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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9 12:46:28 来源:网友投稿

  社区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意义

  开展社区医院试点建设工作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推进社区医院试点建设,有利于合理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有利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提升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职业自信和归属感。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社区医院建设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健全科室设置,强化运行管理,拓展服务范围,有利于提升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获得感。

 (二)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社区医院建设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短板及薄弱环节,以提供公平可及和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着

  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三)坚持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社区医院后,仍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不变,已有的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不降低。

  三、建设任务

  社区医院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具备条件的苏木乡镇卫生院也可开展建设工作,2021 年底全市力争完成 2 所社区医院建设。开展社区医院建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一定规模的服务人口,实际开放床位数≥30 张,床位使用率≥75%。坚持以社区居民个人健康管理为中心,医防并重、健康管理、适度规模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一)加强资源配备和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 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置,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在临床科室方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科室设置要求的基础上,要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透析科等专业科室中的 5 个二级学科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部分三级学科科室。在医技等科室方面,至

  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蒙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心电图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医联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在其他科室方面,应当设有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并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血库。同时,至少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信息科、病案室等。按照《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规划函〔2019〕87 号)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注重数据共享。

 (二)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提供一般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可按照服务人口 1.0-1.5 张/千人配置。社区医院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不断提高病床使用效率。提高蒙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蒙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蒙中医特色服务。加强医疗护理质量建设,严格落实《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国卫办医函〔2019〕518 号),以医疗

  护理质量安全为底线,落实医疗护理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格机构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提高辖区综合服务水平。加强防治融合,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按照服务规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做好居民健康教育。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强化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能力。发挥社区医院的示范标杆作用,承担区域性基层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康复护理中心、安宁养护中心、基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等职能,体现区域基层卫生资源的集合效应。改革创新,优化基层运行机制。落实机构补偿、人事聘用、薪酬分配、绩效考核、药物配备、基本医保等医改政策,形成机构有活力、医务人员有动力的良好机构运行氛围,进一步赢得居民认可和信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等建设。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实施阶段(1 2021 年 年 8 8 月 —0 10 月中旬)。各地根据社区医院建设实施方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社区医院建设数量和任务目标,指导拟建设机构完成主要建设任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对建设工作在机构运行、服务提供、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的运行监测;省卫生健康委加强社区医院的工作指导,负责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评估。

 ( 二)评估挂牌阶段(1 2021 年 年 0 10 月下旬 —1 11 月下旬)。市卫生健康委在 10 月 30 日前完成本地区社区医院建设的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将于 2021 年 11 月20 日前对拟建设的社区医院进行评估,对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负责相应审批权限的卫生健康委及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加注社区医院为第二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一名称保持不变,加挂社区医院牌子。通过评估的社区医院应当两年内未发生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未出现套取或骗取医保资金被医保行政部门处罚、无对外出租或承包内部科室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是建设健康XXX、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重要抓手,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协调人力资源、财政、医保等部门,进一步深化基层

  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强化要素保障,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落实财政补助经费、推动医保政策向社区医院倾斜和评先评优等方面争取支持,为社区医院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注重协同配合。各地要将社区医院建设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机衔接,社区医院原则上应当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统筹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社区医院与城市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开设联合病房,有条件的社区医院可牵头组建医联体,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四)开展 监测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社区医院建设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及时汇总、分析社区医院运行情况,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高度重视患者参与,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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