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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1-11-06 15:52:19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人民政府决定,从 20xx 年 1 月至 20xx 年 12 月底,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突出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校园和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十大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严抓严管,坚持依法治安,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建立行业规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严格依法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建立行业标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努力实现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

 三、行动内容 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个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在重大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十大战役”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企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

 改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照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达标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指导帮助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四、职责分工 (一)矿山(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镇安委办牵头负责,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城建办、供电所等单位密切配合; (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综治办牵头抓总,交警四中队牵头负责,派出所、公路站、中心学校等单位密切联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密切配合。

 (四)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公路站、工商质监所、城建办等单位密切配合。

 (五)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城建办牵头负责,交警四中队、公路站、水利站等单位密切配合。

 (六)冶金工贸行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密切配合。

 (七)旅游行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文化站牵头负责。农经贸办、林业站、工商质监所、交警四中队等单位密切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工商质监所牵头负责,城建办、安监站

 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密切配合。

 (九)校园和校车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综治办牵头负责,交警四中队、派出所、安监站、中心学校等单位密切配合。

 (十)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由综治办牵头抓总,派出所牵头负责,各单位密切配合。

 (十一)地质灾害防治、民爆器材、油气管道、电力、气象、水利、林业、农业机械、重点项目建设、医疗机构、网吧、歌舞厅、敬老院等其他行业领域的攻坚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攻坚行动方案,报镇安委办办公室备案。

 (十二)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5 日):召开全镇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攻坚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有关单位、各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有关职能单位督促检查阶段(20xx 年 1 月 16 日至 6 月 3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强化整改、督查阶段(7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市、县、镇三级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镇安委办组织对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进行督查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形成闭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拒绝执法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和联合惩戒。镇安委办每月调度一次,随时组织对有关工作的抽查。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镇通报批评,并列入年终考评重要内容。各单位总结材料在 12 月 20 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追责,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xx 年 1 月 30 日前报镇安委办。

 (二)各有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单位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

 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每月 26 日前要书面向镇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及时上报。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行动取得成效,镇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十大战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 xxx 任顾问,xxx 任组长,xxx、xxx、任副组长,安监站、公路站、工商质监所、林业站、水利站、城建办、文化站、农经贸办、农机站、国土所、中心学校、派出所、交警四中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镇安委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x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 任副主任,负责此次攻坚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镇攻坚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电话:xxx,联系人:xxx,18975 xxx、邮箱:xx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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