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例会管理规定
一、会议目的:工地例会是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合理调配资源、降低开发费用,解决施工问题,通过建设各方的相互沟通,达到相互理解、配合、和相互支持,确定召开工地例会。
二、参加人员:建设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监理工程师、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和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主持。
三、会议内容:
1、审核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分析影响进度、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 2、对工程进度进行预测,讨论确定下期工程进度、质量计划及主要措施; 3、审核承包商人力安排和机械设备等投入情况:
4、讨论相关技术问题:
5、讨论未决定的工程变更问题:
6、研究有关工作协调与衔接方面的问题:
7、其它与工程有关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等:
四、会议注意事项:
1、对召开工地例会的目的认识不足,随意缺席。总承包的部分应与会人员以种种理由缺席,甚至有时到会人员仅
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一人,使工地例会的质量大打折扣,难以达到沟通的目的。
2、处于自身的利益考虑,施工单位或其他参建方常常会不真实地反映施工中地某些问题,使会议未能正确而全面地反映和分析施工进展情况,从而导致决策失误。
3、没有确定的会议程序和明确的汇报内容。与会人员汇报无主题,汇报内容不全面、不具体、不系统,片面性、随意性很大,或只讲其个人关心的事项,而忽视其它;或只讲表面工作,而不讲隐含的问题;或只讲已做的事情,而不谈下步打算等等。
4、会前准备不足,会中无检查、无安排、无要求。会前准备不足,项目经理心中无数,会议漫无边际。项目经理对前段施工进展情况无讲评、无检查,只是由与会人员在会上说说了事;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无安排、无要求,即使提要求也只是泛泛而谈,不明确、不具体。
五、与会人员规定:
1、提高对开好工地例会重要性地认识。与会人员应从各项工作必须服从全局地重要性出发,以共同确保提高会议效率及会议质量。
2、保证与会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到会,并能做到毫无保留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施工情况,即讲成绩,也要谈问题;既谈已完成工作情况,也要谈下步工作打算,针对具体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应履行对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责任。当发现监理在实施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如工程建设协调不到位,进度、质量、施工费用严重偏离目标而不能及时纠正,或者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降低工程质量等,业主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向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更换工程监理人员,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及无条件返工。
4、监理人员会前应了解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十分熟悉工程建设施工要求,全面掌握工地各方面工作情况。应做到一下几点:
1)充分熟悉工程合同条款,了解施工进度、质量、技术规范和技术、安全要求以及施工技术方案和各项工作接口;明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各自的责任及义务。
2)充分了解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做到现场巡视不漏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自己的职责,深入了解,逐项检查,包括进度、质量、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施工机具、材料供应,以及上次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通知书发出后的整改情况等等,并且在每次巡视之后都要认真做好巡视记录。记录要完整、真实。同时,在现场巡视中若发现需要立即整改的问题,监理应及时就地给予指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和损失,并事后补发整改通知书。
3)充分做好与会各方的会前沟通。要掌握各方面的信息,了解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各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资源投入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或打算。
4)充分思考,认真分析,理清和确定召开每次工地例会的总体思路。会议之前应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的主持下召开现场监理内部会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交流自己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并在认真思考分析的基础上就如何开好工地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由工地例会主持者归纳汇总,明确提出召开工地例会的总体思路和将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或设想并报建设单位。
5、按时开会,检查批评,发现问题,统一协调。会议要按程序逐项进行,避免漏项,防止内容前后颠倒,混淆不清。
会议的重点是:
1)对上次会议纪要明确要办的事项予以确认,好的给予肯定、差的提出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检查监理已发整改通知书的实施是否到位,资料提供是否齐全。
3)按照汇报内容的要求,认真听取与会各方的工作汇报及信息交流,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应开诚布公地予以指出。
4)针对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协商确定解决办法和具体
措施,做到任务清楚、工作具体、责任明确、措施切合实际,把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实处。
5)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应符合“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会后,监理人员应根据会议记录,将与会人员形成的共识及在重大问题上各方的不同意见进行整理,并形成会议纪要,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阅并签字后发送参会各方执行。
六、会议纪律 (1)按时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 100 元,旷会者每次罚款 500 元,累计旷会超过两次的加倍处罚。
(2)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书面向建设、监理单位请假,电话请假无效;不得连续两次以上请假,否则将按旷会论处; (3)会议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手机务必设为振动状态或关闭,否则一次罚款 100 元。确有必要接听电话务必出会场接听,尽快处理完毕后返回会场,不得影响开会,否则每次处罚 500 元。
(4)施工单位最迟不得晚于周一上午 12:00 把下周计划报到监理单位,每月的 25 日前应把下月计划报到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转交建设单位;否则将给予 500 元罚款、累计超过两次的加倍处罚。
(5)以上各项处罚现场予以签字,并在当期拨付的工
程款中扣除。
总之,为了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融洽,各项工作的进展协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使现场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环,从而实现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实施进行有效的控制。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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