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堂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宝华煤业澡堂的管理,使职工有一个干净、舒适的洗浴场所,有效地节约水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宝华煤业职工、干部澡堂。
第二章
管理人员职责
第三条 澡堂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开放澡堂。
第四条 搞好澡堂内外卫生工作,室内每天冲洗,做到地面清洁,无杂物,柜、凳放置整齐,室外必须经常打扫,及时清理下水道。
第五条 经常检查设备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 接待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洗漱用品整理收回,工作服、雨鞋、毛巾等物品要及时清点并清洗、凉干,摆放在指定位置。
第七条 加强责任感,确保澡堂设备使用完好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第三章
洗浴人员规定
第八条 洗浴人员必须服从澡堂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各项规定。
第九条 进入澡堂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损坏公物,如有发现须予以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第十条 洗浴人员自行保管好衣物财物,离开澡堂前检查自己所带物件,不得随便乱拿他人财物,丢失东西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不准在澡堂内洗个人衣物、长时间占用淋浴器;讲究澡堂卫生,严禁澡堂乱丢垃圾杂物。
第十二条 吊篮、更衣柜出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告知,严禁多占 吊篮、更衣柜。
第十三条 按规定开放时间进入澡堂,文明就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宝华煤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澡
堂
管
理
制
度
灵
石
国
泰
宝
华
煤
业
0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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