾
病应急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新财社〔2020〕126 号)要求,制定《2020 年资质疾病应急救助分配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在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等方面均加强了管理,保证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接受财政、卫生计生、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对项目单位及地(州、市)制定了绩效目标。在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等均加强了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保障疾病应急救助项目资金支付需求,确保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顺利实施。
(二)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
2020 年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总体目标是使区域内就诊的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的同时,补助医疗机构对该类患者救助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2020 年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已顺利完成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并使救助资金使用率逐年不断提升,不断体现以人民生命安全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无名或困难群体应急救治方面的保障作用。构筑起保护全区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制度覆盖率指标,指标值为 100%,新疆实际完成 100%全覆盖,完成率 100%,偏差率 0%。
(2)质量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救治对象为符合救助制度要求的患者比率指标,指标值为 100%,新疆实际完成 100%,完成率 100%,偏差率 10%,。
(3)时效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基金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资金审核拨付时间指标,指标值为缩短,新疆实际完成缩短,完成率 100%,偏差率 0%。
(4)成本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的绩效目标表未设定成本指标。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财政部随文下达的绩效目标表未设定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
财政部随文下达符合制度要求患者的救治及时情况指标,指标值为持续提高。新疆实际完成持续提高,完成率 93%,偏差率 0%。
(3)生态效益。
财政部随文下达的绩效目标表未设定生态效益指标。
(4)可持续影响。
财政部随文下达的绩效目标表未设定可持续影响指标。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财政部随文下达医疗机构对基金拨付效率的满意度指标,指标值为持续提高,新疆实际完成持续提高,完成率100%、偏差率 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过自评,按照财政部设定的绩效目标均已全部完成,未出现偏离情况。
2.改进措施。
在增加收治患者人数基础上,加强临床路径学习培训。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加强检查督办,加强临床路径信息化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及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规定,单位自评标准是:预算执行 10 分、产出指标 50 分、效益指标 30 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分。经自评,2020 年度疾病应急救治资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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