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事
务
制
度
X XX 有限公司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SJE/ZY/JL-14
为使公司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理办负责公司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
第二条 行文 (一)凡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室拟稿,经部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公司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公司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部室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稿交经理办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部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经理办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部室分发。经理办负责审批在公司内网上发布有关文件。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 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公司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第三条 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公司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公司处理的公文),由经理办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公司领导阅示或送有关部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经理办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公司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公司领导后办理,经理办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经理办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公司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经理办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公司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第四条 有关要求
(一)收发文件必须设立收发文件登记本,履行登记签收手续,收、退文件,要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拆封,绝密件要二人随行。
(二)必须按规定范围组织阅读文件,并在办公室内进行,秘密文件当场阅后收回,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和带出公司阅办。
(三)借阅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依时退还,秘密文件不准摘抄。
(四)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密设施的保险柜、文件柜内,用后放柜加锁,关好门窗。
(五)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批准,由文件保管人员复制后交使用者,复印件与原件同样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X XXX 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SJE/ZY/XZ-01 为加强和规范对办公用品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压缩开支,保障工作有序顺畅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办公用品领用:
(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领用办公用品申请,开具料单。
(二)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三)行政事务部部长审批。
(四)办公用品保管员发放物品。
第二条 办公用品采购:
(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管理员提出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二)行政事务部部长审核计划,并批示。
(三)行政事务部按要求采购并验收入库。
第三条 办公用品管理注意事项:
(一)办公用品的领用、更换要依照办公用品使用期限,办公用品更换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有书面报告。
(二)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岗位办公用品发放的依据。
第四条 本办法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 XXX 有限公司
关于客、货车的管理规定
SJE/ZY/XZ-02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提高车辆完好率,降低油材料损耗,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的车辆由所在单位领导主管,并负责指派专职司机驾驶和保管车辆。
(二)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如由他人驾驶时,必须由主管或相关领导指派,并保证行车安全。
(三)各单位需要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好出车单,经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可出车。无“出车单”者,门卫不得放行。
(四)各单位节假日用车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指派,填写好出车单,由公司领导审批。
(五)凡是有车单位每月初与月底要填写好“行驶里程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车管员进行登记汇总。
(六)客、货车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计财部门用车提、送款超过 10 万元以上(保卫部根据公安局要求)必须由专人押送,每次总人数不少于 4 人,往返途中禁止带人,禁止随意停车。
(八)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要严格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若有违规罚款,应由司机负担。
(九)客、货车司机禁止私自贩运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若违反规定,调离原岗位,若触犯法律,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货车承运易燃、易爆、有毒货物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一)车辆驶回厂内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进行回厂后的安全检查,然后将车门锁好。
(十二)未经领导同意或批准,司机不准私自将机动车停在厂外过夜,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司机责任。
第二条 车辆保养与修理的管理规定 (一)司机要按车辆使用说明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定时、定程更换三虑(空气虑芯、机油虑芯、汽油或柴油虑芯)。
(二)客、货车辆要按车辆使用说明实行定期、定程检查维护保养,要经常保持车容,做到内外清洁。
(三)客、货车修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本车司机填写修车明细申报单,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车管员审核认定、公司领导审批签字,然后报审计部询价,确认后方可修理。
(四)凡是通过审批维修的车辆,必须将更换下来的旧件交回原单位,车辆所在单位,然后由仓储部统一回收。
(五)各单位申报维修的车辆,必须派两人到指定维修站,负责检护指导(由车管员或单位领导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到修车现场检护指导)。
第三条 司机职责与行为规范 (一)司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领导指挥、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三)司机应严格按出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车,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乘车人擅自更改行车地点和路线,司机有权拒绝。
(四)未经领导同意,司机不得擅自出车,不得借出车之机脱离规定的行车路线办理私事。
(五)客、货车司机在接到出车单时,必须做到牌证齐全上路。
(六)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不准带故障开车。
(七)小车司机每次因公外出接、送客人时所发生的就餐费用单独核销,每次就餐标准不准超过 20 元。
(八)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将由用车人和用车单位领导,负责在过路费票据后面签名,并标明时间,要求一次一签。
(九)小车司机在接、送客人时(含公司领导干部),当乘车人提出抢时间赶
路时,司机有权拒绝他人提出的违章要求。
(十)市内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及时报销,最长时间不准超过 15 天。
(十一)凡是出省车辆,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一次一报,不准过月报销。
(十二)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严禁向客户、宾馆、饭店索取其它好处和物品,对涉及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员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三)客、货车出库入库时要锁好门,库房和车的钥锁不准私自交给他人,确保车库安全。
(十四)封存车辆入库停放时,必须将全车电源切断或取下蓄电池。
第四条 小客车使用费的收取标准 (一)凡是市内及郊区用车,4 小时内每次收取费用 60 元,每超 2 小时加收50 元。
(二)去长春市内办事,每次收取费用 300 元。在外每过一夜加收 200 元,去长春机场接、送客人,每次收取费用 200 元。
(三)其它长途用车一切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条 货车使用费的收取标准 (一)五吨货车每一个台班按 8 小时收取费用为 320 元,半个台班含(4 小时内)收取费用 160 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 1 小时加收 40 元。
(二)两吨以下货车每一个台班按 8 小时收取费用 160 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 80 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 1 小时加收 20 元。
(三)叉车每一个台班按 8 小时收取费用为 320 元,半个台班含(4 小时内)收取费用 160 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 2 小时加收 80 元。
(四)铲车每一个台班按 8 小时收取费用为 1200 元,半个台班含(4 小时内)收取费用 600 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 2 小时加收 300 元。
第六条 小客车使用范围 (一)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由主管单位领导填写出车单。
(二)公司领导用车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并负责接、送公司领导外出。
(三)客车负责接、送到公司办事的客户和上级相关人员及同行业用户的重
要领导。
(四)客车负责接待外宾时车容要保持整洁。
(五)客车随时负责处理生产中的紧急问题。
第七条 货车与特种车的使用范围 (一)各种货车要服从生产管理部领导的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生产方面用车由用车单位领导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申报。
(三)公司内临时用车由用车单位负责人提前半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或车队调度室要车。
(四)各单位申请外出 200 公里以远地区提、送货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部长申报审批。
(五)货车出省提、送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全程费用可参考当时市场运价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含司机旅差费和往返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支付。
第八条 客、货车油材料考核办法 (一)客、货车(汽、柴油)考核标准按照车辆出厂所规定的百公里耗油指标进行核算,做为单车考核的参考基数。
(二)小型客车含面包和客货车,每百公里耗油 10 至 12 升的车辆补加 4 升,凡是符合补加 4 升油的车辆,均按照实际油料消耗考核。
(三)大型货车为 10 吨、5 吨含吊车、铲车、叉车,每百公里耗油按车型的指标数另补加 6 升,做为单车实际油料消耗考核依据。
(四)客、货车的行驶里程数,由所在单位办负责审核登记,每月初与月底进行一次抄写里程数,每个月底将填写好的月份报表,上报到车管员进行统一汇总,作为单车考核依据。
(五)客、货车每次所发生的汽、柴油票据、材料票据、修理费票据,先由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车管员审验签字、所有票据必须履行先签字后报销。
第九条 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将停驾一个月,同时处于 2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 100 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 1000——2000 元,扣当月工资 10%,经济损失在 2000——5000 元,扣当月工资 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 5000——10000 元以上,扣当月工资 30%,并停驾 6 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 2 万元至 5 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 2000——5000 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 2000——5000 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 200——500 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十条
奖励规定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 500 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 1000 元,可奖励 100 元。
第十一条 公司客、货车使用流程图: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车管单位 确定使用范围
司机职责 用车手续 客、货按照出车单路线图 车库管理 填写出车单 检查考核 部门领导签字 司机出车
X XXX 有限公司
通勤费管理制度
SJE/ZY/XZ-03 为了加强公司通勤费、自行车磨损费和报销零本票费的管理,确保公司和职工的利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正式在岗职工,均享受每人每月 20 元通勤费待遇。
第二条 骑自行车的正式职工,以公司地址为中心根据员工居住地距公司距离远近,可享受自行车磨损费 5 元、10 元、15 元、20 元,四个档次补贴。
(一)5 元的发放标准:从郑州路以南至通潭路以北;从新吉林市场以东至铁东公铁立交桥以西;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二)10 元的发放标准:通潭路以南至吉林火车站以北;铁东公铁立交桥以远,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三)15 元的发放标准:吉林火车站以南至解放大路以北,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四)20 元的发放标准:解放大路以远的路程,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第三条 距离通勤大客车规定站桩 3 站地(2 公里)以上,或居住地未开通勤车乘公交车的职工,根据个人申请并携带房产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本单位领导审核,行政事务部核实并进行实地考察,相关领导批准,根据距离远近可报销零本票 40 元至 80 元。
第四条 乘坐通勤大客车的员工(每月以购买月票为准),不享受自行车磨损费待遇。
第五条 放假和休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费、自行车磨损费和报销零本票待遇。
第六条 单位住宅区分得住房的员工和骑自行车的员工均不享受报销零本票待遇。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于每月 10 日前将通勤费报行政事务部;逾期将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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