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我检查院实习感言

时间:2021-10-26 16:36:3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实习单位概况:广宗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邢台市东部广宗县城关镇,该院成立于 1955年 2 月,1996 年 12 月 成立广宗县反贪污贿赂局。

 广宗县人民检察院人现设有 17 个科室分别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本人实习工作所在的科是公诉科,该科的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对本院管辖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贪污贿赂案件、渎职侵权案件、金融、证券、税收、贩毒、假币、伪造证件、知识产权等经济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二、实习工作主要内容

  本人在广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期间,担任办案检察院的助理,主要负责法律文书方面的工作。具体有整理案卷材料,负责卷宗材料的录入及归档工作;承担案件审查、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庭审笔录、调查笔录的记录工作并撰写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等其他法律文书。除此以外,我还跟随检察员参与了一些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

  (一)卷宗材料的归档工作

  所谓的归档工作即将由检察员一年一度承办案件中已经侦查审理结束的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有序的编排,然后将材料全部送到检察院内勤处存档。一个完整的归档工作流程包括:1、将案件中各类相关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公安机关呈请对犯罪嫌疑进行拘传、刑事拘留、或是延长居留期限、逮捕的意见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决定书、补充侦查意见书以及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意见处等)、涉案书面材料(包括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赃物的统计材料,证人证言、各类鉴定文书、律师的辩护意见书等)按照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流程依次排序,并且编写页码及案卷材料目录;2、将每个案件的书面材料依次排序编码后,还需要将其进行装订,贴封条及盖承办人员的印章;3、按照该流程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完毕后,还需要在检察院的内部网上进行电子录入归档,通常的工作内容就是将所有整理完毕的案件的编号、案由、处理结果、法院的判决文书内容进行填写;至此,一个完整的归档流程才算是完毕。本人在海淀检察院实习期间,因为是年初,正值检察院统一进行归档工作时期,因此也参加了检察人员的归档工作。在这期间,我们进行归档的案件主要是我们所在办公室两位主诉检察官在 2010 年和 2011 年承办并经法院审结的 200 多起刑事案件。这些刑事案件主要是经济犯罪的刑事案件,主要的案由主要有这么几类:贩卖毒品;非法制造发票;职务侵占;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诈骗等。

 通过参与检察院的归档工作,我熟悉了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流程,也了解了许多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后的审查报告以及做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书、法院开庭审理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等。另外,在装订卷宗进行归档的过程中,通过阅读案件材料,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司法机关立案、定罪量刑的标准,了解到司法机关具体是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来实现自身的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巩固了平时在课堂及书本中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

  (二)协助检察员参与办理刑事案件

  在一个月的实习工作中,本人除了负责装订卷宗归档工作以外,还跟随办案的检察员参与办理了若干起经济类犯罪的刑事案件。在参与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本人具体接触到的工作有:到看守所提讯;接待涉案当事人;询问证人;参加庭审等。

  1、提讯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检察院的提讯,就是指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员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提讯,其任务在于(1)对卷宗审查进行补充,对证据进行全面复核。公安机关移送的预审卷里,通常有犯罪嫌疑人大量的的供述与辩解,有些供述与其他证据或已证事实间可能会存在矛盾,检察机关通过提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据重新进行审查,以达到排除矛盾确认事实的效果;(2)检察员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提讯,可以接触、了解、熟悉犯罪嫌疑人对被控事实和罪名的心理态度,探知案件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点,为出庭进行公诉做好全面的准备。由于提讯在审查起诉阶段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提审犯人是检察员在办理公诉案件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本人在一个月实习工作中,曾跟随承办人员到看守所提讯并承担讯问笔录的记录工作。由于检察机关日常的工作量比较大,因此,为了节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检察员一般会在特定的工作日到看守所集中对若干案件的嫌疑人讯问,核对案情。由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对其涉案行为的定罪量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讯问笔录的记录也有很高的要求,作为记录人员不仅要保持快速的记录速度,而且还要有清晰的表达思维,能将嫌疑人的供述客观全面地记载下来,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量刑,切实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本人参加提讯工作得出的一些心得。另外,通过参与提讯以及接触的一些案卷材料来看,个人认为当前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实践中还存有些问题需要改善。首先,羁押犯人的期限过长。从本人在实习期间阅读到的案卷材料来看,很多犯罪嫌疑人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就被关押,

 通常经过拘留、延长拘留,然后就是被逮捕,如此下来,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一直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直到案件审结完毕。而有些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由于案情复杂,往往还反复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进行补充侦查,因此,犯罪嫌疑人通常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直到法院做出最后的判决,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虽然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从刑期中折抵掉,但这样的做法事实上并不利于切实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首先,这种做法是建立在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定有罪的前提之上的,而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必定有罪;其次,由于我国当前刑法中很多罪名的量刑幅度都很大,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有罪,很难避免法院出于维护国家司法机关形象的原因,为了能折抵掉之前嫌疑人的羁押期限,而不能真正做到罚当其罪,做出超出犯罪嫌疑人罪行的刑期判决。另外,由于我国当前司法资源比较有限,在犯罪率还比较高的现实社会背景之下,一方面由于涉案嫌疑人的长期羁押,另一方面又不断的有新的嫌疑人,看守所当今的羁押工作已经处于一种超负荷的状态,在这样的条件下,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生活、卫生、健康等很多方面的利益都很难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因此,从这点出发,个人认为我国现行立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定;其次,公检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也应该树立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思想,在适用法律做出影响嫌疑人切身合法利益的决定、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其合法性、合理性。公检法机关不仅要惩罚罪犯,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这样的理念,才是一个法治文明的社会。

  2、询问证人

  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不仅要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的陈述;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走访相关证人,听取相关证人的证言,以核对案情。只有如此,才能够做到明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准确的公诉意见。在实习过程中,我了解到检察员询问证人通常是通知证人到检察院,并做证人证言的询问记录。

  3、撰写案件审查报告

  案件审查报告是检察院工作文书的一种。其通常是检察员在阅读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并对案卷中涉案的证据、事实进行审查核对,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疑点调查清楚后,做出一定处理意见(即起诉或不起诉意见)的报告,该报告一般交给公诉处的处长或上级领导审阅并由其做出批示,即同意或不同意检察员做出的处理意见。由于案件审查报告关系着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处理决定,因此,其在公诉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一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通常需要阅读大量的案卷材料,并且要对案件中案情的来龙去脉、争议点、疑点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只有如此,才能客观全面地得出处理结论。本人在海淀检察院公诉处

 实习期间,也参与了涉及诈骗、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由的若干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工作。一个案件的审查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的事实及处理意见;检察员在审查所有涉案材料后作出的处理意见及依据,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由于上述法定证据均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意见的依据,因此,在阅读预审卷中提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书面材料时必须要一一进行核对,以确保据以做出处理意见的证据的合法性,同时也要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要一一予以采纳并予以充分的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权的职能。

  4、法院刑事审判 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庭审是公诉案件处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在作为公诉方的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起诉的决定后,由其向法院提出公诉意见,并由法院组织安排包括公诉人、辩护方、法院在内的三方进行庭审。法院通过庭审,通过听取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辩护方的辩护意见及犯罪嫌疑人最后的陈述,对案件作最后的审查并做出判决。本人在海淀检察院实习期间,曾跟随办案的检察员到法院参加了两个案件的庭审工作。通过参加庭审,对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有了详细的了解。

 5、实习感言

 法律之科学关乎正义、公平;从事法律科学的法律人思想更应该逻辑、缜密,不能出任何差错。在法律适用,证据分析等都要求严格、周密。

 今天被分配到公诉科实习,科长让我看了一个案例,是关于一个在网吧盗窃的案例。因为习惯于学校老师给案例然后分析的情形。没有考虑到证据关联性及证据证明力等方面问题,只从犯罪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等几个方面取分析这个案件。同时对犯罪嫌疑人两次询问笔录所供述的矛盾之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简单的套用案件的构成要件分析案例,后被科长指出缺点实在惭愧。也从当中学到法律之学问是一门实践的学问需要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总结经验、综合分析、排除矛盾才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还要考虑犯罪嫌疑人主客观要件相统一,证据证据证明力,关联性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锻炼才能熟练掌握。也很庆幸,有这次机会到检察院来实习,让自己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增加自己的时间经验,从中学到课堂当中 学不到的东西,为以后就业还是学习都大有裨益。

  同时也感觉到作为在校大学生特别是法律院系的大学生,实践经验的缺乏以及课堂讨论的欠缺。法律之学问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不像工科那样有固定的标准会失之毫厘差之千

 里。法律学科就像莎士比亚的哈母莱特,一千个人阅读有一千个哈母莱特。每一个法律人从自己的角度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经验对同一个问题进行分析,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大学法律院系更应该多一些课堂讨论,少些填鸭式教育。可以对一个案例分小组进行讨论然后分别阐述各自的意见,只要能自圆其说都值得肯定。这样有益于法律学生更好的掌握法律知识,同时在听取别人不同意见时还可以取长补短,增强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信在这样一种模式下培养的法律学生应该是知识渊博、灵活擅辩,对一案例问题能做客观全面的分析的法律人。在他们以后踏上法律工作岗位无疑不是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贡献!

相关热词搜索: 感言 实习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