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规定 (一)消防安全培训要求:
1、全体教职员工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2、新上岗和进入新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新生入学后,均应自觉到医院体检和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必要的时候要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建议学生办理人身保险。3、按照上级安全管理机构规定,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学校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由教务室组织召集对全体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
挥、有序进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员工的培训,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通过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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