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现场监督,全面落实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规范劳务队伍安全管理,杜绝工人“三违”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队专(兼)安全管理人员纳入项目统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 XXXXX 项目部所有劳务队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劳务队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 等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环部,负责日常业务事宜。
第五条
工作职责 (1)落实劳务队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组织劳务队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安全培训; (3)组织劳务队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劳务队伍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
(5)负责在考核周期内向公司安环部报送劳务队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岗位配置数量及要求 第六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1.劳务队伍按照签订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要履约到位,作为队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劳务队伍在 50 人以下的,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在 50 人(含)-200 人的,至少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 200 人及以上的,至少配备 3 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危险情况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5‰。
第七条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每一个作业班组应至少配备 1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八条
劳务队伍不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劳务队伍 6000 元/人、月;不按要求配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劳务队伍 3000 元/人、月。
第四章
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第九条
劳务队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1)合同履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应“三类人员”证书;
(2)具有安全管理经验; (3)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1)班组工班长任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第十条
劳务队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劳务队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在项目安环部指导下负责本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防护措施,负责全面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四不伤害”,杜绝“三违”行为; (3)负责对所在工作区域的机械、电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确保各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4)组织对其管辖区域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重大险情有权停止施工,并随时向劳务队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环部报告; (5)协助劳务队伍负责人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和班前教育工作,总结本队安全工作,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活动; (6)督促操作工人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用具;
(7)组织开展区域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巡查工作并记录好安全日志,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 (8)积极配合项目部、监理和上级单位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时限完成整改,及时消除。
2.劳务队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部安环部指导下负责本工班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活动,负责在本班组范围内落实实施; (3)督促操作工人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用具; (4)组织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制止“三违”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及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组织班前安全教育活动,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措施; (6)组织工前隐患排查治理,对风险预控措施落实和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7)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重大险情有权停止施工,并随时向劳务队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环部报告。
第五章
安全考核津贴 第十一条
安全考核津贴资金来源
项目部出资 50%,列入安全生产费;劳务队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出资 50%,共同作为考核津贴。
第十二条
安全津贴标准及总额 1.安全津贴标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00 元/人、月;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00 元/人、月。
2.安全津贴总额:依据项目劳务队伍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安全津贴标准,分别确定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津贴总额。
第六章
考核 第十三条
每月底前,项目安环部组织对劳务队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第十四条
考评人员组成:安全总监、分管副经理、工程部、安环部、设备物资部等部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
第十五条
考评内容:依据劳务队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劳务队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表(附件 1、附件 2)进行。
第十六条
考评人员权重:项目安全总监 30%、分管副经理 20%,安环部 20%,工程部、设备物资部、现场安全员各占 10%。
第十七条 考核得分的计算 考核得分=∑各类考评人评价得分×考评人所占权重。
第十八条
考核排名:根据考核得分排序,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4 个等级,优秀占比 30%,称职占比 40%,基本称职占比 30%,不称职的不参与排名。
第十九条 考评结果应用:依据考评排名情况,考评为优秀的按安全津贴标准的1.5倍发放,考评为称职的按安全津贴标准的1倍发放,考评为基本称职的按安全津贴标准的 0.5 倍发放,考评不称职的不予以发放。
第二十条
考核完成后安环部张贴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红头文件予以实施奖励。
第二十一条
连续两个月考核不称职的,责令劳务队伍进行更换。
第二十二条
队、班组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性事件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直接认定为不称职,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务队伍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表
劳务队伍 :
岗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姓名:
考核月份:
月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
权重%
考评分值
备注
考 核 工 作
安全 检查 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记录好安全施工日志。
5
现场检查要了解现场机械设备、电路、电器检修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规范有效情况。
5
监督、检查、纠正现场工人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用具情况。
5
监督、检查、纠正现场工人“三违”现象情况。
5
生活区消防用电安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深入检查情况。
5
施工作业区现场临时用电检查情况。
5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能力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能及时上报劳务队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环部,采取进一步安全防范措施。
10
安全教 育培训
新进场工人和转岗工人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情况。
10
“三工”教育活动情况;对当日施工内容安全风险要素进行交底情况,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前教育)
10
作业 监督 按作业指导书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落实安全措施。
5
现场工人操作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5
特种作 业管理 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监控情况 5
迎检 对项目部、监理和上级单位的安全查工作全力配合,主动上前回答问题。
5
安全工 作的落实 对项目部要求各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各级安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部安环部复查,未按期整改扣 20 分,整改不彻底扣 10 分,未及时反馈 5 分。对于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加大扣分。
20
加分项目 提出合理化安全建议被项目部采纳的每条加 2 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加 5 分。
工作考核情况
(情况说明,扣分、加分原因) 得分
考评人:
日期:
劳务队伍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表
劳务队伍 :
岗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姓名:
考核月份:
月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权重%
考评分值
备注
考 核 工 作
安全 检查 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10
现场检查要了解现场机械设备、电路、电器检修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规范有效情况。
10
监督、检查、纠正现场工人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用具情况。
10
监督、检查、纠正现场工人“三违”现象情况。
10
施工作业区现场临时用电检查情况。
10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能力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能及时上报劳务队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环部,采取进一步安全防范措施。
10
安全 教育 “三工”教育活动情况;对当日施工内容安全风险要素进行交底情况,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前教育)
20
安全工 作的落实 对项目部要求各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各级安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部安环部复查,未按期整改扣 20 分,整改不彻底扣 10 分,未及时反馈 5 分。对于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加大扣分。
20
加分项目 提出合理化安全建议被项目部采纳的每条加 2 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加 5 分。
工作考核情况 (情况说明,扣分、加分原因) 得分
考评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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