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艺术教育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县局文件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以音、体课程为依托,以艺术教育活动为载体,逐步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实施办法
1、成立艺术教育领导小组,协调“五育”和谐发展。
组长:吴雷
组员:杨跃、王军伟、高振娥、各班班主任
日常事务由尚利军负责。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艺术教育走上规范化。
(1)逐年制订目标管理责任,实行艺术教育全员参与制。
(2)建立艺术教育工作常规管理制度,课外艺术活动制度。
(3)规定每年6月 1日为学校艺术节。
(4)成立艺术教育课题研究小组,对学校艺术教育进行校本研究。
(5)建立艺术教育专题研讨制度,确定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题研讨。
(6)开足开好艺术类课程,艺术教师享有和其他教师同样的待遇。
(7)挖掘其它学科的美育素材,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
3、争取投入,力争在三年内逐步配齐艺术课程正常开展所必备的设施器材。
(1)计划在2007年修综合楼一座,内设音、体、美教室和器材室,及多功能厅一座。
(2)逐年添置音乐、美术等教学器材,力争在三年内达到省颁标准。
三、保障措施
1、把艺术教育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行列予以足够重视。
2、注重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
3、每年投入一定量的经费,保障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4、领导深入艺术教育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优秀班级、团少队干部评定标准及办法 一、评定标准 1、能认真组织各种活动,独立开展工作,而且有成效。
2、基本符合模范团员和“三好学生”条件。
3、能在各方面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
4、德育考核在65分以上。
二、评选办法 1、由班内全体同学民主推荐评选,班主任提名,学校审核批准。
2、每学年评定一次优秀班干部、团员、少先队员,每班各一名。
3、认真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主要事迹写详细具体。
三好学生评定标准及办法 一、评定标准 1、思想品德好 ①积极进步、品行端正、道德高尚。
②主动为集体服务,乐于助人。
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
④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⑤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⑥思想品德行为考核在68分以上。
2、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于思考。
②学习成绩优良,校内考核成绩、考试科目平均在80分以上,非考试科目在60分以上。
3、身体好 ①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②体育成绩达标,身体健康。
二、评选办法 1、由班内全体同学选定,班主任提名,学校审核批准。
2、每学年评定一次,名额不超过本班总人数的10%。
模范团员、少先队员评定标准及办法 一、评定标准 1、立场坚定、积极进步,能和党、团队组织保持一致,重视学习,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对不良现象提出批评意见。
2、关心同学、乐于且人,积极帮助后进生,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学校、团委、少先队组织的各种活动,且表现突出。
4、学习认真、踏实、成绩良好。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
6、品德行为考核成绩在65分以上,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二、评选办法 1、由本班全体团队员评选,班主任提名,校团委少队部审核批准。
2、每学期评选一次,名额不超过本班团员、队员人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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