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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时间:2021-11-05 12:17:04 来源:网友投稿

 施工标准化 工地实施 方案

 1、驻地建设 1、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项目部驻地除具备便利的交通、通电、通水、通电话条件外,还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安全、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项目部大门门牌、告示牌、工程简介牌、组织机构牌、安全管理制度牌、施工标牌和相关的防火、交通警示等文明施工标志,应齐全规范。工程竣工后施工驻地设施应按规定及时拆迁,清除废弃污染物。

 (1)禁止选择在矿山采空区、顺层滑坡体以及堆积层、坡积层及坡度在45度以上的山区、泥石流、河道、水库下游等地形、地质、水文不良地带,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雷击、积沙、积雪等地段。避开取土、弃土场地,且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距离以上。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2)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项目部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租赁地方房屋作为项目部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3)靠近施工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保持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2、项目部硬件设施标准 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应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做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项目部驻地房屋可采用活动板房等自建用

 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项目部驻地用房房顶尽量选用阻燃、防水材料,内墙抹灰,地面硬化。

 (1)办公区:办公区要满足安全的要求,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消防器材。办公区要满足整洁的要求,应配备专人负责办公区卫生。办公区应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等办公自动化的要求。

 办公室:各部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各部室内必须将有关图表、规章制度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会议室:会议室面积应满足日常使用要求。室内应悬挂相关图表及规章制度。

 档案资料室: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用金属柜内,由专人负责收发。档案资料室应防漏、防潮、防火,照明、通风良好,并配备消防设备。根据已批复的工程划分,编制档案卷内目录,设置相应档案盒及编号标签,达到分类正确、归档有序的要求。

 (2)生活区 生活区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宿舍:施工人员住宿场所严禁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场所的墙、柱、梁、楼板建筑构件均应采用不燃烧体。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禁止设置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两层。宿舍内外环境应安全、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图表,夏季有消暑、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室内无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住宿场所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居住建筑的有关规定。

 食堂:面积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等有害物质。水泥硬化地面,保证不积水。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

 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厨房应有防火设施。厨房使用的可燃气体、液体的储存及管路铺设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燃气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厨房的灶具安放在不燃材料上。

 厕所:分设男、女厕所,且保持清洁。地面应硬化,采光良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3、施工工区驻地 施工工区营地要为民工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设施。营地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必须修建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定期进行垃圾掩埋处理;必须按满足居住人员基本生活需求配齐相关设施设备。承包人要在工区营地和农民工驻地普及工程基本常识。

 4、职业卫生健康 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承包人要对进场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的基础健康档案。进场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做职业健康检查,对于疑似或已经患有职业病、传染病的人员一律不得准入上岗。承包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保护环境、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意识。对职业健康安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员工,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使其达到应具备的技能。承包人必须为全体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项目部标示标牌 (1)驻地和施工场地标示标牌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项目部或工地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

 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驻地工程告示牌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样式规范,设置在项目部驻地室外。施工场地布置牌要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廉政监督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2)企业宣传和文明施工标示标牌 标段两端头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点的醒目位置建彩门。在项目部驻地和工地附近重要路口设置宣传栏。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且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并分材料规格、计量单位、材料来源、炉号(批号)、质量状况进行标识。

 2、拌和站 1、一般规定 (1)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应按“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尽快着手进行拌和站的选址与规划,并编写建设方案。

 (2)用于桥梁、隧道(不含初支喷射混凝土)、通道涵洞工程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拌和,自动计量,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

 (3)拌和站必须保证在施工高峰期进行混凝土不间断供应。同时,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搅拌车和混凝土泵送车,满足混凝土高峰作业的需要。

 (4)拌和站应合理划分为生活区、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雨水、污水排放以及

 垃圾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2、场地建设 (1)场地处理:拌和站进出场设置大门并悬挂安全及生产标语;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拌和站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场地硬化要满足排水要求。对于拌和站的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源附近。

 (2)库房(包括水泥、矿粉、外加剂库房):库房尽量靠近拌和站,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库房中外加剂、水泥、矿粉应分开存放;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水泥应分区堆放,并根据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库房应设置进库门和出库门,确保外加剂、水泥、矿粉的正常循环使用。水泥库房内应建立详细的调拨台账,四周做好排水沟,确保不漏水。

 (3)砂石料场:砂石料应按配料要求,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并按规格、计量单位、材料来源、批号、质量状况等内容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分料墙下部预留孔洞,避免积水。混凝土用碎石和砂在使用前应按要求处理干净。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3、拌和站的标示标牌:拌和站大门位置必须布置详细的现场布置图,站内设置明显的标示牌。拌和站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告示牌、拌和站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拌和站出入口、拌和楼控制室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拌和站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统一服装。

 4、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并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当地政府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

 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拌和站建设完成后,需根据拌和机的功率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确保拌和站有可靠的电源使用。

 5、安全文明 (1)站内各功能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要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2)施工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处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等标志。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电执行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1990)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控。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拌和楼按全封闭设置,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定期、专人进行拌和站的清理、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3、钢筋加工场 1、一般规定

 (1)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着手进行钢筋加工场的选址与规划,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所有钢筋加工操作严禁在露天广场进行,必须集中加工制作。加工场地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采用集中加工配送方式,减少二次搬运量,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

 (3)为进一步使钢筋加工尺寸更标准,绑扎成型的钢筋更规范,切实保证混凝土构件工程质量,钢筋加工场宜配备数控钢筋弯曲机、数控弯箍机,以保证工程所需各种钢筋均由机械自动加工成型。

 (4)桥梁下部构造钢筋可视实际情况在现场拼装。

 (5)钢筋加工场必须配备合格的吊装设备。

 2、场地建设 (1)场地处理:钢筋加工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钢筋加工场应做硬化处理并满足排水要求。

 (2)堆料场:堆料场用于加工场内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堆放。钢筋应垫高堆放,下部支点应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原则。钢绞线的存放应保持干燥,防止被雨水淋湿。安装时,应保证钢筋表面无灰尘、有害锈蚀、松散锈皮、油漆、油脂、油或其它杂物。

 3、钢筋加工场的标示标牌 (1)应在钢筋加工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

 (2)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土木加工区应设置禁止标志。

 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用电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

 (3)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批号、进场日期、检测状态、进场数量及使用单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与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

 (4)在加工制作区应悬挂各部位钢筋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部位,确保下料及加工准确。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在钢筋绑扎安装工序中,禁止使用低标号强度砂浆垫块等简易办法,并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垫块位置及数量,垫块绑扎或焊接应牢固,避免预制梁钢筋在混凝土浇筑和振捣过程中产生位移和脱落,以确保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合格率和预制梁整体质量符合要求。

 (6)未尽事宜,执行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

 4、钢筋加工要求 (1)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污染和声污染等。

 (2)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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