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5109032020000799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 2020- -1 2021 年场镇保洁服务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遂宁 )
采购人: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共同编制) )
二 二 年 九 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 3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 6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 28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 29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 39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 41 -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 ........................ - 41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42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 59 -
第十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样例)
.................... - 69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 2020- -1 2021 年场镇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1 .项 目编号:
5109032020000799 2 2 .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 2020-2021 年场镇保洁服务项目 3 3 .采购人: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4 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57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1 . 符合《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 .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
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磋商文件现场及网上发售,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网上报名的须将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公司报名地址,网上报名成功以报名费缴纳及资料邮寄成功为准。
2.发售时间:
200 20 年 年 9 9 月 月 7 17 日至 200 20 年 年 9 9 月 月 23 日 日 1 17 7 :0 00 时前(北京时间)。
3.现场发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8 298 元/份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报名费可二维码转账,必须备注 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可简写))。
二维码: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0 20 年 年 9 9 月 月 9 29 日 日 09:30(北京时间)。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0 20 年 年 9 9 月 月 9 29 日 日 09:3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 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十二、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永兴镇三通下街 81 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825-281102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13588 电子邮件:2383484182@qq.com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总预算:7 ¥ 57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 无效报价)。
本项目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采购预算(单价采购预算详见第五章)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57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4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5 评审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6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7 磋商保证金 金
额:¥ /元;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 4.保函(银行或保险)。
收款单位: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4402243209100031766 ;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蓉北商贸大道分理处; 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
同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须以对公账户交纳)。
8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 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并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保函生效日期需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之前)。
收款方: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账户相关信息在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人获取。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9 响应文件份数 ( 实质性要求 )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 盘)壹份。
10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装袋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密封袋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13588
12 磋商工作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5-2213588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5-2213588;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13588;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
②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 遂宁市 船山区 财政局。
注: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 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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