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1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05 12:47:58 来源:网友投稿

 1 2021 年 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 xx 县 xx 县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xx 县人民法院院长

 xx

  各位代表:

  我代表 xx 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人士提出意见。

  0 2020 年主要工作: :

  2020 年,县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县委、上级法院、县委政法委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13089 件,审执结 12133 件,同比分别上升 6.37%和 10.15%。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获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先进单位;刑事审判庭被授予 xx 省法院十佳办案团队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执行局、民事审判二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扫黑除

 恶审判、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一、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 稳定 :

 1.严惩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审结刑事案件 395 件,判处罪犯 781 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 21 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2.审结电信诈骗、合同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案件 98件,xxx 等 18 名被告人以套路贷形式诈骗依法受到严惩;依法审结涉外拐卖妇女案 4 件,xx 籍 xxx 等 28 名被告人被严惩,解救 xx 籍妇女 8 人。

 3.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xx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严惩;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175 件。

 二、狠抓执法办案,审执质效上新阶:

 1.严厉惩处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 675 件,审结 683件,同比分别上升 2.27%和 5.73%,判处罪犯 1169 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183 人。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暴力、侵财案件 125 件。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122 件。突出打击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涉众型犯罪,审

 结非法集资、利用网络电信实施诈骗等案件 102 件。依法维护法律权威,审结妨害司法类犯罪案件 12 件,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推动刑事辩护工作落地落实,共为 407名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应用浙江政法一体化系统,接收审判协同案件 621 件,向公安、检察机关发送裁判文书 621 份,审判协同率达 100%。

 2.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 8764 件,审结 8846 件,同比分别下降 10.40%和 9.64%,民事调撤率达67.67%。审结婚姻、继承纠纷等案件 764 件,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立妇儿维权法官工作站,邀请“春风化雨”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纠纷化解。审结劳动争议、道交事故、医患纠纷等案件 615 件,完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审结涉企业合同、工程纠纷等案件 2326 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等案件 2156 件,成立“宁波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 xx 县人民调解工作室”,打造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3.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103 件,审结104 件,同比分别上升 3%和下降 6.31%;受理审查行政非诉

 案件 187 件,办结 187 件,同比均上升 28.97%。通过庭前对接、逐案协调等有效举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首次实现 100%,同比上升 5 个百分点。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协调撤诉率达 42.31%,连续两年超过 40%,2 篇案例入选全市法院行政调解十大典型案例。坚持依法居中裁判,判决本县行政机关败诉 4 件,败诉率 5.06%,同比分别下降60%和 6.18 个百分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败诉案件数、败诉率均为 0。与相关单位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梳理涉嫌行政滥诉人员名单并报上级法院,严厉规制滥诉行为。发布2017 至 2019 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编写行政案例 10 篇并作为全县 “周二夜学”素材,为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专题培训班 110 多名机关工作人员授课,助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4.强力攻坚执行难题。进一步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 7089 件,办结 7394 件,同比分别下降 12.05%和 11.47%,执行到位金额约 6.47 亿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25 人次,作出司法拘留决定625 人次,限制高消费 3000 人次,限制出境 894 人次,移送

 涉嫌拒执犯罪 6 件 6 人,移送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1 件 1 人。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持续优化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上线运行以“xx 县法院执行联动”浙政钉微应用平台为核心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共通过执行联动平台查封、解封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等 3127 次,查控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 1247 人次,通过公安、网格员查找被执行人 375 人。该机制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

 三、紧扣中心发展,司法服务强作为:

 1.服务经济发展,保障重点项目。紧紧围绕“双下降”目标,运用“3+N+X”机制开展会商 17 次,成功调处行政争议 20 件。深化运用保障重大项目工程推进“2+X”机制,指导依法规范征收、拆除专题协商 11 次。出台《关于为我县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司法服务保障“双优”xx 县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参加 “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方案”“村社换届选举”“城县三处危旧宿舍解危工作”等专案、专题协调会商,保障我县重大事项顺利推进。

 2.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复工复产。部署开展“百名党员进村入企‘三服务’”活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共走访企业 398 家,解决实际困难 79 个。优化破产案件审理,共受理破产案件 35 件,审结 26 件,盘活房产约 23.9 万平方米,土地 775.67 亩,清理债务 68.82 亿元,安置职工 263 人,化解执行案件 253 件。创新开展预重整管理人评审听证会,为全省公开、公平、公正选任预重整管理人开创先例。制定《关于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和管理人报酬自助资金使用办法》,全年共向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发放破产援助专项资金 40 万元、管理人报酬自助资金 39 万余元,切实提升管理人履职积极性。

 3.聚力扫黑除恶,攻坚决胜之年。依法审结涉黑恶案件39 件 188 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在合法合规合理合情前提下确定“追赃无极限”要求,移送执行的财产刑案件已执行到位 3052 万余元,执行到位率达 98.38%。深化公检法协同打击,建立会商机制,提前介入会商重点案件 30 余次。聚焦攻坚省督要案,省扫黑办督办的 5 件案件均已妥善办结。

 4.亮剑虚假诉讼,打造诚信社会。共移送公安及扫黑办15 件,拘留 15 人,罚款 16 人 66 万元,判刑 3 件 5 人。对一名变造证据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进行拘留、罚款,并向县司法局发送司法建议。联合公安、检察建立打击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协作机制,排查梳理陈某 108 件民间借贷系列案件,固定虚假诉讼犯罪事实,以虚假诉讼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陈某所涉诉讼案件依法再审。我院打击虚假诉讼的经验做法被评为长三角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

 四、回应司法需求,民生答卷增亮度:

 1.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三调联动工作平台,特邀调解组织由 3 家增加至 27 家。2020 年 5 月,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自 2020 年 11 月起,由立案庭庭长带领“1+1+1+3”员额法官团队常驻县矛调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登记等工作。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在全省率先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型化解纷试点改革,新设消费者维权巡回法庭与劳动争议巡回法庭,

 构建劳动争议“调裁诉”联动机制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一体化机制,全方位打造类型化案件处理样板。推广立审执全流程财产保全,将小风险免担保机制标的额度从 3 万元提升至 5 万元,实现“立保同步、保调对接、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以保促廉、以保促美”。财产保全率达 30.30%,稳居全省第 2 名、全市第 1 名。

 2.构建基层共建共治格局。做实做细县域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工作举措,规范来信来电来访申诉办理程序,实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成立信访案件化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带头包案责任制,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对本县涉诉信访积案主动作为,全面核实案件情况,发挥信访程序终结功能,助推“无信访积案县”目标实现。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长街法庭临时过渡综合审判用房正式投入使用,西店法庭开工建设和第三批法庭建设用地选址等工作同步推进。

 3.构建全面普法宣传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县、企业、校园等活动 39 次,邀请学生、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 4 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2 次,发布审判白皮书 2 份,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并开展主题宣讲 3 场。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法有机融合,在县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 183 篇,在官方微信推送原创文章 81 篇,其中 27 篇被上级法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裁判文书上网率 98.13%,庭审直播率 95.93%。

 五、聚焦新发展理念,司法改革创 样板:

 1.推动“两项机制”落地落实。积极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自动履行率达 57.32%,居全市法院第 3 位。联动17 家部门共建两项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企业信用修复红利。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在全国率先试点“诚信诉讼码”,通过五色赋分规则,为一起生命权纠纷中积极进行人道主义补偿的被告企业加诚信激励分 10 分,助力社会道德建设。

 2.推动民诉制度改革行稳致深。出台《在线庭审提纲(试行)》,完善简易程序规则,针对适用简易程序且标的较小、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依法简化、合并庭审

 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 69.54%,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33.66 天,居全市法院前列。打造“系统性”司法确认程序,推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作为群众解纷首选。全年共诉前化解纠纷 2240 件,受理并办结司法确认申请 1727 件,诉前纠纷化解率达 35.43%。明确独任制普通程序适用范围和情形,提炼独任制普通程序案件“事实不易查明”的四方面判断标准,该项工作经验选编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

 3.推动无纸化办案办公做好做优。引导当事人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自助立案一体机进行标准化网上立案,电子卷宗随案扫描率达 100%,网上立案率达 78.41%。配备支持互联网庭审法庭 7 个,配置近 50 份文书模板及电子卷宗自动编目模板,配齐高清高速扫描仪、“E 键智能送达”系统、大屏显示器、5G 新款设备,实现院机关 5G 信号全覆盖,构建审判执行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办公新模式。

 4.推动审执质效业务稳扎稳打。建立健全科学考评机制,出台《案件质量评查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共评查案件 1800 余件,

 发布评查通报 16 期。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举证行为提高司法效率的意见》,明确界定逾期举证行为,层级划分训诫罚款档次,维护司法权威。通过预警防控、层级督办、动态跟踪、听案会商等机制,持续、强力推进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超 6 个月未结案件 28 件,同比减少 49 件;超 12 个月未结案 1 件,同比减少 4 件。

 六、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展新貌:

 1.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等主题开展集中研讨,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26 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品行,开设“法苑”栏目,组织“青年说”法治论坛,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培养工作,发展新党员 4 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5 名。

 2.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以青年法官论坛、审判业务培训、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教育培训 85 次,参与民法典专项辅导 11 场。

 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构建“团队扁平化、员额精英化、干部梯队化、雇员职业化”的“四化”组织管理模式。发布“办案先锋榜”,举办 “说说我与法院的故事”,建立“青年干警座谈会、退休干部欢送会、老干部茶话会”常态机制,激发队伍活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1 篇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关于“并村不并账”的调研报告在《人民法院报》发表、参与撰写的《解决执行难的中国经验》课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审验收为优秀课题。

 3.全面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八查八看”,全方位开展问题排查。坚持真刀真枪抓整改,强化追责问责,对 2 名中层正职、1 名干警采取通报批评等惩戒措施。持续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在院机关打造廉政文化长廊,连续 4 年开展全覆盖式党建廉政家访,健全“法院+家庭”双重助廉长效机制,做好“党建向廉、机制保廉、家庭助廉、督办促廉”四篇文章。2020 年 12 月,我院获评县清廉机关建设“十佳示范案例”。

 4.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指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和各方面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认真执行《xx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重要工作情况报告备案的规定》,主动汇报和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

相关热词搜索: 民法 工作报告 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