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情况通报
篇一:通报、诫勉谈话制度
华阴市人民医院
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通报、诫勉谈话制度
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未达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2、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3、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引起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的。
4、对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的。
二、通报、谈话对象
1、临床科室负责人。
2、相关科室负责人。
3、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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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报、谈话程序
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同意后进行。
四、通报、谈话的实施
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医院办公室及医务科负责人参加。
五、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
1、进行诫勉谈话时,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记录。
2、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约好谈话时间和地点。
3、允许被谈话人对告诫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及陈述,并保密。
4、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的回答问题,不得编造隐瞒事实及事后报复打击。
5、谈话人科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六、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
1、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存在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谈话后了解谈话内容与事实不符,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3、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严重问题,应对其进行核查,并根据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
篇二:临床合理用药公示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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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临床合理用药公示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为加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范医师合理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市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药公示通报制度:
1、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处方点评制度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监测、分析制度,每月将日均药费超过1000元的分管医师排序、单日药费超过2000元的患者分布、每周消耗金额超过2万元药品的分管医师排序和患者日均床药费科室排序,并将汇总情况和合理用药分析报送院领导,并进行全院通报。
2、药剂科对临床科室每月使用量前10位的药品及使用量前十位的科室和医师进行公示,并分析其用药合理性,在每月质控会上进行全院通报。
3、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每月组织对全院临床科室、临床医生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督查。每月抽查处方1000张、病例100份,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及时予以干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或医师,由院长或主管院长召集有关科室主任或医师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在院质控会上通报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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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诫勉谈话制度:
1、诫勉谈话制度适用范围:
①、未达到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②、不合理使用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③、因不合理使用药物引发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的。
④、对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者。
2、谈话诫勉的对象:
①、临床科室负责人;
②、相关临床医师。
3、谈话诫勉的程序:谈话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主管院长同意后进行。
4、谈话诫勉工作的实施:谈话由院长或主管院长主谈,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参加,并进行记录,被谈话人在记录上签字。
5、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
①、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
人的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②、谈话了解问题与事实不属实,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③、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时,应对其进行核查,并根据其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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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本月进行了诫勉谈话的科室及医师,下月要做为重点对象对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监控。
篇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制度:
1、药剂科按照处方点评制度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测、分析制度,对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处方合理性进行点评、监测,结果报质控科,质控科进行公示、考核。
2、质控科对临床科室前10位抗菌药物每月进行监控通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金额、数量以及药占比进行排名并以院周会形式公示通报。
3、每月初药剂科按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与单价进行单品种统计,对单品种用药金额前10位抗菌药品进行排名、公示。每月药剂科对全院医师使用抗生素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排名、公示。
4、药剂科每月组织对全院临床科室、临床医生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督查,对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结合处方、等相关资料。由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进行合理性分析 5
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及时予以干预,并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以院周会形式通报全院。
二、诫勉谈话制度:
1、诫勉谈话制度适用范围:
①、未达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②、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③、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引发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的。
④、对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者。
2、谈话诫勉的对象:
①、临床科室负责人;
②、相关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谈话诫勉的程序:谈话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书记同意后进行。
4、谈话诫勉工作的实施:谈话由院长或书记主谈,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5、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
①、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②、谈话了解问题与事实不属实,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③、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时,应对其 6
进行核查,并根据其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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