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智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邀请报价 文件
招标单位:嘉兴市智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编制人:
第一章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1 工
程
综
合
说
明
工程名称:
嘉兴市智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建设地点:
承包方式:
双
包
质量标准:
合
格
要求工期:
300 0 日历天
取费类别:
自行判别
工程 范围:
。
嘉兴市智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2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3 报价 单位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 [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
项 目经理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市外企业建造师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1 [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
4 答疑时间:本工程采用书面答疑的形式,如有疑问请在 2017 7 年
月
日 日 16: :3 30 0 前以书面形式发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号码:
0573- - 82710771 )
5 报价 文件份数:正本 1 1 份;副本
3 3 份
6 报价 文件递交至:
地点:
7 报价 截止日期和时间:
2017 7 年
月
日
:
时
8 开标时间:
2017 7 年
月
日
:
时
地点:
9 邀 请报价 文件 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部分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10 如发现 报价 文件 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截止日三日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 报价 文件 的条款提出质疑。
第二章
报价 须知
一、总
则
(一)
工程说明
本工程说明见前附表 (二)
工程 范围:
嘉兴市智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四)
报价 资格
参加报价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履行合同能力的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和具备报价条件的施工单位,将作为合格的报价单位,受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报价。
(五)
报价 费用
报价单位应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六)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需要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 、报价 要求
(一)
报价 要求
1、报价应是本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列的单价,以及报价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达到技术规范所需用费用、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包括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及监理工程师按抽检频率、认为需要的抽检所需的一切检查及建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缺陷修复、管理费、利润、保险费、清理费和缺陷维护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工程量清单中只描述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主要工作内容(当清单说明
与图纸有矛盾或未注明者,以图纸说明为准;图纸未说明者,按清单说明),但报价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包含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无论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该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报价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结合报价须知及构成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
3、本招标工程编制报价采用:
总价固定 方式进行编制。
(1)
《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4 [2016]144 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3 [2016]23 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4 [2016]5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 2013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GB50857- - 2013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GB50858- - 2013 )、《浙江省建设 工程计价规则》(0 2010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0 2010 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0 2010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0 2010 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0 2010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省市其它有关的计价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必须计取的措施项目,费用根据(浙建站定3 [2016]23 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的附件取费费率表规定计取。本工程为市区一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费率并不得低于浙建站定3 [2016]23 号文件取费费率的下限值。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不考虑。
规费属不可竞争费用,按浙建站定3 [2016]23 号文件取费费率中规定的费率计取。
农民工工伤保险按照嘉人社0 [2016]80 号文执行。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 报价 单位所选取的保险公司规定的计算基数和费率确定,根据浙建站计4 [2013]64 号文件规定,在规费后单独立项。
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按浙建站定3 [2016]23 号、浙建站定4 [2016]54 号文件规定的税金计取 。
(2)报价时报价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六十天内复核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提交复核报告(须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误差说明、工程计价表),招标单位发出核对通知后的十天内与原编制单位进行复核。经复核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其增减额累计未超过中标价百分之二(含百分之二)的不予调整,增减额累计超过中标价百分之二以上部分在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六十天内未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复核报告的,则施工图范围内标示的所有内容在工程量清单中少算或漏算的工程量将被视为中标单位在报价报价时已经将以上部分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和总价中,今后不再调
整。招标单位提出书面复核报告的,则施工图范围内标示的所有内容在工程量清单中少算或漏算的工程量将被视为中标单位在报价报价时已经将以上部分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和总价中,今后不再调整。
(3)报价人应根据报价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本省 2010 版计价依据自行确定并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漏项,报价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
新增项目(会审纪要、联系单等)引起施工技术措施费变动时,施工技术措施费不作调整,作为双方的风险,施工单位应自行考虑。
(4)报价人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凡施工范围内和临设区域内需要布置的临时道路、与公共道路连接的临时道路等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充分考虑后综合计入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内,今后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
(5)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通讯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发包方做好配合及协调工作,所需费用计入报价报价内。水、电费用由承包方根据市场价及自身情况自行确定计入报价。施工期用水、用电涨价风险因素已一并考虑计入报价。
(6)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报发包人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进场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7)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所有原材料进场复试)等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送检,所需一切费用计入报价报价内。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均应注意施工场地的保洁,要满足环卫要求,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清运后堆放场地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所需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
( ( 二) ) 报价 货币
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三 、 报价 文件的编制
( ( 一) ) 报价 文件的组成
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标注正、副本,以正本为准,并要求装订成册。
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必须把委托书、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情况(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单独装袋密封,袋上标明报价文件。
( ( 二) ) 报价 文件格式要求
报价单位应使用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 ( 三) ) 报价 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l、报价单位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均要求打印,封面加盖报价单位的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报价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七、 报价评审
( ( 一 )
评审 小组
评审委员会由招标单位自行组织。
( ( 二 )
报价 原则
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
( ( 三 )
评审办法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报价单位围绕质量、商务、合同条款等进行评审。
( ( 四 )
报价 结果
评审委员会根据符合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等原则向招标单位推荐拟中标人。
( ( 五 ) 评审 的保密
评审完成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单位或与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八、授予合同
( ( 一) ) 中标通知书
l、业主单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七日内,与业主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邀请报价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二) ) 合同签订
招标单位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邀请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二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第二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报价单位的主要条款,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进行承诺。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嘉兴市智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嘉兴市智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嘉兴市智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自筹
。
5.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土建(含桩基工程)、安装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含桩基工程)、安装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实际签发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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