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学生谈话制度
教师与学生谈话活动是一种真正的人与人的心灵沟通,它优化了浓郁的师生情感,重建了温馨感人的师生情谊;是师生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的催化剂,是促进教师与学生的性情和灵魂提升的沃土。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此制度。
一、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1、班主任必须与班上每个学生谈话,一学期不少于2次,并备有谈话记录本,记录每次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
2、科任教师也要经常与学生谈话,随时记录交流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校团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利用共青团、党支部等活动载体,因材施教,适时与青少年学生交流谈话,了解青少年成长中的烦恼与困惑,及时调整学校德育工作重心,谈话每学期不少于20人次。
4、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要利用国旗下讲话,广播会等正面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区别对待,因势利导
1、对父母在外的“留守孩子”,要多加关心,建立家校联系卡,随时与其在外的父母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动向,找其谈话。
2、对“单亲家庭”的孩子,要倍加关注,给予心理关怀,多谈话多引导,经常与其监护人联系,注意学生思想动态,给予人文关怀。
3、对身体残疾的“特殊儿童”,要建立“个体档案”,进行个别化教学,有选择地配备同桌,让健康儿童多关心残疾儿童,互帮互助。
4、对于心理有障碍的儿童,班主任要充分心理咨询室,多谈话,多疏导,及时把握他们的心理脉搏,矫正不健康心理,使其健康快乐成长。
三、定期检查,强化考核
学校将定期展示班主任工作手册,了解教师与学生谈话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班主任、科任老师以及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考核体系,根据其德育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实际效果,对优秀的班主任、德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评聘、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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