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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材料学习总结

时间:2021-10-25 11:19:59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 制定相关制度。

 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 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 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 交流了学习心得。

 “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 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 人情案、 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 每季度向政法委、 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形成制度约束合力, 确保铁规发力、 制度生威。

 二、 注重记录报告, 确保执行到位。

 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 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 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 通报批评, 要求案件承办人、 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 插手、 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 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 插手、 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 做到全程留痕、 有据可查。

 三、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 8 月 30 日把从 2012 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 无死角的检查, 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 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 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 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

 同时,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 密切关注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 要求在执法办案中, 抵住诱惑、 守住底线、 经得起考验, 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 加强纪检监察, 守住规定红线。

 一方面, 从我院内部、 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真正做到“讲纪律、 守规矩”, 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不违规讲人情、 干预办案, 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

 另一方面,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 加强

 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 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 一经查实, 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 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截至目前, 我所办案件中, 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 作批示的情况, 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 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 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

 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内容。

 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 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 处置工作规程》 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

 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 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篇二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 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 落实制度要求。

 xx 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 认真领会精神, 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 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 加强自我约束, 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 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 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 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的文件要求, 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 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 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 , 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不当接触, 影响公正办案, 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形成制度约束合力, 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争取多方支持。

 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 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 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

 通过法院官方网站、 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 扩大社会影响力。

 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 公开举报电话, 设立监督岗,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 xx 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 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 如实全面记录。

 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 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 根据规定建立、 落实相关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 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 亲属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要求干警全面、 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 说情、 打探或过问案情的, 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 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 并如实记录, 做到全程留痕、 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 守住规定红线。

 一方面, 从法院内部、 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真正做到“讲纪律、 守规矩”, 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不违规讲人情、 干预办案, 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

 另一方面, 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 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 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 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 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 一经查实, 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 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经过认真学习, 加大宣传力度, 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 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篇三

 xx 市 xx 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 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 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 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 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 坚持“四个到位”, 狠抓贯彻落实, 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 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

 及《实施办法》 的学习宣传。

 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 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 领会精神实质。

 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 使全体干警了解、 熟悉、 掌握具体规定内容。

 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 及时通报,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

 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 知识测试, 采取闭卷形式, 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 认真作答。

 通过考试, 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 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 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 制定《严格遵守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 , 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 进一步落实责任, 明确具体要求, 增强可操作性, 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 记在心中, 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

 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 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 的监督, 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 “两微一端”、 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 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 相关内容和举措, 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 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设立举报箱, 公开举报电话,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 xx 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 的监督, 为贯彻 “三个规定”, 促进依法履职, 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

 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 全面如实记录留痕, 建立台账, 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 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

 加强监督检查机制。

 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对关键部门、 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 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篇四

 区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

 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XX 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 学习有关规定。

 “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 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 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

 二是注重记录报告, 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 如实的记录, 不能有遗漏, 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 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加大宣传力度, 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

 我局通过网站、 “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 采取设立举报箱, 公开举报电话, 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

 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对确因办案需要, 需要与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 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 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五是加强纪律处分, 严肃追究责任。

 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 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是否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 应报告不报告、 违规接触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的情形, 进行摸排, 如发生上述情况, 严肃处理、 决不姑息, 同时将违规情况予以全局通报, 并报市局。

 XX 县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 ”活动, XX 县公安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 、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 律师、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等“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 ”活动、 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 对民警司法行为划红线、 亮红灯、设禁区。

 一是重温“三个规定”,理解规定内涵。

 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原文, 正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 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 当事人、 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 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 敢记录、 会记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长鸣纪律警钟。

 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 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宣传, 利用微信网、 院内电子大屏、 院外电子屏进行宣传提醒, 以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 人人遵守的目的。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 促进自觉守纪。

 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大检查力度, 与各部门负责人一道,深入办案一线进行检查, 狠抓落实。

 芍、 四是建立登记制度, 按时报送情况。所

 有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 干扰司法活动情况,按照要求认真详细进行登记, 保留干预、 插手、 过问时的监控录相、 录音, 做到有据可查。

 五是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

 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等方式,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篇五

 根据《关于报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况通知》 文件要求, 现将我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组织学习情况。

 组织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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