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U与【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推广合作协议草案
甲方:SOHU
乙方: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有关乙方主办的【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原则
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者外,未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合同另一方或其名义进行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或任何可能对合同另一方或其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合作内容
乙方保证将甲方作为本活动的独家网络合作伙伴,并负责提供专题内容,包括本活动介绍、本活动花絮等与本活动相关的所有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等)。
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活动相关的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给甲方,甲方的接收信箱为:【***】
为配合本活动的推广,甲方将利用其具有强大优势的网络平台为本活动进行宣传,具体体现在:
甲方将为乙方制作专题,同时负责提供建立专题所需的互联网地址、网络空间及专题的网页设计和制作,并负责与专题内容更新有关的技术工作及其他底层技术服务;
甲方将在北京SOHU网【奥运】、【新闻】或【体育】首页放置该专题的链接,根据本活动不同阶段的需要,在SOHU网其他页面(如搜狐奥运首页)放置该专题文字链接;
甲方将为乙方活动建立活动博客、活动圈子、活动相册等,并在活动期间投入价值XX的内部广告资源推广活动专题。
对于乙方活动中产生的专家或获奖选手,甲方将根据需求提供【嘉宾聊天】在线访谈进行推广。
甲方将为乙方发布本活动的宣传稿件,具体内容由乙方提供。相关新闻报道将放置于甲方奥运或新闻频道首页显著位置。
乙方应在其与本活动相关的宣传载体(包括新闻通稿、海报、门票、本活动全程的媒体广告、节目单、背景版、宣传片、宣传招贴画、简介、文化衫、广告伞、折扇等)中放置SOHU网的LOGO及SOHU网作为本活动的独家网络合作伙伴的字样,以上需经甲方确认,并提供一份用于甲方备案。
对于乙方提供的信息,甲方有权修改文章的标题,但修改后的文章标题不得违背文章原意。
如乙方有网站,乙方应在其网站首页放置甲方的LOGO和指向甲方网站的链接。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的信息内容刊登在"SOHU网"各子网站上(如有)以及甲方自行开设或与合作伙伴共同开设的WAP频道中。
协议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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