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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对于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时间:2021-11-04 13:39:3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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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流程图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申请人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公告与送达0.5个工作日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0.5个工作日审查 1个工作日受理 0.5个工作日1、申请运输药品情况说明;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4、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6、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申请人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公告与送达0.5个工作日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0.5个工作日

 审查 1个工作

 受理 0.5个工作

 1、申请运输药品情况说明;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4、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

 6、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

 不属许可,告知相对人

 不属许可,告知相对人

 视情况举行听证

 视情况举行听证

 准予许可的,

 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申请人

 办理机构: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业务电话:0851监督电话:0851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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