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I-GC-13 监理规划编写指导书 版本:1
C:\ISO\GFI\GFI-GC-13
监理规划编写指导书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的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位置、建筑面积、基础形式、主体结构形式、主要装修标准、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监理目标
质量等级;
工期目标;
投资目标;
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前期监理
参照GFP9-3《施工前准备工作程序》编写。
施工阶段监理
土建专业参照GFP9-4《桩基础施工监理程序》,GFP9-5《浅基础、主体及装修施工监理程序》,GFP9-2《项目投资控制程序》编写。
给排水专业参照GFP9-6《给排水专业施工监理程序》编写。
电气专业参照GFP9-7《电气专业施工监理程序》编写。
暖通专业参照GFP9-8《暖通专业施工监理程序》编写。
材料控制参照GFP6-5《材料采购过程控制程序》和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编写。
设计变更处理参照GFP4-6《设计变更控制程序》编写。
竣工验收
参照GFP10-2《竣工验收程序》编写。
监理组织机构
4.1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图
参照GFI-GC-1《工程部组织机构图》编写。
工程具体监理人员安排
项目施工负责人:
土建专业监理组:
给排水专业监理组:
电气专业监理组:
暖通专业监理组:
编写要求:
内容齐全,全面概括。
监理工作范围简明厄要,突出重要的控制措施即可。
监理规划要求有封面,并打印整齐。
监理规划必须经部门负责人阅签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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