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平促和谐 通过近期师德培训的学习,结合案例使我懂得有偿家教有损于教师形象,违背师得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有人说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对其工资待遇低的一种弥补,我认为这不是什么理由,教师的工资待遇差不能成为人们同情教师有偿家教的理由,从教师的角度出发看待“教师有偿家教”问题。“教师工资待遇低”与“有偿家教”属于两个不同的问题范畴,一码事归一码事,两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谁都不能肯定地说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拯救教师工资待遇低的唯一药方。我们应该以一种更加理性、客观的态度来审视“禁教师有偿家教”这一话题。
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在减负呼声日益强烈,各地纷纷出台减负制度法规的大背景之下,学生减负已成为主流,任何意在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都是不合理,也不合法规的。学生减负的意义在此不再赘述,可以肯定的是减负对学生、对教育有利而无害。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方面是对学生减负的相关规定的践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育部门学生减负工作前进的步伐,是一种逆流而上的违规行为。
从家长的角度来看,教师的有偿家教虽然可以使一部分学生的成绩迅速好起来,但这“成绩好”是相对于其他没有补课的学生而言,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家长都是花一样的钱,凭什么老师要因“财”施教? 从教师的角度来看,正因为“有偿”,教师捞起外快来定会格外卖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势必会影响其日常教学质量。反言之,进行有偿家教是教师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 从价值观来说,国家付给你工资,就是要求你对学生的教育,而你没有完成教育工作,并且利用自己的身份,二次辅导并且有偿是重复收费。按道理来讲付出劳动获取报酬无可非议,可是教师的本职工作对象就是自己的学生,本来国家已经给老师报酬了,再进行有偿家教,就有些不合师德要求啦。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应该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让其教师身份单纯化。可以说,立法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众望所归。至于教师的工资待遇低问题,则应该由国家来统一调控,而不应该由教师擅自自肥。教育商业化是国家和社会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形. 对于如何制止有偿辅导,可以从外强制和内强制两个方面来努力。所谓外强制,就是指利用外界力量对有偿辅导进行禁止,尤其是法律禁止;而内强制,则是指教师本人的自觉抵缺制。至于这两个方法哪个更有效,我本人认为内强制才是禁止有偿辅导的有力方法。
因此我本人认为,要想消除有偿辅导这种导致教育不公平产生的阻碍教育发展的事物,最有效的应该是从其内总进行强制,即教师与学生的自觉抵制!在老师,家长和教育领导者共同努力下,尽量减少这样的补课,还孩子们一个幸福的童年,还老师们休息的权力,让学生和老师在公平的竞争下提高工作效率和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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