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dǎ zào,即制造、创造的意思。出自宋 吴自牧 《梦粱录·嫁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打造材料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打造材料4篇
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打造材料篇1
以“五个强化”打造“红色物业”作者:张雪飞 于华阳来源:《新长征·党建版》2019年第03期
为加快推动“四城联创”,着力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2018年以来,白城市洮北区委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共治,在全区启动“红色物业”星级评定工作,强力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把党的建设融入物业服务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将“红色物业”星级评定作为2018年城市基层党建“第一书记工程”中区委书记认领项目,充分整合部门资源力量,变街道社区“单打独斗”为部门单位“联合作战”,建立组织部、城管、街道社区和包保部门“四级联动”平台,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落实。区委组织部统筹协调,每月召开会议调度“红色物业”创建进展情况,推动各类问题解决;城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和日常巡回督查,坚持每周五召开物业管理推进会议,通报一周巡察结果及问题,并限时整改;街道社区坚持党的建设和物业服务“两手抓”,全力指导物业企业在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在社区一站式大厅设立物业服务窗口,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群众诉求,协调包保部门督促做好小区常态监管;各级包保部门切实承担小区管理“五包”责任,每天巡回检查小区物业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传区督查系统。截至目前,累计召开物业调度会、推进会、协调会160余场次,推动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难题800余件,各部门累计投入物资56.8万元,全区物业服务小区覆盖率达到96.8%。
根据物业企业党员的数量情况,综合考虑小区地域位置、居民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党组织覆盖。实行单独组建,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企业,单独建立企业党组织;深化派出组建,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抽调熟悉党建工作的社区干部派驻到物业公司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帮助物业公司组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推行联合组建,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按照地域相近、区域相联的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成立社区物业服务党支部,针对铁东、新立等街道地处城乡接合部、棚改后人口稀少、暂时未进驻物业公司的小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成立由社区干部、包保部门干部和社区老党员组成的物业服务党支部,承接物业服务工作,解决辖区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为后续引入物业公司打好基础。目前,全区成立“红色物业”党组织11个,派驻第一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10人,覆盖24个小区,服务居民13650户、39278人。
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打造材料篇2
附件1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由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 业主的共有权
第三条 本物业小区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建筑物区域四至:
第四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走廊通道、楼梯间等;
(二)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三章 物业使用原则
第五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可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告、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 )方式。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七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八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九条 业主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并交纳1000元装修押金给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装修押金在装修完工后,经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派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退还。
业主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二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早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扶梯,应遵守本物业小区电梯、扶梯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物业小区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小区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七条 本物业小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有部分;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改建、扩建小区内及周边市政道路;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八)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九)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十)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环境噪声;
(十一)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小区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二)进入公共场所要使用绳索牵好,以防伤及他人;
(三)不得因喧叫妨碍他人休息。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九条 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维修资金使用须经相关联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转让物业时应提供缴纳维修资金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建筑物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八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规约。
某某物业小区
年 月 日
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打造材料篇3
红色物业典型特色亮点材料
打造“红色阵地”,凝聚红色合力。物业党支部与社区共建“红色阵地”,社区党委对物业党支部进行党建引领和指导,不断规范物业管理制度,创新实施居民诉求“首问责任制”,设立红色示范岗,通过悬挂横幅、网络微信等形式加强红色文化宣传,搭建双向融合平台,及时为居民提供社区动态、物业服务、惠民政策等服务。
小区物业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物业党支部免费与社区共享X余平方米健身娱乐活动阵地,为广大党员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通过红色合力,形成“小事不出物业,大事不出社区,共同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
筑起“红色屏障”,彰显组织担当。疫情期间,X物业党支部在绸厂社区党委的支持指导下,成立临时防疫指挥部,支部党员和小区广大党员同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小区各出口X小时值守,发放通行证,检测体温,每天无缝隙做好居民的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公共设备、电梯、垃圾桶等易接触区域的专业消杀;设立废旧医疗口罩回收箱,在电梯轿厢放置一次性指套和垃圾袋;在小区入口设置二维码,最大限度减少接触。物业党支部细致入微的举措、无微不至的关怀,受到了广大小区业主的“刷屏式点赞”。
夯实“红色基础”,积极服务群众。物业党支部不断充实队伍力量,积极吸纳持有监控消防初级证、电梯维保初中级证、电工证等各类人才X余人,锻造一支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骨干的物业队伍,积极打造“组织建设好,夯实一个红色基础;骨干队伍好,打造一支红色团队;服务质量好,形成一个物业品牌;社会形象好,承担一份企业责任;运行管理好,交出一份满意答卷”的“五个好、五个一”红色物业品牌。
依托志愿服务载体,整合各类资源,形成以党员、社区居民骨干、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为主要成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本着做好物业服务,服务好居民群众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每个月末在小区免费为业主提供磨刀磨剪子、理发、修家电等无偿服务;利用“七一”、“八一”等节点,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高龄党员并帮助其打扫室内卫生等居家服务;举办“红色友邻,文明公约”为主题的电影节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职工全员参与,宣传红色友邻文化。目前,红色物业党支部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X余次。
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打造材料篇4
构筑红色物业联盟打造城市小区治理的衢州样本
□ 叶锡祥
【期刊名称】政策瞭望
【年(卷),期】2018(000)012
【总页数】4
2018年以来,衢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实施“三个三”基层党建工程,通过构筑红色物业联盟,充分发挥党建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持续注入强大的红色动力。
一、构筑红色物业联盟是巩固党在城市基层执政地位的稳固磐石
构筑红色物业联盟就是以城市小区为单元,在市民集中居住的住宅小区,让“小区网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新领域新业态都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用党建这根“红线”把小区网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党员志愿者、各类社会组织等主体贯穿起来,为城市小区治理各方打造“主心骨”,形成一个新领域、区域化党建大联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市基层治理当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俗地讲,就是坚持党建统领活的灵魂,一根“红线”贯穿始终,切实加强对城市基层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把党的力量建强起来、把党的威信树立起来、把党的部署落实下去,确保城市基层治理的方向沿着衢州市委设计铺设的打造中国基层治理最优城市的轨道运行,为推动衢州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落地提供巨大的红色力量。
2018年初,柯城区荷花街道新荷社区针对社区居委会“小马拉大车”动力不足跟不上、业主委员会缺少党建引领成立难履职难、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差管理乱等老旧小区治理难题,在荷苑小区率先构筑红色物业联盟着力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病”,从路灯被人偷到装上文明灯、从1毛8分钱的物业费没人交到3毛钱的物业费主动积极交、从杂草长得比人高到绿化与人相媲美,小区呈现出井然有序、安居乐业的一派生机勃勃的新景象。2018年5月21日衢州市委书记徐文光在市委七届四次全会上讲话时指出,要以党建统领+社区治理,积极稳妥推进构筑红色物业联盟工作,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关工委和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并多次强调构筑红色物业联盟要在做实做细做深做优上下功夫、求实效。要围绕1234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小区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34工作体系即:1个 “牛鼻子”,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紧紧扭住小区物业管理这个城市治理的“牛鼻子”;2个重要作用,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社区党组织和社区专职工作者这两个党组织、两支队伍的重要作用;3个联动,坚持大党建统领大联动治理,实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联动”,社区小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共建、共治、共享“三共联动”,城市小区治理更加注重在细微处下功夫、见成效;4个精准,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城市小区治理要做到精准定位、精准出击、精准施策、精准落地,进一步激发居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家园意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奉献、人人共享,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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