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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医院实施计划【3篇】

时间:2021-10-24 11:05:2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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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医院实施计划3篇

【篇1】民法典医院实施计划

民法典:请求撤销婚姻失效是多少?

近日民法典的出台引起了热议,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争议焦点在本次的民法典中,是否都能够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问题。

民法典:请求撤销婚姻时效是多久?

  与婚姻家庭制度相关的收养制度,在此次民法典草案编撰中统一合入了婚姻家庭编进行规范。在结婚制度中,体现了更加尊重男女双方意愿的立法方向,取消了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况,强化了诚实信用在婚姻中的体现,要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同时,民法典草案也对撤销权做了时效限定,如“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现行的《婚姻法》中,关于可撤销的婚姻只有两类,即因胁迫结婚的以及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的情形。此次草案提出“婚前隐瞒疾病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是新增的一款条文。该条文并没有定义为“欺诈婚姻”,只是将“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情形规定为可撤销婚姻,这是平衡各方意见的产物。这样规定,既有法理上的理论依据,也有实践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弥补了之前婚姻法立法的空白,同时,婚姻毕竟属人生重大事项,要求当事人双方应当以诚相待,故草案中该规定也是贯彻了诚信原则在民事生活中要求的具体范例。

  民法典的出台对于较多民事纠纷都有着解决作用,自然也是可以更好的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行的。新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的到来,也预示着法治社会蒸蒸日上。

【篇2】民法典医院实施计划

民法典

民法典介绍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组成内容

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

民法典的立法历程

1954年,在新中国第一 部诞生的那年,民法典的首次起草工作就正式开始了,但最终因遭遇斗争扩大化而终止。

1962年,这次提出的草案突出了计划经济的内容,主要算经济行政账,但后来起草工作因客观原因停止

1979年,当时的起草工作最终采取了“批发转零售”的策略,即成熟一部制定一部,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2001年,次年12月,一部10万多字的民法典草案就提交审议。但是,由于当时物权法尚未制定,先行出台民法典与此前的“路线图”不符,加上对于草案的分歧较大,这次起草工作无果而终。

民法典正式颁布

5月28日,十三次人大三次会议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的作用

01 为人权保护加成

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认定标准更加清晰,在防止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具针对性;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将权利范围由禁止刺探私密信息,扩展到对“午夜来电”等骚扰行为的防范;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被监护人”得到照顾,当地基层组织等要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02 为家庭和睦聚力

家有所安,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设立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更好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离有所值,离婚代价更加公正, “有其他重大过错”成为离婚时可索赔的情形,没有达到重婚程度的出轨行为,也必须以赔偿形式表达歉意忏悔。

居有所定,新设居住权制度,对于因婚姻解体、 “以房养老”失去

【篇3】民法典医院实施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 2020年5月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凝聚着14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梦想,在“民”与“法”之间彰显“人民至上”的理念,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回顾编篡工作的历史沿革,了解民法典的时代需求。回首整个编纂历程,从1954年首次起草后历经多次条件受限到今天的完成定稿,中国的民法典编纂之路走了整整66年,前后跨越了革命战争年代,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时期到如今的社会主义新时代,是结合当今国情实际,经过诸多律法改编而形成的顺应民心的综合法典。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励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治理水平提升;树立法治大国形象、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是中国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实现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转化的宝典大法。政治学家傅达林说∶“民法是一个时代的结晶,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智慧成果。我国民法典既吸收借鉴世界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又传承彰显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基因,,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整个立法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坚定的文化自信。”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实施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并提出要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以及考量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标准。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学法、说法、用法上下功夫,全面贯彻,持续推进。

重在学法。广大领导干部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定者、带领者、执行者,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宽窄、执政能力高低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息息相关,而学习民法典有利于帮助领导干部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实现人民福祉。倡导领导干部学法∶首先要增强领导个人学习意识,以学习的冲劲点燃学法的热情,形成一股领导带头学法、主动讲法、积极普法的风气,通过以上带下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增强全体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坚定性;其次要主动扩大学习范围,以民法典为中心点,全面辐射其他法域,学懂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实体法,弄通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程序法,用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规章制度,夯实法律基础,做实法规制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平与稳定;最后各地司法、组织等部门要完善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在原有学法考试基础上,加大法律知识考察力度,增加最新法规考试,多次测验重点常用的法规,将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倒逼领导干部自动、自主、自觉学法。

难在说法。据了解,大部分群众面对冲突、处理纠纷时,不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不诉主义""厌诉情节"普遍存在,而提倡领导干部说法能充分借助领导干部这一群体优势,在工作过程中贯彻落实普法释法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鼓励广大群众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和平的方式实现权利保障。落实领导干部说法责任∶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

领导作用,自上而下传导普法任务、层层压实释法主体,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指导各部门结合法制宣传日、党员主题日等,统筹做好普法实践,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二要抓实法律教育,打造“党员普法大使”,引导各党员干部主动化身“行走的民法典”,全面全速随时随地展开普法宣传,启发党员干部借助现代传媒技术、抖音短视频等载体,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创造喜闻乐见的大众读本,真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引导百姓懂法守法用法。

成在用法。用法的实现是民法典落地成效最直接的体现,只有领导干部执政过程中牵头做实、带头抓好法律适用问题,自己坚守法律准绳,不超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对于直接涉及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行政行为严格审批,敢于出面维护受害群众、帮助实现权利,才能真真实实保障百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证实现用法要做到∶第一,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先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法律明确授权的、法律许可的依法依规审批办理,法律没有授权的坚决不越权越规处置,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第二,强化过程监督,积极探索民意调查、主动引入群众评判等机制,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工作满意度测评活动,开通多元化、多渠道的举报方式,时刻监察领导干部履行公职的行为,合法用法、执法、维法,全面抓好民法典的落实,提高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第三,畅通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渠道,大力支持各机关部门创新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做到有案速接快接、有案应办尽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司法再审、上诉抗诉等制度,确保做到违权必究、违法必赔。

民法典的条条框框与群众生活联系最直接最密切,事关百姓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进一步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法理体系建设。

党务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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