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米龙芦矿发【2019】第 42 号
签发人:王会春
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关于“ 3.27 ”
煤矿大排查大整治第一检查组排查隐患的整改方案 矿属各单位:
2019 年 3 月 7 日陕西省榆林市能源局张局长、陈广兴队长、张冬雷队长、樊晓波以及米脂县工业商贸局郝局长、白局长、孟增旺主任一行等相关专家。对我矿井上下各地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查出隐患内容 21 条。对本次大排查查出的问题我矿高度重视,于当日晚17 时在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隐患整改会议,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五落实”(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预案)原则和有关规定要求逐条进行整改。
一、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王
春(总经理)
副组长:奥礼买(矿
长)
成
员:张福后
徐
龙
范礼军
杨海东
杨波涛
孙海平
樊鹏飞
黄兴寿
马清元
陶昭贵
王文进
任泽祥
组长王春全面负责本次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
副组长奥礼买对本次隐患问题整改负总责,负责隐患落实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全面指挥及组织协调验收管理工作。
成员张福后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现场指挥、跟踪、随时抽查跟进隐患整改落实进度情况,并向领导小汇报整改进度。
成员徐龙负责审核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协助组长指导整改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化要求。
成员范礼军负责协助张福后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成员杨海东负责监测监控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成员杨波涛协助陶昭贵负责井下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其它成员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实施。根据自身职责分管范围进行隐患整改跟进,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生产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海东兼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查出的问题隐患全面落实到位。
二、整改要求
严格按照定措施、定时限、定资金、定责任人的原则,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整治。
三、整改内容
(一)范礼军负责整改的问题:
1.管道井底安设风门形成盲巷,风门外一台开关喇叭口失爆。
2.西运输大巷北侧多处永久闭墙未按标准构筑漏风严重,1 号风门、F3 风门构筑不符合要求,漏风严重。
3.巷道未安设顶板离层仪,部分巷道顶板离层严重,个别锚杆失效。
4.西运输大巷南北两处漏煤装置未拆除。
5.一盘区南运输大巷 1 号密闭墙有电缆穿入,3 号密闭墙有管路穿入。
(二)张福后负责整改的问题:
1.西运输大巷隔爆水棚数量不足,水袋规格标注错误,挂钩角度不正确。
2.大巷风筒破损漏风严重。
3.运输车辆(无轨防爆)制动非湿式制动,无入井防爆人车。
(三)徐龙负责整改的问题:
1.煤矿管理人员 5 人未培训。
2.煤矿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措施不规范责任不到位,无自查自改文字报告(只有表格)。
3.煤矿重大会议记录不全,瓦斯超限“四项措施”不符合要求规定。
4.“采掘工程平面图”部分拐点坐标与采矿证不符,“三图”采掘现状绘制不相符,图例不全。
5.矿井施工方陕西怡豪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提供下列检查材料(项目部管理人员任命分工职责文件、层层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学历等证书、职工劳动合同培训记录、档案、工伤保险、项目部各项制度和财务账务银行流水单)。
6.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未签订建设期间安全责任协议。
(四)杨波涛负责整改的问题:
1.副斜井、西运输大巷消防水管未设支管(100m 设置 1 处)。
2.中央变电所供电系统图未及时更新,未标二盘区供电设备,绝缘用具过期,无变压验电器,图纸未审核签字。
(五)杨海东负责整改的问题:
监测监控系统未及时升级换代。
(六)孙海平负责整改的问题:
1.1503 工作面超前支护不足 20m,无连锁装置。
2.11503 运输顺槽转载机头未安装喷雾装置。
3.11503 运输顺槽倒车硐室使用木支护,并有矸石堆积,部分液压单体失效。
4.11503 运输顺槽运输皮带急停装置失效。
张福后负责监督整改。
(八)矿长奥礼买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落实,草拟材料设备购置单 (九)总经理王春负责协调好设备材料的购置
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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