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双创”载体建设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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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 ”
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根据《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藏财教〔2019〕66 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级“双创”载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
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所拨付的自治区级“双创”载体建设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支付预算:总拨付经费
万元,目前到位
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
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建设扶持资金资助标准:场地面积1000 平方米以上,运营满 6 个月,且入驻企业(团队)使用面积占总场地面积的 60%以上;入驻企业(团队)20 家以上,并与入驻企业、创新创业团队签订一年以上《入驻协议》;入驻企业(团队)吸纳就业 50 人以上(其中西藏户籍人员占比 50%以上),并与就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就业合同》;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5 人以上;专兼职创业导师 5 名以上。
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资金资助标准: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不
低于3000平米),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500万元以上,运营满6个月,在孵企业30户以上(其中西藏籍人员创业50%以上),并与入驻企业、创新创业团队签订一年以上《入驻协议》,且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00个以上,并与就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就业合同》;专职管理服务人员7人以上;专兼职创业导师7名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注:对照“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的使用范围合理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指入驻企业和团队数量,吸纳人员就业、大学生数量,管理人员、创业导师数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培训数量,开展创业指导情况,落实大学生政策补贴数量)。
(2)质量指标:(指毕业企业数量、成功创办企业的青年或大学生数量)
(3)时效指标:(指按照资金使用时效 )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运营公司和入驻企业 2019 年度研发投入、产值、上缴税收等情况)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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