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
摸底的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
为贯彻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社教〔2020〕1号)精神,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摸底的重点内容
1. 中小学(不含职业学校和特教中心)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
2. 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3. 校外培训机构的校舍、消防等安全情况。
4. 校外培训机构的证照情况。证,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即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办学,不得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竞赛等,不得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学科培训。
二、具体安排
1.工作布置、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2.全面排查摸底阶段。
(1)学校自查:4月20日—5月2日。各校在组织学生或家长填写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附件1),并对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排查的基础上,形成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附件2、3)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稿盖章报教育局职社科。同时,各中心小学(城区小学)成立调查组,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全面进行调查登记(附件5、6),并按时上报。
(2)教育局汇总:5月3日—5月18日。教育局职社科汇总各校情况,形成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表。
(3)报送排查情况报告:5月19日—6月30日。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系人社、工商(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专题调查所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证照及办学行为等情况,形成排查摸底专题报告。
(4)开展集中整治(7—11月)
三、有关要求
1.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成立专项工作组,落实责任人。
2.各校要多形式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落实到每一名在校中小学生和教师,确保排查摸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各校在摸底排查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等重大苗头性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汇总上报。
4.各学校将汇总的相关表格(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稿和盖章的纸质稿)于5月3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职社科,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
附件:
1.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
2.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1)
3.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2)
4. 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利益联系情况调查表
5. 2020年##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调查登记表
6. 2020年##市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调查汇总表
附件1: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
所在学校
所在年级
参加的培训
科目
科目数(门)
科目分类登记(请在空格地方打“√”)
语
数
外
理
化
舞蹈
棋类
体育
音乐
书画
奥数
其他
每周培训总课时数(节)
每年培训总费用(元)
参加的校外
培训机构信息(一)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参加的校外
培训机构信息(二)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参加的校外
培训机构信息(三)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备注:1.本表由学生(或家长)填写,学校留存备查。2.此次调查采取不记名填报,请如实反映真实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不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办机构和不具备教育培训功能的晚托班等)培训情况。3.“每周培训总课时数”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4.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超过三家的,请在此表反面进行填写,并在正面标注“反面附信息”。5.“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一栏中填“是或否”。
附件2: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1)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级
学生
总数
参加培训学生总数
培训科目统计学生人数
每周平均培训课时(节)
每年平均培训费用(元)
语
数
外
理
化
棋类
舞蹈
体育
音乐
书画
奥数
其他
备注:1.表格要求用Excel格式填写。2.此表格由学校统计填报,盖章后交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每周培训总课时数”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
附件3: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2)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级
主要培训机构情况
序号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备注: 1.表格要求用Excel格式填写。
2.此表格由学校统计填报,盖章后交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一栏
中填“是或否”。
附件4:
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
数量
1
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的教师
其中,经学校同意并备案,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公办公益性校外培训机构任教的教师
2
有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的教师
3
上课不完成应教尽教任务的教师
4
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教师
5
任教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办公益性校外机构不纳入统计)
校外培训机构名称
校外培训机构地址
附件5:
2020年##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调查登记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举办者签名:
机构名称
办学地点:
办学类别
培训对象
举办者
开展培训的时间段
年培训项目、期数与人次
姓名
联系电话
项目
期数
人次
1.
收费情况(一学期或一期)
2.
是否办理工商执照
办学用房情况(填写自有或租用)
层数
面积
3.
租用房屋房主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详细住址
所在村组
注:此表每个培训机构填写一份,纸质稿上交教育局职社科;要填写是否办理工商执照。
附件6:
2020年##市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调查汇总表
调查单位:
调查时间: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详细地址
建筑面积
主要办学内容
年培训总量(人次/年)
举办者
联系电话
是否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说明:办学主要内容包含:学科类教育、艺体类教育、幼儿教育、托儿教育等;年培训总量为机构一年内各项目培训总人次;备注栏内填写其他有关证照的情况;此表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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