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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时间:2021-10-29 14:23:14 来源:网友投稿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2021 年,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中政委﹝2020﹞63 号),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前,xx 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推进 xx 法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严格执法,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治权威,现向全院干警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 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

 程留痕,有据可查; 七、严禁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严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 九、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十、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一、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作、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二、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生态,为平安 xx、法治 xx 建设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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