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AA 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吉政发【2019】17 号),结合《“健康 AA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推进实施健康 AA 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和推进健康信息化,实施健康专项行动,努力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优先、预防为主。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建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形成“大健康”治理格局。转变健康服务模式,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口前移,强化早期干预。
2.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效果。立足于省会城市的战略定位要求,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为目标,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完善防治策略,持续提升市民健康水平,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
3.坚持共建共享、促进公平。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培育健康文化,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快健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开放,增强健康领域制度供给能力,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建设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 2022 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 2030 年,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健康服务质量和保障、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大幅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地区前沿水平,率先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鼓励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市卫健委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 22%和 30%。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进一步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分别负责)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 2019年和2022年基础上提高 10%, 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 7%和 5%,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构建科学健身体系。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动“康体结合”“体医结合”,搭建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新平台,将医疗“治病”端口前置到通过体育健身“防病”和“治未病”,切实解决群众的健康和健身需求。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提高其利用率。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0 分钟健身圈”。办好马拉松、冰雪节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加强全
民健身与重大国际体育赛事、重大节庆活动有效连接,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和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健全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养成终生锻炼的体育习惯。(市体育局负责、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卫健委、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总工会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 90.86%和 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37%以上和 40%以上。
(四)实施控烟行动。建立健全戒烟服务体系,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和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推进和完善无烟机关、无烟医院建设。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加强专业机构控烟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保障经费投入。(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等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 24.5%和 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 30%以上和 80%以上。各级党政机关逐步建设成无烟机关。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和宣传网络,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 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30%和 8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 AA 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市爱卫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抓好空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配合)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市卫健委牵头,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等配合)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场所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逐步改善居民饮用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 15%以上和25%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推广《母子健康手册》,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逐步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覆盖面,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市卫健委负责、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7.5‰以下和 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18/10 万以下和 12/10 万以下,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9.5‰以下和 6‰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 70%以上和 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均达到 98%以上,农村牧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 90%以上。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小时,掌握 2 项体育运动技能,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时间 1 小时以上。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测试,将体育纳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市教育局负责、市委网信办、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团市委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 50%以上和 6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 0.5 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开展“互联网+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市卫健委负责,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政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接尘工龄不足 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 80%以上和 90%以上。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发展老年健康产业。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干预计划,为高龄、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分别负责)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65 至 74 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 50%以上和 90%以上。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实施 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对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的规范化管理。(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负责)依据现有资源推动胸痛中心建设,提高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 2022 年和 2030 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209.7/10 万以下和 190.7/10 万以下,30 岁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 55%和 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 60%和 70%。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在有条件县区,针对重点人群逐步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完善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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