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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产权证明(新版)

时间:2021-11-03 09:41:25 来源:网友投稿

  产权证明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位于

  的场所产权系

 所有。该场所非住宅,为

 (办公楼/店面或其它商业性质)。

 特此证明

  (产权方若为自然人则签字,若为法人单位则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盖公章确认情况属实)

 联络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注:如有一址多照的情况,则还须出具房屋分割情况说明及分割图(每页产权人确认。若产权人为自然人则签字捺印,若为法人单位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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