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镇江市气象局2020年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决策气象服务工作,增强决策气象服务的主动性、及时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成效,根据《2020年江苏市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苏气减函〔2020〕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决策气象服务关注重点
根据镇江市气候及气象灾害特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的重点、热点,在总结过去决策气象服务经验基础上,制订全年决策气象服务关注重点如下。
(一)灾害性天气及重大气候事件决策服务关注重点
根据2020年全市自然灾害形势分析,预计今年春季(3~5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且变化幅度较大,需重点防范可能出现的倒春寒和雾霾天气影响。水旱灾害影响方面,需关注汛期流域性洪水以及局地强降水和热带气旋带来的影响。另外,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内涝风险加大。今年需重点防范强降雨、台风可能带来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各季节灾害性天气及重大气候事件决策服务关注重点如下。
1.春季(3-5月)
主要天气及灾害
主要影响
关注地区
寒潮
造成大幅度降温,并常伴有大风;
影响农业、水运和群众日常生活
全市都可能发生
低温冻害
影响越冬农作物
全市都可能发生
严重晚霜冻(倒春寒)
影响越冬和春播农作物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春旱
易造成沙尘危害,森林火灾;
造成春耕春播受阻,土壤板结,棉苗难出;长期干旱会影响小麦幼穗发育
全市都可发生,句容更甚
雾、霾
影响交通;
造成空气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全市都可能发生
连阴雨
造成渍害,影响早稻播种,易烂秧;
小麦、油菜生长缓慢,易感染小麦赤霉病等病虫害;
棉花制钵受阻
全市都可能发生
大风
影响农业生产;
造成建筑物、交通和水运
全市都可能发生
强对流天气(强雷电、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龙卷等)
内河航运、建筑物和人畜安全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高火险天气
森林火灾
多林区
暴雨
洪涝和渍害
全市易发
2.夏季(6-8月)
主要天气及灾害
主要影响
关注地区
初夏旱
春作物生长受阻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连阴雨
初夏连阴雨影响小麦收晒,变质霉烂;
低温寡照,影响水稻生长
全市都可能发生
干热风
小麦灌浆不足、秕粒严重,甚至枯萎死亡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暴雨
洪涝渍害
全市都可能发生
伏旱
水稻移栽用水短缺;
春、夏播作物生长受阻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连续高温
加剧旱情,水稻花丝易干枯;
影响人民生活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强对流天气(强雷电、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龙卷等)
内河航运、建筑物和人畜安全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大风
影响农业生产;
造成建筑物、交通和水运
全市都可能发生
台风
带来大风、暴雨、风暴潮等重大灾害
全市都可能发生
臭氧污染
影响人体健康等
全市都可能发生
3.秋季(9-11月)
主要天气及灾害
主要影响
关注地区
台风
大风、暴雨、风暴潮
全市都可能发生
高温
温差小,水稻易早衰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低温连阴雨
影响水稻籽粒饱满,延迟成熟,易倒伏;
棉花易烂桃及花铃脱落;
秋收时发生低温连阴雨,易形成烂稻场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秋旱
秋播受阻,对秋收作物后期生长不利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早霜冻
造成夏种作物冻害,影响收成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寒潮
大幅度降温,往往伴有大风;
影响日常生活、设施农业大棚、水运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大风
影响农业生产;
造成建筑物、交通和水运
江河湖面和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高火险天气
森林火灾
多林区
雾、霾
影响交通;
造成空气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全市都可能发生
4.冬季(12月-2021年2月)
主要天气及灾害
主要影响
关注地区
冬旱
影响农作物生长
全市都可能发生
寒潮
大幅度降温,往往伴有大风;
影响农业、水运和群众日常生活
全市都可能发生
大风
影响农业生产;
造成建筑物、交通和水运
江河湖面和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冻害
影响农作物越冬
全市都可能发生
暴雪冰冻
影响交通、农业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连阴雨(雪)
影响越冬作物生长和仓储
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
高火险天气
森林火灾
多林区
雾、霾
影响交通;
造成空气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全市都可能发生
(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关注重点
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类活动或赛事时间会有调整,请各单位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最新消息,做好气象保障服务。
时间
重大社会活动
关注重点
1月10日-2月18日
春运、春节
低温雨雪、道路结冰、雾、霾、大风影响
待定
两会
天气趋势
节前1-3天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
冷空气、雾、霾、降水等对群众
出行的影响
待定
高考
高温、阴雨对考生的影响
待定
镇江长江音乐节、国际低碳大会、国际马拉松、第五届国际道教论坛
天气趋势以及镇江地区天气与空气质量预报
不定期
其它重大社会活动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对
高影响天气预报服务及应对工作情况
(三)专题服务关注重点
今年冬春季节森林火险等级偏高,预计今年我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将偏重发生,特别是草地贪夜蛾发生早、时间长、范围广、不确定性大。今冬明春温暖多雨,需关注赤霉病、条锈病等危害。
时间
材料内容
形式/用途
1月
2019年气候公报
年度报告
2月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
疫情防控气象服务专报
专项天气报告/市防控
领导小组
2月底
全市春季气候预测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3月初
冬季天气气候特点、影响评价、春耕春播气候趋势预测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气候公报
3-4月
小麦赤霉病气象等级预测预警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4月底
全市汛期旱涝趋势预测综合
会商意见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5-6月
夏收夏种期天气气候趋势预测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5-7月
草地贪夜蛾气象风险预测
5月中旬
冬-春季天气气候特点分析和夏季全市旱涝趋势预测滚动订正
会议材料/市防指第一次防汛会议
时间
材料内容
形式/用途
6月初
春季天气气候特点、影响评价
气候公报/森林防火会议
6月底
全市汛期旱涝趋势预测滚动订正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8月下旬
秋季防火期气候趋势预测
森林防火会议
9月初
夏季天气气候特点、影响评价
气候公报/森林防火会议
9-11月
秋收秋种期天气气候趋势预测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10月15日-2021年5月15日
森林火险监测预报
全市森林火点监测报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服务产品
11月底
全市冬季气候预测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12月初
秋季天气气候特点、影响评价
气候公报/森林防火会议
二、决策气象服务产品
为党政领导和决策部门提供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的形式有以下类型:
产品类型
主要内容
报送单位
重要天气报告
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信息和实况
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市防办、民政、水利、生态环境、农业、交通、海事等部门
决策气象服务专报
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的重要气象信息,包括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和综合影响评估、农业与生态气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评估、人工影响天气专题分析、雷电及霾监测分析、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等专题报告
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市防办、民政、水利、自然资源、农业、交通、海事等部门
专项天气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需求提供的各类天气预报信息
提出具体需求的单位
农用天气预报
农业、生态气象监测、分析、预报等信息,包括农业气象月报,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气象服务专报,土壤水分监测预报,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赤霉病流行程度预测,关键生育期气象条件分析等
市农业农村局
电力气象服务专报
对电力部门有影响的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信息和实况
市供电公司
年度监测报告
2020年度气候公报、重大天气气候事件、气候变化监测等
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市防办、民政、水利、自然资源、农业、生态环境、交通、海事等部门
三、各单位年度任务
各级决策气象服务部门要强化值班领导及首席专家负责制,前端产品均需本单位首席专家或值班领导把关。
市气象台: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特别关注梅汛期暴雨、台风、高温、雾、霾等天气事件,本年度制作决策气象服务产品20期以上。
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及时了解天气动态和服务需求,提前做好有关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本年度提供气候监测预测、应对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极端天气气候分析评估等方面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或建议2期以上。
密切关注天气发生发展及变化,认真分析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的影响,主动做好交通、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气象服务。向上级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建议6期以上。
市气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心):关注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对农业、生态等的影响,做好生态、农业、电力、保险等各行各业的气象服务工作,做好“镇江气象微信公众号”中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产品的及时上传工作。
面向政府应急责任人提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服务,为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提供综合发布渠道。
四、决策气象服务工作要求
市局相关业务单位和各辖市区局要充分发挥本部门信息、技术和人员优势,积极主动提供决策建议。产品要求语言简洁、概述全面、层次清晰,技术含量高, 所提供材料需署名,以便后期考核。接到市局决策服务产品制作相关任务,要保证在第一时间安排落实,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确保不出现大的责任性事故。若发现各单位提供的决策气象服务前端产品中有错误,市局将在各单位年度考核中按照错误严重程度扣取相关分数。
发生重大天气时,市局相关业务单位要每天参加全市天气会商,了解天气实况、灾害影响、天气趋势等信息,提出决策建议。
各单位要加强决策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新版灾情直报系统、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应用,促进信息共享,提高决策气象服务材料制作效率。鼓励进行灾害性天气过程评估规范及技术研发,提升决策气象服务技术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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